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连山镇沙田村5组(刘文章退还的老宅基地)集体资产房屋使用权出租项目挂牌公告
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德阳所广汉服务中心受广汉市连山镇沙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拟对广汉市连山镇沙田村5组(刘文章退还的老宅基地)集体资产房屋使用权出租项目进行公开处置,现面向社会征集意向流入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汉市连山镇沙田村5组(刘文章退还的老宅基地)集体资产房屋使用权出租项目
2.项目编号:成农交德资挂(2024)GH-079号
3.项目位置:广汉市连山镇沙田村5组
4.项目详情:砖混结构房屋6间,占地面积约453㎡
5.流转方式: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决定委托成都农交所德阳所对标的物进行公开流转,拟流转方式为出租。
6.流转价格:6500元/年
7.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
8.流转期限:20年
二、公告事项
公告时间:2024-06-28 00:00:00 至 2024-07-04 17:00:00(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流入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
四、标的物使用要求
1、标的物使用条件: 房屋的使用须符合广汉市连山镇产业发展规划;符合广汉市连山镇乡村建设规划,且不得占用宗地范围外的土地。流转受让人不得将土地用于商品房开发、不得用于国家禁止准入行业企业(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规定为标准)、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企业(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规定为标准)建设及其他非法用途。
若因国家公共利益需要征收该宗土地,流转受让方应积极配合,做好搬迁。
2、合同履行期内转租的条件:合同履行期内,该项目未经标的物所有权人同意不允许转租。
3、标的物改造及归属:如对现有建筑物将进行改造,需符合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并征得所有权人同意。合同到期后流入方可自行处置其在合同期间因经营管理需要增设的设施设备,但不得破坏原建构筑物主体,无法搬离的部分,无偿移交给出租方,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06-28 00:00:00 至 2024-07-04 17:00:00;工作日9:00-17:00
3.报名地点:广汉市成都路南一段一号(广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二区农交所办公室)
4.报名资料:
(1)流入方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流入方交易申请书
(3)意向流入方报名前应自行到现场对标的物进行踏勘,踏勘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意向流入方自行承担。
(4)其他根据项目情况所需提供的资料
六、信息发布渠道
本所通过成都农交所德阳所网站(https://cq.cdaee.com:2002/)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www.dyggzy.com)发布项目公告。
七、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则以挂牌价成交; 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遵循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网络电子竞价遵守《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络电子竞价交易规则(试行)》。
八、交易服务费
1.挂牌、协议方式成交:按成交金额的0.5%向流入方收取。
2.竞价、招标等方式成交:成交金额在100万以下的按3%向流入方收取,成交金额超过100万的,按《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3.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缴纳交易服务费。
九、出租相关事项
1.交易双方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与流出方签订《资产流转交易合同》及相关附件。
2.流入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流出方签订《资产流转交易合同》及相关附件的,视为放弃流入方资格,流入方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流入方成功流入项目后,应按照《资产流转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4.标的交付:现状交付
十、其他事项
1.如涉及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完善,标的物所有权人将与流入方重新签订相关协议或做补充约定,以保障流入方权利。
2.流入方如需对原标的物进行改建或扩建,须征得所有权人同意,报建主体应为原所有权人。
3.流出方负责对其设定的意向流入方资格及受让条件进行解释和说明,并接受意向流入方咨询。
4.在流入方无违约的前提下,期满后再次流转时,同等条件下原流入方享有优先再次受让的权利。
十一、流出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名 称:广汉市连山镇沙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 系 人:汤集伟
联系电话:13990236693
地 址:广汉市连山镇沙田村3组
十二、组织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名 称: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广汉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黄均莉
联系电话:13908104131
地 址:广汉市成都路南一段一号(广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二区农交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