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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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4808001G01 | |||||||||||||||||||||||||||||||||||||||||||||||||
招标内容: | ||||||||||||||||||||||||||||||||||||||||||||||||||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已由唐山市农业农村局以唐农办字【2024】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2.1.2 项目地点:河北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海北镇东董村、七里淀村、邢木村
2.1.3建设内容及标段划分:项目建设规模为5000亩,建设内容包括土壤改良、灌溉排水和节水设施、田间机耕道路、农田输配电等。共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七里淀村及邢木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二标段:东董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2.1.4 计划工期:12个月,预计2025年9月完工;
2.1.5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30 09:00至2024-09-0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20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匿名提出。受理单位: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于志成,受理电话:0315-5919789。相关对疑问或异议的解答或澄清通过惠招标平台发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7.2按照冀政务办【2023】35号文件、冀政务办规【2023】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高新区建设北路152号时代中心A座1908室 联 系 人:于志成 电 话:0315-5919789 电子邮件:rhah2011@126.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农业农村局 电话:022-69389877 电子邮箱:Ltnwb@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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