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贵州湄潭众安医疗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湄潭县人民医院布草洗涤采购项目邀标方案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3/07/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湄潭县人民医院布草洗涤采购项目
(二)招标方式:邀标
(三)最高限价:按照医院开放床位数(750张床位)计算。相关资料报名后获取。
(四)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一签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要求
(一)报名一般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自然人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2022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2022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二)诚信资格要求
投标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三、采购需求
(一)基本服务需求
1、由中标人每天安排运输、收、发至少两次(冬季根据医院病患情况需增加配送1次)到各医院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当天早上7:00前收取的被服中午12:30配送到指定地点,12:30收取的被服次日7:00前配送到指定地点,由我公司工作人员清点数目和进行质量监督。
2、污水排放条件须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的B级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预处理标准达标排放;
3、洗涤消毒流程要符合《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要求。保证清洁织物外观应整洁、干燥,无异味、异物、破损。按照《衣物洗涤质量要求(SB/T 10989-2013)》,清洁织物表面的pH应达到6.5-7.5。清洁织物微生物指标应符合:细菌菌落总数/( CFU /100cm2)≤200,不得检出大肠菌群和金黄色葡萄球菌。
4、检测要求:清洁织物应每批次进行检查;pH值应根据医院工作需要进行测定;根据工作需要或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医用织物有关时,应进行菌落总数和相关指标菌检测。
(二)洗涤服务内容
1、包括医院病房、手术室、门诊诊室、医技等所有科室及办公场所的所有布草(医务人员工作服、病人病员服、手术衣、大孔单、洗手衣、床品三件套、沙发巾、窗帘、隔帘、坐垫,治疗巾、手术敷料,小孔单、电刀套、油布、尿布、小被套、枕巾等)分类消毒、洗涤、熨烫、包装工作(收集、分类清洗、消毒、烘干、缝补、折叠、熨烫、包装、运输配送服务)。
2、洗涤污垢包括人体污渍、血渍、食物油渍、尿垢、粪便、药渍等各种污渍。
(三)具体要求
1、应取得相关部门(如工商,商务,环保等管理部门)批准,并接受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随时接受医院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指导;为了及时协调好洗涤质量及长期保证洗涤质量,中标方派员定期对洗涤质量跟踪调查。
2、供应商的基本管理要求:
(1)应建立相应的卫生制度开展相关卫生质量检查资料,日常质检记录,以及所使用的消毒剂,消毒器械有效证明或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证明等资料,应建档备查。
(2)应将清洁织物验收标准,写入合同中。
(3)提供的清洁织物,应在医疗机构专设的织物周转库房清洁区内交接,不宜直接送到医疗机构的临床使用科室或部门;使用后医用织物的收集,应在医疗机构的织物周转库房污染区内进行,不能直接到医疗机构的临床使用科室部门收集。
(4)应分别设有不交叉、相对独立的使用后医用织物接收区域和清洁织物储存发放区域,标识应明确。
(5)清洁房内应通风、干燥、清洁;地面、墙面应平整;有防尘、防蝇、防鼠等设施。
3、社会化洗涤服务机构,应用程序文件保证隔离消毒措施的落实。
(1)运送使用后医用织物和清洁污物的专用运输运送车辆和容器(即使用后的置物于清洁之物不应混装)。不应与非医用织物混装混运,重点加强其运输,运送车辆的密闭管理和清洁、消毒管理。尤其是感染性织物的车辆应及时进行清洁消毒。
(2)严格做到医用织物与非医用织物分区洗涤(设有完全隔离屏障),不得混洗;宜使用卫生隔离式洗涤烘干设备和隧道式机组:洗涤污水经处理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医疗废物应按规定交由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指定的处置单位做集中无害化处理。
4、医用织物运输交接。
(1)出库:出库时要做到分类清楚,不可毁串;数字要准确无误;用专用容器或包装袋盛装装放整齐织物不外露。
(2)装车运输:将运输车辆清扫干净;进入打包捆扎要结实;并按统一标准数量打捆;装卸人员与库管人员双方要核对签字后方可发送;确保织物在运送过程中不发生污染和损坏。运送污物的车辆与运送清洁布草的车辆要严格分开。
(3)清洁之物交接:供应商与医疗机构交接时,需双方清点数字并做记录;按要求送往指定地点,双方签字确认。
(4)接受使用后织物:检查有无破损;检查数字是否准确;用专用容器或包装袋盛装;采取封闭方式运送;填写使用后织物洗涤交接单双方签字确认;运输人员不得在除工作区域以外的任何地方无故逗留;未使用专用运输工具运送时,严禁将使用后织物在地上拖拉;记录有无特殊要求。
(5)送回洗涤服务机构:在洗涤作业场所污染区域卸车;与织物洗涤场所人员清点复核数量要准确无误并做记录;按送洗单位洗涤类别单独码放;运送人员与洗涤场所主管人员签字确认。
5、储存
(1)使用后医用织物和清洁织物应分别存放于使用后医用织物接收区(间)和清洁织物储存发放区(间)的专用盛装容器、柜架内,并有明显标识;清洁织物存放架或柜应距地面高度20-25厘米,离墙5-10厘米,距天花板>50厘米。
(2)使用后医用织物的暂存时间不应超过48小时;清洁织物存放时间过久,如发现有污溃、异味等感官问题应重新洗涤。
(3)使用后医用织物每次移交后,应对其接收区(间)环境表面、地面进行清洁,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物表、空气消毒。
(4)清洁织物储存发放区(间)环境受到污染时应进行清洁、消毒。
6、衣物清洁之物验收的要求
(1)洗涤后的织物交付时,应按《清洁织物验收标准》交由委托方验收。
(2)验收时应有验收交接记录。织物交接记录应包括织物的名称、数量、外观、洗涤消毒方式、洗涤时间、交接时间、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洗涤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有洗涤服务机构质检员和交接人员的签字。文字记录的保存期应≥六个月。
(3)记录单据宜一式三联,一份洗涤服务机构存档;一份附在洗涤后的清洁织物的外包装上;一份交委托单位保存(此联应加盖洗涤服务机构的公章)
四、投标保证金
(一)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二)保证金缴纳时间: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向贵州湄潭众安医疗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交纳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确定中标结果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 5 日内无息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是按原汇款账户退还,如供应商有账户改动等情况的,应及时书面告知采购单位,否则责任自负。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还应当根据情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称:贵州湄潭众安医疗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湄潭县茶城支行;账号:52050162623700000402;
(四)缴纳后到公司开具收款收据作为现场竞标的有效依据。
(五)中标方在双方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全额转为服务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若中标后7日内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其他要求
(一)未经采购方同意,中标人不得在合同期限内将本项目的管理权转包或分包。
(二)中标方达不到招标方要求及各项服务承诺,采购方有权要求其整改,甚至扣款或终止合同。
(三)对日常监管工作中开出的项目整改单、服务处罚单等,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整改,并上报整改结果。
(四)采购方不接受中标人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因中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而造成采购人的连带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五)关于投标方报价的有关说明
1.本项目服务费包括洗涤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管理企业的利润等一切应尽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人工、行政费用,包括:员工/管理人员工资、社保、工作服、劳保等费用、办公经费等。
(2)环境清洁卫生费。
(3)管理设备分摊及固定资产折旧费。
(4)法定税费。
(5)合理利润。
(6)招标范围有关项目内容要求所列的各项指定费用。
2.投标方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投标方报价必须充分考虑到医院服务要求和特点、综合管理服务的各种管理因素和环境条件,在资源配置方面必须满足现有服务需求,并能够保持持续性改进,提升投入能力。采购方不再为此增加任何费用。
3.投标方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
4.投标报价为含税价格,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六、竞争方式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1、根据项目邀标谈判方案中的资格要求、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编制投标书、投标报价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装订并加以密封,包装上必须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封口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字样。
(2)投标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3)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统一提交标书。
(4)在评标结束以后,不论中标与否,投标人均不得收回投标文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招标人归档,以便接受有关部门的复查。
(二)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按方案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进行,招标人做好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评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须亲自到开标现场,否则视为自动弃权;谈判时首先进行资格审查全部满足邀标谈判方案要求的竞谈方可以进行下一环节,不合要求视为自动弃权。
3、定标:评委会根据评标标准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投标人名次,评标名次的第一名为中标人。若两家及两家以上并列第一,则通过现场重新报价的方式确定,价格低的为中标人。
(三)无效标或废标
1、投标文件无投标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
2、投标人未按要求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
3、投标报价超过本方案限价的;
4、未打或未按打足投标保证金的;
5、《政府采购法》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或无效投标情况。
七、日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19日。
(二)报名地点:湄潭众安医疗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
(三)报名时提交资料:按本方案要求提供。
(四)开标时间:2023年7月20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何女士(13984945502)
(六)开标地点:湄潭县茶博会展中心C区9号会议室
(七)本方案最终解释权由贵州湄潭众安医疗后勤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贵州湄潭众安医疗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6日
(一)项目名称:湄潭县人民医院布草洗涤采购项目
(二)招标方式:邀标
(三)最高限价:按照医院开放床位数(750张床位)计算。相关资料报名后获取。
(四)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一签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要求
(一)报名一般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自然人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2022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2022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二)诚信资格要求
投标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三、采购需求
(一)基本服务需求
1、由中标人每天安排运输、收、发至少两次(冬季根据医院病患情况需增加配送1次)到各医院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当天早上7:00前收取的被服中午12:30配送到指定地点,12:30收取的被服次日7:00前配送到指定地点,由我公司工作人员清点数目和进行质量监督。
2、污水排放条件须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的B级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预处理标准达标排放;
3、洗涤消毒流程要符合《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要求。保证清洁织物外观应整洁、干燥,无异味、异物、破损。按照《衣物洗涤质量要求(SB/T 10989-2013)》,清洁织物表面的pH应达到6.5-7.5。清洁织物微生物指标应符合:细菌菌落总数/( CFU /100cm2)≤200,不得检出大肠菌群和金黄色葡萄球菌。
4、检测要求:清洁织物应每批次进行检查;pH值应根据医院工作需要进行测定;根据工作需要或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医用织物有关时,应进行菌落总数和相关指标菌检测。
(二)洗涤服务内容
1、包括医院病房、手术室、门诊诊室、医技等所有科室及办公场所的所有布草(医务人员工作服、病人病员服、手术衣、大孔单、洗手衣、床品三件套、沙发巾、窗帘、隔帘、坐垫,治疗巾、手术敷料,小孔单、电刀套、油布、尿布、小被套、枕巾等)分类消毒、洗涤、熨烫、包装工作(收集、分类清洗、消毒、烘干、缝补、折叠、熨烫、包装、运输配送服务)。
2、洗涤污垢包括人体污渍、血渍、食物油渍、尿垢、粪便、药渍等各种污渍。
(三)具体要求
1、应取得相关部门(如工商,商务,环保等管理部门)批准,并接受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随时接受医院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指导;为了及时协调好洗涤质量及长期保证洗涤质量,中标方派员定期对洗涤质量跟踪调查。
2、供应商的基本管理要求:
(1)应建立相应的卫生制度开展相关卫生质量检查资料,日常质检记录,以及所使用的消毒剂,消毒器械有效证明或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证明等资料,应建档备查。
(2)应将清洁织物验收标准,写入合同中。
(3)提供的清洁织物,应在医疗机构专设的织物周转库房清洁区内交接,不宜直接送到医疗机构的临床使用科室或部门;使用后医用织物的收集,应在医疗机构的织物周转库房污染区内进行,不能直接到医疗机构的临床使用科室部门收集。
(4)应分别设有不交叉、相对独立的使用后医用织物接收区域和清洁织物储存发放区域,标识应明确。
(5)清洁房内应通风、干燥、清洁;地面、墙面应平整;有防尘、防蝇、防鼠等设施。
3、社会化洗涤服务机构,应用程序文件保证隔离消毒措施的落实。
(1)运送使用后医用织物和清洁污物的专用运输运送车辆和容器(即使用后的置物于清洁之物不应混装)。不应与非医用织物混装混运,重点加强其运输,运送车辆的密闭管理和清洁、消毒管理。尤其是感染性织物的车辆应及时进行清洁消毒。
(2)严格做到医用织物与非医用织物分区洗涤(设有完全隔离屏障),不得混洗;宜使用卫生隔离式洗涤烘干设备和隧道式机组:洗涤污水经处理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医疗废物应按规定交由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指定的处置单位做集中无害化处理。
4、医用织物运输交接。
(1)出库:出库时要做到分类清楚,不可毁串;数字要准确无误;用专用容器或包装袋盛装装放整齐织物不外露。
(2)装车运输:将运输车辆清扫干净;进入打包捆扎要结实;并按统一标准数量打捆;装卸人员与库管人员双方要核对签字后方可发送;确保织物在运送过程中不发生污染和损坏。运送污物的车辆与运送清洁布草的车辆要严格分开。
(3)清洁之物交接:供应商与医疗机构交接时,需双方清点数字并做记录;按要求送往指定地点,双方签字确认。
(4)接受使用后织物:检查有无破损;检查数字是否准确;用专用容器或包装袋盛装;采取封闭方式运送;填写使用后织物洗涤交接单双方签字确认;运输人员不得在除工作区域以外的任何地方无故逗留;未使用专用运输工具运送时,严禁将使用后织物在地上拖拉;记录有无特殊要求。
(5)送回洗涤服务机构:在洗涤作业场所污染区域卸车;与织物洗涤场所人员清点复核数量要准确无误并做记录;按送洗单位洗涤类别单独码放;运送人员与洗涤场所主管人员签字确认。
5、储存
(1)使用后医用织物和清洁织物应分别存放于使用后医用织物接收区(间)和清洁织物储存发放区(间)的专用盛装容器、柜架内,并有明显标识;清洁织物存放架或柜应距地面高度20-25厘米,离墙5-10厘米,距天花板>50厘米。
(2)使用后医用织物的暂存时间不应超过48小时;清洁织物存放时间过久,如发现有污溃、异味等感官问题应重新洗涤。
(3)使用后医用织物每次移交后,应对其接收区(间)环境表面、地面进行清洁,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物表、空气消毒。
(4)清洁织物储存发放区(间)环境受到污染时应进行清洁、消毒。
6、衣物清洁之物验收的要求
(1)洗涤后的织物交付时,应按《清洁织物验收标准》交由委托方验收。
(2)验收时应有验收交接记录。织物交接记录应包括织物的名称、数量、外观、洗涤消毒方式、洗涤时间、交接时间、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洗涤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有洗涤服务机构质检员和交接人员的签字。文字记录的保存期应≥六个月。
(3)记录单据宜一式三联,一份洗涤服务机构存档;一份附在洗涤后的清洁织物的外包装上;一份交委托单位保存(此联应加盖洗涤服务机构的公章)
四、投标保证金
(一)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二)保证金缴纳时间: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向贵州湄潭众安医疗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交纳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确定中标结果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 5 日内无息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是按原汇款账户退还,如供应商有账户改动等情况的,应及时书面告知采购单位,否则责任自负。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还应当根据情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称:贵州湄潭众安医疗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湄潭县茶城支行;账号:52050162623700000402;
(四)缴纳后到公司开具收款收据作为现场竞标的有效依据。
(五)中标方在双方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全额转为服务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若中标后7日内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其他要求
(一)未经采购方同意,中标人不得在合同期限内将本项目的管理权转包或分包。
(二)中标方达不到招标方要求及各项服务承诺,采购方有权要求其整改,甚至扣款或终止合同。
(三)对日常监管工作中开出的项目整改单、服务处罚单等,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整改,并上报整改结果。
(四)采购方不接受中标人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因中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而造成采购人的连带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五)关于投标方报价的有关说明
1.本项目服务费包括洗涤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管理企业的利润等一切应尽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人工、行政费用,包括:员工/管理人员工资、社保、工作服、劳保等费用、办公经费等。
(2)环境清洁卫生费。
(3)管理设备分摊及固定资产折旧费。
(4)法定税费。
(5)合理利润。
(6)招标范围有关项目内容要求所列的各项指定费用。
2.投标方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投标方报价必须充分考虑到医院服务要求和特点、综合管理服务的各种管理因素和环境条件,在资源配置方面必须满足现有服务需求,并能够保持持续性改进,提升投入能力。采购方不再为此增加任何费用。
3.投标方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
4.投标报价为含税价格,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六、竞争方式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1、根据项目邀标谈判方案中的资格要求、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编制投标书、投标报价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装订并加以密封,包装上必须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封口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字样。
(2)投标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3)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统一提交标书。
(4)在评标结束以后,不论中标与否,投标人均不得收回投标文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招标人归档,以便接受有关部门的复查。
(二)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按方案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进行,招标人做好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评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须亲自到开标现场,否则视为自动弃权;谈判时首先进行资格审查全部满足邀标谈判方案要求的竞谈方可以进行下一环节,不合要求视为自动弃权。
3、定标:评委会根据评标标准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投标人名次,评标名次的第一名为中标人。若两家及两家以上并列第一,则通过现场重新报价的方式确定,价格低的为中标人。
(三)无效标或废标
1、投标文件无投标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
2、投标人未按要求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
3、投标报价超过本方案限价的;
4、未打或未按打足投标保证金的;
5、《政府采购法》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或无效投标情况。
七、日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19日。
(二)报名地点:湄潭众安医疗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
(三)报名时提交资料:按本方案要求提供。
(四)开标时间:2023年7月20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何女士(13984945502)
(六)开标地点:湄潭县茶博会展中心C区9号会议室
(七)本方案最终解释权由贵州湄潭众安医疗后勤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贵州湄潭众安医疗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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