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10kV西山线西后支线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金额
131.52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5/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6927202000110
预算金额131.52万元
招标联系人-0596-626538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0kV西山线西后支线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抽取告知书
项目编号:E3506927202000110
1.项目条件
本项目10kV西山线西后支线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经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统筹,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10kV西山线西后支线#01杆~10kV西山线西后支线#04杆、10kV西山线西后支线#11杆~10kV西山线西后支线#16杆。本工程主要工程量:新立10kV铁塔5基,新立15m水泥杆11根,新敷设YJV22-8.7/15kV-3x240电缆435m,新架设JKLYJ-10kV-240导线2255m,拆装JKLYJ-10kV-150导线228m;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
10kV西山线西后支线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等;
(2)发包内容:
10kV西山线西后支线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预算审核价为¥1315206.60元(含暂列金¥78804元);
(1)本项目下浮率:
下浮率(K)在报名截止后现场抽取,K的取值区间为 8  %到  12 %(含 8  %,不含 12  %),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
(2)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发包价=(预算审核价-暂列金)x(1-K)+暂列金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电力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合格及以上标准,且通过工程项目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并送电。
2.7 发包人其他要求:
①签订合同时间:承包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历天内领取。承包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时须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联系方式。②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与预算编制费均由工程中标单位支付,其中招标代理费报酬按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闽价服[2011]124号文规定标准的80%计取(以中标价为基数,不包含工程暂列金),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预算审核书的暂列金中单独列项计算(按实结算)。工程预算编制费按闽价[2002]房457号文规定标准的30%计取(以预算审核价为基数,不包含工程暂列金),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取。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①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并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且为漳州台商投资区小规模工程入库施工单位名录库中中的企业。
    因本地区企业库中/资质的企业不足,现同时向社会征集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请有意向的单位,于抽取时间前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并附上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文件。抽取时分两轮进行:第一轮先从符合资质要求的社会施工单位中抽取/家,第二轮从第一轮抽取出的单位和本地企业库中符合资质要求并递交响应文件的单位中抽出承包单位。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 报名参选时间: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22日;
4.2 报名方式: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fujian.etrading.cn/)(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报名;
4.3 抽取时间:2023-05-23 15:00;
4.4 抽取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角美动车站对面)];
4.5 抽取方法:随机抽取中标人(公开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合同。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3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随工程进度款一同拨付。(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发现承包人虚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每次,并全数退还虚报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按月支付现场各方认定上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风险包干范围内,监理、发包人认定为合格的工程量)工程款的80%(不含设计变更的调整和发包人中间签证增减费用、暂列金等)。每月25日前由承包人报送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及付款申请书,经监理单位核实并确定其工程造价,报发包人确认后拨付进度款。(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通过工程项目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并送电,完成工程结算审核且提交完整的竣工归档资料后,由承包人提交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批后15天内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4)预留工程结算审核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于缺陷责任期满后(缺陷责任期两年)承包人提交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批后15天内结清剩余的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5)承包人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向发包人提供质量保修书,保修按相关规定执行。备注:工程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承包人申请工程款时,应提交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 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不含暂列金)的10%;
7.2 履约担保形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须从企业法人基本帐户转账、电汇)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由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保函,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时间:承包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且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担保;
7.3 履约担保期限:有效期应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采用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需确保保函有效期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有效。若工程实际总工期超过履约担保有效期,承包人应提前15天办理延长手续,延长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逾期办理的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s://fujian.etradin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漳州市经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广场
邮 编:
363107
电子邮箱:
/
电    话:
0596-6265386
传 真:
/
联系人:
辛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    址:
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开标室(角美动车站对面)
联系电话:
0596-6718596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806室
联系电话:  0596-2968036
 
 
日  期:
2023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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