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严科0510-8359073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园区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无锡惠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
2、规划范围:本次分东区和西区,东区东至惠山区行政边界,南至锡北运河-南白荡-锡北运河,西至南北中心河-吴韵路-文惠路-锡澄路,北至江阴界河,西区东至沪蓉高速,南至锡北运河,西至锡澄运河,北至沪蓉高速与锡澄运河交界口,规划范围面积41.8 km2。
3、产业定位: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生命健康、新材料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协同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及其他配套产业。
二、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方面,经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可知,园区废气最大落地浓度点处、各环境保护目标处污染物预测值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园区废气对周边环境有一定的浓度贡献,但增量及污染物浓度叠加值均低于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园区排放的工艺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水环境影响方面,园区企业产生的废水经预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论证分析,在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尾水达标排放的情况下,污水处理厂可以正常接纳园区废水,其尾水排放对纳污河流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3、声环境影响方面,园区噪声环境主要受交通噪声影响,但在落实报告书关于交通噪声的各项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功能区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方面,在各项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的情况下,园区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生态环境影响方面,经开区建设对区域原有生态结构、生态服务功能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通过合理规划与布局,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等在很大程度上减轻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三、规划环境影响预防对策和减缓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强化企业废气排放监管,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加强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等。严格项目准入,加强常规污染物、特征污染物排放和总量控制。
2、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加强项目管理,实行源头控制。优化废水收集、处理、排放系统,加强废水排放长效监控。强化企业内部废水管理,推动废水综合利用与节水措施。
3、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强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的防治与管理,加强交通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的防治与管理,严格控制社会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处置减缓措施
源头控制实现废物减量化,完善固体废物收集管理系统,加强固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加强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安全处置等全过程管理。
5、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加强重点工业企业地下水环境监管,加强企业地下水防护区防护措施建设。
6、土壤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加强对重点土地功能置换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做好工业企业搬迁过程中的污染防控。
7、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实施绿地生态系统、生态廊道及生态节点规划,落实各级生态保护要求,减少对人居环境和生态功能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无锡惠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与上层规划、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基本完善,能够满足园区开发建设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有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措施的前提下,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
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采纳本次评价提出的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无锡惠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依据本次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社会各界对《无锡惠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规划实施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园区布局是否合理等;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环评“公众参与”采取公示和公众自行下载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形式。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规划实施单位或规划环评单位联系,填写并发送您对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无锡惠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严科
联系电话:0510-83590735
联系邮箱:kfqhbfj@126.com
2、规划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5
联系邮箱:lqlin@njuae.cn
七、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附件2:经开区规划环评简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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