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百色市右江区第一幼儿园定制户外大型玩具成交公告
金额
142.86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9/06/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szc2019-j1-02105-xyzx
预算金额142.86万元
招标联系人宴东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湘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红萍0776-2870340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西湘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百色市右江区第一幼儿园的委托,就“百色市右江区第一幼儿园定制户外大型玩具”项目(项目编号:BSZC2019-J1-02105-XYZX)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BSZC2019-J1-02105-XYZX

项目名称:百色市右江区第一幼儿园定制户外大型玩具

项目联系人:张红萍

联系方式:0776-287034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百色市右江区第一幼儿园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新兴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宴东 联系电话:0776-2831590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湘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百色市龙景区那毕大道12号环球商业中心右塔11楼1102-110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红萍 联系电话:0776-2870340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BSZC2019-J1-02105-XYZX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6月05日

成交日期:2019年06月12日

总成交金额:142.86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成交人:南宁市瀚宇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成交人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7号南宁市自行车总厂内厂房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贰万捌仟陆佰元整(¥1,428,60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9714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改【2015】299号文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萍(组长)、潘学成、晏东(业主评委)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百色市右江区第一幼儿园定制户外大型玩具。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百色市右江区第一幼儿园定制户外大型玩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湘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百色市右江区第一幼儿园的委托,就《百色市右江区第一幼儿园定制户外大型玩具》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百色市右江区第一幼儿园定制户外大型玩具

二、项目编号:BSZC2019-J1-02105-XYZX

三、采购项目的简要说明:百色市右江区第一幼儿园定制户外大型玩具。

四、首次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9年65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发布了谈判公告。

五、截标时间:2019年 6月12日上午10时00分

截标地点:广西湘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百色市龙景区那毕大道12号环球商业中心右塔11楼1102-1103号)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陈萍(组长)、潘学成、晏东(业主评委)

六、成交结果:

成交人:南宁市瀚宇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成交人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7号南宁市自行车总厂内厂房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贰万捌仟陆佰元整(¥1,428,600.00元)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2015】299号文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人民币(¥19714.00)

  • 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百色市右江区第一幼儿园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新兴路8号

联系人:晏东 联系电话:0776-283159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湘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百色市龙景区那毕大道12号环球商业中心右塔11楼1102-1103号

项目联系人:张红萍 联系电话:0776-2870340

3.监督部门:

监督单位:右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6-2995126

九、说明:

1、成交公告期限: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湘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广西湘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湘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联系人:张红萍 联系电话:0776-2870340

3、质疑和投诉书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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