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民政局采购广州平安通服务项目(CZ2023-0805)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2023-080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广州市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黄婕2886611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州市民政局采购广州平安通服务项目(CZ2023-0805)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2023-08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民政局采购广州平安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类型:修改 位置:PDF版P36、WORD版P41
原文:
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情况 (13.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拟投入服务团队(需在中标后投入本项目中)情况进行评分: 除项目管理人员外,建有①至少33名(按不低于每千名服务对象配备1名服务人员的标准,结合片区1资助对象人数3.3万测算得出)健康状态良好的全职服务团队,其中,②至少5人学历达到大专或以上,③至少5人具有1年或以上紧急呼援类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类服务经验。未能达到上述①②③任一要求的,本项得0分。 1.在33人全职服务团队基础上,每增加1名全职人员,得0.1分,最高得5分。(提供承诺函) 2.全职服务团队中,在5人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0.1分,最高得2分。 3.全职服务团队中,在5人具有1年或以上紧急呼援类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类服务经验的基础上,具有1年或以上紧急呼援类服务经验的每增加1人得0.1分,最高得3分;具有1年或以上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类服务经验的每增加1人得0.1分,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1.须提供学历证书、服务经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2.须提供以上人员在供应商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以下两者之一均可:(1)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6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人员参保证明,须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的扫描件;(2)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6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证明,须提供加盖税务部门印章的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扫描件。3.项目相关服务经验证明由供应商出具声明文件,内容应包含人员从事对应工作内容的起止时间及所负责的工作内容,不同单位的工作经验可以累计。4.同一人员同时达到学历和服务经验要求的,可同时计算学历与服务经验人数。但同时具有紧急呼援类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类服务经验的,按其从事岗位只算其中一种服务经验。仅提供上门安装设备的,不属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经验。5.不提供证明文件、未承诺应标提供的人员为实际投入本项目服务的人员的,本项得0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二章-附件1承诺函(模板))

现文:
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情况 (13.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拟投入服务团队(需在中标后投入本项目中)情况进行评分: 除项目管理人员外,建有①至少33名(按不低于每千名服务对象配备1名服务人员的标准,结合片区1资助对象人数3.3万测算得出)健康状态良好的全职服务团队,其中,②至少5人学历达到大专或以上,③至少5人具有1年或以上紧急呼援类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类服务经验。未能达到上述①②③任一要求的,本项得0分。 1.在33人全职服务团队基础上,每增加1名全职人员,得0.1分,最高得5分。(提供承诺函) 2.在33人全职服务团队中,在5人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0.1分,最高得2分。 3.在33人全职服务团队中,在5人具有1年或以上紧急呼援类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类服务经验的基础上,具有1年或以上紧急呼援类服务经验的每增加1人得0.25分,最高得3分;具有1年或以上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类服务经验的每增加1人得0.25分,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1.须提供学历证书、服务经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2.须提供以上人员在供应商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以下两者之一均可:(1)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6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人员参保证明,须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的扫描件;(2)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6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证明,须提供加盖税务部门印章的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扫描件。3.项目相关服务经验证明由供应商出具声明文件,内容应包含人员从事对应工作内容的起止时间及所负责的工作内容,不同单位的工作经验可以累计。4.同一人员同时达到学历和服务经验要求的,可同时计算学历与服务经验人数。但同时具有紧急呼援类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类服务经验的,按其从事岗位只算其中一种服务经验。仅提供上门安装设备的,不属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经验。5.不提供证明文件、未承诺应标提供的人员为实际投入本项目服务的人员的,本项得0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二章-附件1承诺函(模板))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广州市民政局
地  址:西湖路99号
联系方式:83178662、83178729、831787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润路333号
联系方式:28866119、28866416、 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婕(采购文件咨询)、黄碧妃(项目开标、评标咨询)、冯西韵(质疑受理)
电  话:28866119、28866416、 28866163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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