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逸安园公墓建设节地墓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6/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th-2024-07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商工
招标代理机构卓越同辉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董德顺022-5955303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1
公告正文
逸安园公墓建设节地墓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YTH-2024-07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逸安园公墓建设节地墓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 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逸安园公墓建设节地墓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逸安园公墓建设节地墓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逸安园公墓建设节地墓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 证书在有效期内; 2. 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度或2023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截止 至开标时间前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4年01月至今至少 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 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 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 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 6. 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 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9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26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从2024年06月19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26日16时30分(法定节 假日除外),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招标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 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滨海新区滨海信息安全产业园10号楼8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滨海信息安全产业园10号楼8层(卓越同辉建设咨询有限 公司第一开标室) 七、其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 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 微型企业采购。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 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 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 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商工 电 话:022-2530604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卓越同辉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滨海信息安全产业园10号楼8层 联系人: 董德顺、席胜航、戚国营 电 话: 022-59553030 电子邮件: zhuoyuetonghui_zc@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蜘 傀/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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