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3-361030-04-01-989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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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广发改基建字〔2023〕55号
 
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整体提升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广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广昌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整体提升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昌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整体提升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3-361030-04-01-989676)。
二、建设地点:广昌县旴江镇河东新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用地面积约40.89亩,总建筑面积35593.99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30835.2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758.78平方米,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17097.9平方米,发热门诊1036.83平方米,附属用房3191.64平方米,门卫室24.96平方米,非机动车棚83.88平方米,预留建筑900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道路、室外给排水、室外供电等附属设施和购置相关医疗设备。项目建成后床位数达102张。主要功能区包括特殊科室建设、医学美容科、儿童五官科、发热门诊功能建设、院前急救功能建设、五星级接种门诊建设、医疗污水处理系统、医院制氧供氧系统、医疗负压系统建设、医疗电力系统配置(含室内、室外)、大型设备采购、医疗信息化系统建设、中小型医疗设备采购、办公设施配置、中央空调+单机空调、电梯13部(医用电梯9部+医护电梯4部)、消防及安全监管设备、医院智能物流传输系统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5003.55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县财政资金。
五、项目拟开工时间:2023年6月;拟完工时间:2025年5月。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招标制和工程监理制。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广昌县发改委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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