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基础局二公司科技创新区会展服务基地周边重点道路及主要节点景观提升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普通硅酸盐水泥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7002-23003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岩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开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7002-230038
一、公开询比价条件
中电建基础局廊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科技创新区会展服务基地周边重点道路及主要节点景观提升建设项目EPC工程所需普通硅酸盐水泥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筹资金用于本次公开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1.8公顷,包括10条道路(临空路、翔远路、翔广路、鹏宇东道、鹏鲲道、启源道、锦绣西路、科展西路、鹏程道、廊涿路),门户及城市节点,会展周边公园以及多处道路景观节点等。建设主要内容红线范围内的绿化种植、海绵与泄洪通道韧性设计、地形设计、种植设计、艺术建构筑物设计及相关的道路、水电等配套管网工程设计、室外家具、安全智慧监控等。
2.采购范围:本次询价所涉及的普通硅酸盐水泥为本工程园建等工程施工使用材料,包括供方每次按约定时间将标的物运至采购人施工现场,包含普通硅酸盐水泥的供应、计量和售后服务等。
3.采购数量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32.5

1090.00
袋装

(注:表中所列数量为估算量只为询价使用,实际按照施工图供应。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询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交货时间: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至本项目工程结束止(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12月14日)按采购人的要求分批分次供货,每批次供货数量由采购人按工程进度决定 ;计划完工日期仅供参考,供货终止时间以实际完工日期为准。5.交货地点: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临空国际会展中心南侧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
  6.1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的标准要求。
7.报价
7.1报价为含税到站综合单价,结算价格实行浮动价;含税到站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材料费、运输、工厂检验、装、卸车费、运输费、技术文件费、技术服务费、保险费、中间仓储费、合理利润(代理商包含代理费)、所有费用等,中标后,如果因项目变更或取消,实际采购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投标响应人应予以接受,不因此而产生违约。
7.2供应期:每个自然月为一个供应期。
7.3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13%。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税务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以最新税率执行。合同税前单价不变,按照最新税率调整合同到站单价。
8.结算及支付方式  
8.1采购人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向供方支付货款。
8.2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后卖方向采购人提供该次结算货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采购人收到发票并结算手续齐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货物的总价款。采购人在收到发票、结算单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
8.3如因采购人工程款未及时到账,造成采购人不能按约定支付货款,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代理的生产厂家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的资格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3、报价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公开询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报价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四、公开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09月15日15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公开询比价文件,集采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2、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公开询比价文件:
(1)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经办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
以上两个文件的扫描件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
3、公开询比价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份(¥200元/份)。
支付公开询比价文件费采用在线支付方式,售后不退,采购人只可提供收款收据。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2、报价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的报价人。
3、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水电基础局二公司或股份公司(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六、成交原则:
经评审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电建基础局廊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丽嘉·新航城(科技创新区会展服务基地周边重点道路及主要节点景观提升建设项目部)
邮  编:075600
联系人:张岩
电  话:13783716714
电子邮箱:2048992653@qq.com
八、监督机构
业务监督:设备物资部/设备物资采购中心,电话:022-29362106;
纪律监督:纪委办公室,电话:022-29362602。
2023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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