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康高速公路鸭绿江街至新城子段智慧高速建设关键技术研究课题技术服务 (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辽宁省交投集团科研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招标人为 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课题是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2020年度重点科研项目课题,课题研究内容包括面向全省高速公路进行需求调研分析,围绕运营管理痛点,提出高速公路智慧化提升方向;编制完成辽宁省智慧高速建设指南;同时围绕沈康智慧高速,开展关键技术研究。
2.2 招标范围:(1)调研分析雷达和视频融合算法现状,提出适用于沈康智慧高速公路实际应用场景的算法技术路线,结合沈康智慧高速项目实际软件部署和运行情况,围绕算法指标功能,逐个指标项进行分析,形成算法应用分析报告。研究雷达和视频融合算法优化,通过对比分析和查新检测等方式证明提出的研究算法在检测精度和检测范围等关键性指标方面在国内外具有领先水平。
(2)根据已编制形成的辽宁省智慧高速建设指南的总体架构和初稿,结合全省高速公路进行需求调研分析,进行辽宁省智慧高速建设指南技术咨询,并配合进行指南的修改和定稿。
(3)配合进行奖项申报。
2.3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0天。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服务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2.6 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按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完成合同期内全过程技术服务以及合同期后三年内技术支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 等级 |
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主要人员 |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证书,具备5年以上类似课题研究或工程项目经验,具有3年以上科研团队管理经验。 算法研究人员(3名):具备3年以上类似课题研究或工程项目经验,具有较强文献查询、算法理论研究能力。 指南研究人员(1名):具备3年以上类似课题研究或工程项目经验,具有较强文献查询、智慧高速理论研究能力。 为保障研究质量和研究进度,在合同期内,不少于5人同时投入到本项目研究工作中。 |
信誉要求 |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4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2月22日至 2023年2月28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述资料(逐页加盖单位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招标代理LNCTZBDL@163.com邮箱,材料文件命名为“LNCT050-2023材料+单位名称”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公司确认报名情况,获取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彩色扫描件;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彩色扫描件(附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影印件);
③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被授权人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费明细”的彩色扫描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文件费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支付,建议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支付,售后不退,逾期不售。
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银行账号:632972816(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书面电子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15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lnjttz.cn)网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97号汇锦金融中心4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4-6799697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 系 人:徐先生、李女士
电 话:024-22564554
邮 箱:LNCTZBD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