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北京公司行政服务中心房屋结构安全检测鉴定服务项目
1.2项目内容:为北京公司第一电台、第三电台、大兴分公司等楼宇进行房屋检测;
1.3采购规模: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订单金额达到上限,以先到者为准。
1.4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其中甲方为北京通信服务有限公司的报价,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283010元,甲方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的报价,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188679.24元。
以下表格为系统自动导出,具体采购需求详见1.2项目内容
2.1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①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②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③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加盖其隶属法人公章,格式自拟),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选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提供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扫描件,要求证书带有CMA认证;
(3)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证书扫描件或者备案截图及查询网址。
2.2 纳税人资格及纳税证明:
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①如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照上未加盖一般纳税人戳印的,要求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②如应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要求提供为本项目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
依法免税的报价人,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2.3 其他要求:
(1)近3年内(2019年7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①因应答人责任引起的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的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
②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
(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工信部网站:https://txzbqy.miit.gov.cn)
③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冻结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④按照《中国移动北京公司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被处理的,或在处理执行期的;
⑤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
⑥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提供《信誉声明承诺书》(按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提供的模板);
(3)应答人对比选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第五章项目技术规范书应答必须满足,否则将被否决应答;
采购人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邮 编:100081
联系人:朱仔阳、徐红俊、金月含、高杨、王硕、刘川、齐锦波、刘雨杰、李英杰、谢荣、高任、黄志勇
电话:13718600514
邮箱:zhuziyang@cntcitc.com.cn
网址:https://www.cntcitc.com.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室
账 号:9558850200001360267
(一)投诉人须知
(1)异议/投诉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且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异议/投诉人应为相关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相关采购活动有利害关系;
②异议/投诉不应超过对应的时效和范围;
③异议/投诉书面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异议/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号(如有);异议/投诉对象名称;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投诉人的请求及主张;提起异议/投诉的日期。
④异议/投诉提出者应提供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投诉,应经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⑤异议/投诉事项应具体可查,且应提供有效线索;
⑥异议/投诉事项未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
⑦对其他应答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答文件)详细内容提出异议/投诉,应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2)异议/投诉人应承诺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1、若在报名或应答过程遇到问题请及时咨询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139-0123)。
2、2022年1月1日起,ES系统的供应商CA证书服务全面切换为CMCA证书,原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BJCA)证书不再支持。
请供应商尽快办理或更换CMCA证书,避免未使用CMCA证书而影响到供应商投标应答、标书澄清等业务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