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44.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金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3246814314
中标联系人熊建英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开发区]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重发公告第1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29 16:5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工程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旁边,上犹江南侧,大广高速桥下游300米左右,伍村防洪提外侧地块
建筑面积 0.0㎡ 结构/层数 /0
招标范围 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的选择论证报告、工程勘察(包括详勘和补充勘察、工程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竣工图审核及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跟踪服务及其它相关工作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完成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选择论证报告、相关的各设计阶段勘察测量、设计任务以及后续服务等,具体内容包括: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勘察设计任务书和相关需求文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完成包括选择论证报告、各设计阶段地形测量、地质钻探(含初勘、详勘及补充勘察)、地下管线探测、可行性研究报告复核与优化、初步设计及评审修编(含方案设计(含效果图)、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送审、施工招标及施工配合服务以及按发包人要求配合提交各项报审资料,与施工单位配合工作服务及其他配合服务等,并根据发包人要求选派专业设计人员驻场提供专业设计咨询与配合服务等。具体设计内容包括本工程建设范围内全部专业,包括但不限于: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核与优化建议、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供配电工程、绿化工程(含效果图)、道路工程、市政及配套工程、管线综合、结构设计、基坑工程、自动化控制工程、智能化工程、绿色建筑、防雷工程、节能工程、相关设备设计(采购设备时,设计人须协助发包人对设备进行合理建议、比选、采购)、征地拆迁红线图、综合管线迁改设计等。勘察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勘察设计单位中标后至最終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阶段因国家最新规范调整需补充设计或修改设计的不再另计设计费用。 各阶段勘察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确定的中标勘察设计单位,负责完成项目的招标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项目全过程跟踪配合服务、现状测量、现状调研以及勘察设计过程中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协调和设计变更等全过程勘察设计配合服务。
招标控制价 2448000.00元 开标时间 2022年11月24日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投标报价 24480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熊建英 注册编号 CS103100222
等级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申报的业绩 业绩 1-赣州市中心城区白塔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业绩 2-赣州市中心城区白塔污水处理厂二期、三期工程(一阶 段)提标改造工程;业绩 3-盐城高新区新建污水处理厂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企业资质
投标报价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注册编号
等级
申报的业绩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企业资质
投标报价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注册编号
等级
申报的业绩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4
通过资审的家数 4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0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单位/评委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评委1 91 50 41
评委2 93 50 43
评委3 90 50 40
评委4 90 50 40
评委5 95 50 45
评标得分 91.33
注:评委顺序非评标报告计分顺序
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单位名称
无效投标原因
认定依据
公示截止期:2022年12月02日
异议受理
招标人名称 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797-6599110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名称 江西金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246814314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金域华府19栋1单元1805
监督机构
名称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97-8308139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