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18〕76号)、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转发财政部等四部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浙财企〔2018〕2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申报资料车辆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5月9日-5月15日,如有异议,请向市经信委装备制造产业处、驻市经信委纪检组反映,联系电话:85257117(装备制造产业处)、85257148(驻委纪检组),传真:85257118。
附件: 1、东风裕隆汽车有限公司.rar
2、杭州长江汽车有限公司.rar
3、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zip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