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酒泉市肃州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酒泉市城区飞天路南段市政管网建设工程(下穿G30连霍高速K2394+700处分离式立交桥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4/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企业投标备案登记表及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zip酒泉市肃州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酒泉市城区飞天路南段市政管网建设工程(下穿G30连霍高速K2394+700处分离式立交桥工程)招标公告
酒泉市肃州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酒泉市城区飞天路南段市政管网建设工程(下穿G30连霍高速K2394+700处分离式立交桥工程)已由肃发改(审)〔2021〕118号和肃建(审)〔2023〕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甘肃润泽川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银行融资,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中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现将本次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酒泉市肃州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酒泉市城区飞天路南段市政管网建设工程(下穿G30连霍高速K2394+700处分离式立交桥工程)
2、建设单位:甘肃润泽川建设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酒泉市肃州区飞天路南段
4、建设规模:本项目立交桥位于G30连霍高速K2394+700处,项目作业区影响范围为K2393+900-K2396+150,该段路线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采用(20+40+20)m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结构简支桥面连续,桥长86.64m,桥宽26m,分左右两幅。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防排水、桥梁及附属设施工程。
二、标段划分及工期
1、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5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3年10月31日
计划总工期:180日历天
三、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实施、完成、缺陷修复以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程内容的施工服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近5年内(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成功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建设内容、设计标准等满足本次项目建设要求),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近5年内(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成功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建设内容、设计标准等满足本次项目建设要求),并在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
3、项目总工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且近5年内(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成功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建设内容、设计标准等满足本次项目建设要求);
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根据《2022年度甘肃省公路工程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酒泉市2022年度公路工程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定级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酒泉区域内公路项目投标活动;在本省尚未取得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参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的投标人,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凡被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或在处罚期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承诺书已挂载酒泉市市县两级人社门户网站下载专区,各投标企业自行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若中标,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在肃州区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
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按照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甘交规范【2021】3号)文件执行。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不允许分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满足本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活动。
五、投标人须知
1、凡参加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操作手册”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公路工程投标文件制作工具”。CA互认共享执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甘交易发【2019】56号文件及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全省企业主体信息及CA证书互认共享相关事宜的通知》。
3、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操作手册”下载《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
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话:4006131306)。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申请人于2023年4月4日起(法定公休、节假日不除外)在酒泉市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2、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成功后于2023年4月9日18:00时之前,将企业投标备案登记表、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企业投标备案登记表按规定的格式填写一式四份、承诺书一份)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处,逾期不予受理;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邮寄时须将快递单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邮寄地址详见联系方式;因快递导致投标信息登记表无法按时送达,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以上企业投标备案登记表由代理公司统一收取提交盖章后,各投标人领取装入投标文件内。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4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本次开标使用“交易通”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操作手册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查看。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
九、投标人资质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说明
1、投标人资质原件不需要提供纸质版,所有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应当对其所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作出承诺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开标结束后资质原件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代理公司或招标人反映。
3、资格证明材料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等如有虚假,投标人将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招标人将在开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等进行核实,一经发现虚假,取消中标资格,并报告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润泽川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福泽华庭西区8号楼西楼五层
联系人:张彦龙
电 话:189********8206
代理机构:甘肃中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翟林、张鹏
联系电话:173********2572、18893374175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星海居北区3号楼3楼
邮 箱:1390031060@qq.com
2023年4月4日
酒泉市肃州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酒泉市城区飞天路南段市政管网建设工程(下穿G30连霍高速K2394+700处分离式立交桥工程)已由肃发改(审)〔2021〕118号和肃建(审)〔2023〕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甘肃润泽川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银行融资,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中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现将本次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酒泉市肃州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酒泉市城区飞天路南段市政管网建设工程(下穿G30连霍高速K2394+700处分离式立交桥工程)
2、建设单位:甘肃润泽川建设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酒泉市肃州区飞天路南段
4、建设规模:本项目立交桥位于G30连霍高速K2394+700处,项目作业区影响范围为K2393+900-K2396+150,该段路线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采用(20+40+20)m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结构简支桥面连续,桥长86.64m,桥宽26m,分左右两幅。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防排水、桥梁及附属设施工程。
二、标段划分及工期
1、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5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3年10月31日
计划总工期:180日历天
三、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实施、完成、缺陷修复以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程内容的施工服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近5年内(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成功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建设内容、设计标准等满足本次项目建设要求),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近5年内(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成功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建设内容、设计标准等满足本次项目建设要求),并在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
3、项目总工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且近5年内(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成功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建设内容、设计标准等满足本次项目建设要求);
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根据《2022年度甘肃省公路工程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酒泉市2022年度公路工程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定级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酒泉区域内公路项目投标活动;在本省尚未取得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参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的投标人,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凡被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或在处罚期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承诺书已挂载酒泉市市县两级人社门户网站下载专区,各投标企业自行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若中标,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在肃州区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
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按照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甘交规范【2021】3号)文件执行。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不允许分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满足本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活动。
五、投标人须知
1、凡参加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操作手册”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公路工程投标文件制作工具”。CA互认共享执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甘交易发【2019】56号文件及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全省企业主体信息及CA证书互认共享相关事宜的通知》。
3、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操作手册”下载《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
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话:4006131306)。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申请人于2023年4月4日起(法定公休、节假日不除外)在酒泉市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2、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成功后于2023年4月9日18:00时之前,将企业投标备案登记表、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企业投标备案登记表按规定的格式填写一式四份、承诺书一份)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处,逾期不予受理;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邮寄时须将快递单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邮寄地址详见联系方式;因快递导致投标信息登记表无法按时送达,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以上企业投标备案登记表由代理公司统一收取提交盖章后,各投标人领取装入投标文件内。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4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本次开标使用“交易通”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操作手册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查看。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
九、投标人资质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说明
1、投标人资质原件不需要提供纸质版,所有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应当对其所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作出承诺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开标结束后资质原件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代理公司或招标人反映。
3、资格证明材料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等如有虚假,投标人将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招标人将在开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等进行核实,一经发现虚假,取消中标资格,并报告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润泽川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福泽华庭西区8号楼西楼五层
联系人:张彦龙
电 话:189********8206
代理机构:甘肃中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翟林、张鹏
联系电话:173********2572、18893374175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星海居北区3号楼3楼
邮 箱:1390031060@qq.com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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