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古蔺县超亿丰农副产品加工厂项目环评报告表公示本
金额
12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8/12/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索引号: | 117/2018-00458 | 发布机构: | 县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8-12-03 00:0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古蔺县超亿丰农副产品加工厂项目环评报告表公示本
编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本)
项目名称:古蔺县超亿丰农副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古蔺县超亿丰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成都中环国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〇一八年十一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道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目 录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19
环境质量状况……………………………………………………………………..............23
评价适用标准……………………………………………………………………..............35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8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57
环境影响分析…………………….……………………………………………….............59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81
结论与建议………………………………………………………………………..............84
附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外环境关系图
附图3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4 大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图
附件5 声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图
附图6 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图
附图7 项目现场照片
附件:
附件1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
附件2土地租赁合同
附件3村建中心证明
附件4 国土所证明
附件5营业执照
附件6 执行标准
附件7监测报告
附件8 废水灌溉协议
附件9 蔬果皮回收再利用协议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环境质量状况
评价适用标准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结论与建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本)
项目名称:古蔺县超亿丰农副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古蔺县超亿丰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成都中环国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〇一八年十一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道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目 录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19
环境质量状况……………………………………………………………………..............23
评价适用标准……………………………………………………………………..............35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8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57
环境影响分析…………………….……………………………………………….............59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81
结论与建议………………………………………………………………………..............84
附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外环境关系图
附图3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4 大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图
附件5 声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图
附图6 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图
附图7 项目现场照片
附件:
附件1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
附件2土地租赁合同
附件3村建中心证明
附件4 国土所证明
附件5营业执照
附件6 执行标准
附件7监测报告
附件8 废水灌溉协议
附件9 蔬果皮回收再利用协议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古蔺县超亿丰农副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古蔺县超亿丰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 |||||||||||||||||||||||||||||||||||||||||||||||||||||||||||||||||||||||||||||||||||||||||||||||||||||||||||||||||||||||||||||||||||||||||||||||||||||||||||||||||||||||||||||||||||||||||||||||||||||||||||||||||||||||||||||||||||||||||||||||||||||||||||||||||||||||||||||||||||||||||||||||||||||||||||||||||||||||||||||||||||||||||||||||||||||||||||||||||||||||||||||||||||||||||||||
法人代表 | 李界 | 联系人 | 黄其林 | |||||||||||||||||||||||||||||||||||||||||||||||||||||||||||||||||||||||||||||||||||||||||||||||||||||||||||||||||||||||||||||||||||||||||||||||||||||||||||||||||||||||||||||||||||||||||||||||||||||||||||||||||||||||||||||||||||||||||||||||||||||||||||||||||||||||||||||||||||||||||||||||||||||||||||||||||||||||||||||||||||||||||||||||||||||||||||||||||||||||||||||||||||||||||||
通讯地址 | 古蔺县双沙镇红光村二组 | |||||||||||||||||||||||||||||||||||||||||||||||||||||||||||||||||||||||||||||||||||||||||||||||||||||||||||||||||||||||||||||||||||||||||||||||||||||||||||||||||||||||||||||||||||||||||||||||||||||||||||||||||||||||||||||||||||||||||||||||||||||||||||||||||||||||||||||||||||||||||||||||||||||||||||||||||||||||||||||||||||||||||||||||||||||||||||||||||||||||||||||||||||||||||||||
联系电话 | 13909085135 | 传真 | / | 邮政编码 | 646000 | |||||||||||||||||||||||||||||||||||||||||||||||||||||||||||||||||||||||||||||||||||||||||||||||||||||||||||||||||||||||||||||||||||||||||||||||||||||||||||||||||||||||||||||||||||||||||||||||||||||||||||||||||||||||||||||||||||||||||||||||||||||||||||||||||||||||||||||||||||||||||||||||||||||||||||||||||||||||||||||||||||||||||||||||||||||||||||||||||||||||||||||||||||||||||
建设地点 |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双沙镇红光村 | |||||||||||||||||||||||||||||||||||||||||||||||||||||||||||||||||||||||||||||||||||||||||||||||||||||||||||||||||||||||||||||||||||||||||||||||||||||||||||||||||||||||||||||||||||||||||||||||||||||||||||||||||||||||||||||||||||||||||||||||||||||||||||||||||||||||||||||||||||||||||||||||||||||||||||||||||||||||||||||||||||||||||||||||||||||||||||||||||||||||||||||||||||||||||||||
备案部门 | 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 | 备案文号 | 川投资备【2018-510525-05-03-296674】FGQB-0173号 | |||||||||||||||||||||||||||||||||||||||||||||||||||||||||||||||||||||||||||||||||||||||||||||||||||||||||||||||||||||||||||||||||||||||||||||||||||||||||||||||||||||||||||||||||||||||||||||||||||||||||||||||||||||||||||||||||||||||||||||||||||||||||||||||||||||||||||||||||||||||||||||||||||||||||||||||||||||||||||||||||||||||||||||||||||||||||||||||||||||||||||||||||||||||||||
建设性质 | 新建■改扩建□技改□ | 行业类别 及代码 | C1371蔬菜加工 C1373水果和坚果加工 |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000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 | |||||||||||||||||||||||||||||||||||||||||||||||||||||||||||||||||||||||||||||||||||||||||||||||||||||||||||||||||||||||||||||||||||||||||||||||||||||||||||||||||||||||||||||||||||||||||||||||||||||||||||||||||||||||||||||||||||||||||||||||||||||||||||||||||||||||||||||||||||||||||||||||||||||||||||||||||||||||||||||||||||||||||||||||||||||||||||||||||||||||||||||||||||||||||||
总投资 (万元) | 1200 |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 14.3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1.2% | |||||||||||||||||||||||||||||||||||||||||||||||||||||||||||||||||||||||||||||||||||||||||||||||||||||||||||||||||||||||||||||||||||||||||||||||||||||||||||||||||||||||||||||||||||||||||||||||||||||||||||||||||||||||||||||||||||||||||||||||||||||||||||||||||||||||||||||||||||||||||||||||||||||||||||||||||||||||||||||||||||||||||||||||||||||||||||||||||||||||||||||||||||||||||
评价经费 (万元) | / | 预期投产 日期 | 2019年11月 | |||||||||||||||||||||||||||||||||||||||||||||||||||||||||||||||||||||||||||||||||||||||||||||||||||||||||||||||||||||||||||||||||||||||||||||||||||||||||||||||||||||||||||||||||||||||||||||||||||||||||||||||||||||||||||||||||||||||||||||||||||||||||||||||||||||||||||||||||||||||||||||||||||||||||||||||||||||||||||||||||||||||||||||||||||||||||||||||||||||||||||||||||||||||||||
项目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为解决红光村贫困群众、特别是易地搬迁群众的可靠就业创收问题,并更好的解决家乡群众农产品的销售、增加其附加值和有效扩大销售领域的问题,古蔺县超亿丰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拟在红光村易地移民搬迁积聚点创建一个农副产品加工厂,企业租赁红光村集体土地2000平方米,修建生产车间、原材料储藏间、成品储藏间、综合办公用房等,加工红薯、秋葵、胡萝卜、南瓜、土豆、香菇、猕猴桃、香蕉、苹果、芒果、板栗、李子等农副产品为果蔬脆片,年产量约400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文)的要求,该项目建设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为“三、食品制造业16、其他食品制造”中的“除手工制作和单纯分装外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古蔺县超亿丰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特委托成都中环国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即派有关人员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了解了拟建项目周围主要环境状况,收集了当地水文、地质、气候、气象、经济发展等自然、社会环境概况,进行了工程特点和环境特征分析,并对环境影响因子和评价因子进行了筛选,结合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评价标准、确定出本评价范围及工作内容深度,并征求了环保主管部门对工程的要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蔬菜、水果加工项目,行业代码是C1371蔬菜加工、C1373水果和坚果加工。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视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导向,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根据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相关文件,已准予该项目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018-510525-05-03-296674】FGQB-0173号,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 三、项目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租用红光村集体土地2000m2进行农副产品加工厂的建设,建设单位已与古蔺县双沙镇红光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租赁合同(详见附件2)。 根据双沙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详见附件3),说明本项目用地不在场镇规划区范围内,项目的建设与当地规划不冲突。根据双沙镇国土资源所出具的证明(详见附件4),说明本项目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规划。 四、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1、项目外环境关系介绍 本项目位于古蔺县双沙镇红光村,根据现场踏勘,距项目东侧场界3m处为农户(3户,约9人),距项目东侧场界43m处为农户(3户,约9人),距项目东侧场界53m处为村民委员会,距项目东侧场界120m处为白沙河,距项目东侧场界27m处为农户(1户,约3人);距项目东北侧场界53-106m处为农户(4户,约12人),距项目东北侧场界200m处为农户(4户,约12人),距项目东北侧场界237m处为古蔺县双沙镇山村小学(约1500人);距项目北侧场界116m处为农户(2户,约6人);距项目西北侧场界218m处为农户(4户,约12人);距项目西侧厂界5m处为扶贫安置房(35户,约105人),距项目西侧场界404m处为农户(4户,约12人);距项目西南侧场界150-200处为农户(10户,约30人),距项目西南侧场界200-360m处为农户(13户,约39人);距项目南侧场界10m处为阳光幼儿园(约59人),距项目南侧场界40-117m处为农户(5户,约15人),距项目南侧场界170m处为农户(6户,约18人),距项目南侧场界130m处为农户(1户,约3人);距项目东南侧场界203-367m处为农户(11户,约33人)。 2、项目选址情况 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泸州市古蔺县双沙镇红光村,项目所在区域饮用水源为上游水库水源地,属于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地理坐标:105°47′50.98″E、27°51′41.23″N。其取水口位于本项目东侧约7.7km处,本项目的建设不在上游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 本项目周边主要为村民住户,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周边的村民住户,其建设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风景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地等用地,不涉及名胜古迹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不外排,废气、噪声在采取本环评报告提出的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其运营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本项目的选址合理,其建设将不会对周边产生明显影响,与外环境相容。 五、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环保部发布的《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 1、生态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服务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8]24号)(以下简称《方案通知》),《方案通知》对全省各市区的生态保护红线进行了划定。本项目位于泸州市古蔺县双沙镇红光村,不位于泸州市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不在相关的水源地保护区及水产种植资源保护区范围内,即位于《方案通知》确定的生态红线范围之外,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线要求。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图见附图6。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古蔺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古蔺县超亿丰农副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执行环境保护标准的通知,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执行标准进行规定(详见评价适用标准内容)。 项目选址区域为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的监测数据,项目选址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空气质量好,尚有容量进行项目建设,同时本项目建成后废气排气量小,通过预测对环境的贡献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浇水和周边农林灌溉用水,不外排至周边地表水体,因此项目建成后不会改变周边地表水体的环境质量。 项目选址位于农村环境,外环境关系简单,选址区域应达到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2类标准要求。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建设用地为租赁集体土地,本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项目所在区域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管理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因此不属于区域禁止准入产业。 综上,经过与“三线一单”进行对照后,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未超出环境质量底线及资源利用上线、未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 六、项目总图布置合理性分析 1、厂区规划布置原则 在满足生产工艺、运输、防火、卫生及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地形、地质条件尽可能按生产性质、建设顺序及内容进行合理的功能分区,遵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周围环境等特点,统筹兼顾,合理布局,合理利用土地,功能分区明确,组织协作良好,提供最适宜的卫生环境,满足抗震、安全、卫生、环保、噪声等规范的要求。合理使用场地,并考虑将来发展生产留有余地,创造良好的劳动、生产活动条件。此外,方便生产联系和管理,尽量减少人流、货流交叉干扰、污染,以确保生产运输和安全。 (1)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和流程合理布置,使各生产环节紧密衔接; (2)通道间距能满足运输和管线布置的条件,并符合防火、安全、卫生的要求; (3)各类管线布置应顺而短,减少损失,节省能源; (4)合并单项建筑,形成联合厂房,以节约用地; (5)总平面布置注重建筑形体与群体建筑的协调和统一,绿化美化环境,为建设现代化企业创造舒适、洁净的生产条件。 2、厂区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原材料储藏间、成品储藏间、综合办公用房等。厂区布置紧凑,项目办公楼位于东侧,古蔺县主导风向为南风,办公楼位于主导风向上风向,原材料仓库位于厂区北侧,生产区位于厂区西侧,分别设置真空油炸区、计量包装区等,成品仓库与生产区相邻,办公区与生产区分隔开来,能较少相互的影响。 项目厂区布局按照生产工艺、消防需求、安全生产等原则设定,整体布局紧凑,车间按生产工艺流程安排,功能区布局明确,便于工艺流程的进行和成品的堆放,使物流通畅。各建筑物之间留出必要的间距和通道,符合防火、卫生、安全要求,项目总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明确,平面布置合理可行。详见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图。 七、工程内容及规模 1、拟建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古蔺县超亿丰农副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古蔺县超亿丰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双沙镇红光村(经度105.72060406;纬度27.87164927)。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为新建一个农副产品加工厂,加工红薯、秋葵、胡萝卜、南瓜、土豆、香菇、猕猴桃、香蕉、苹果、芒果、板栗、李子等农副产品为果蔬脆片,年产量约400吨。 用地面积:总占地面积2000m2。 劳动定员:20人。 工作制度:一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310天。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 产品方案: 表1-1项目产品一览表
2、项目组成及建设内容 本项目由主体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为说明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问题,现将本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列于下表中。 表1-2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
八、项目施工期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见表1-3。 表1-3施工期主要建筑材料表
九、项目施工期主要施工设备 项目施工期主要设备见表1-4。 表1-4施工期主要设备
十、项目施工期进度安排 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2018年11月至2019年11月,施工高峰期平均每天劳动定员约10人,工地不设职工厨房和职工宿舍。 十一、项目营运期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能源消耗见表1-5。 表1-5营运期主要能源消耗一览表
十二、项目营运期主要设备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生产设备见表1-6。 表1-6营运期主要设备一览表
十三、项目营运期工作制度及生产定员 劳动定员:项目建成后劳动定员为20人,厂区内设置厨房以及宿舍,但由于员工为周围村民,均不在厂区内住宿,仅在厂区就餐,厂区内宿舍主要提供领导或员工临时休息。 生产制度:生产实行一班制,每班8小时,年生产310天。 十四、给排水、供电及供热 1、给水 项目用水为当地自来水。项目投入运行后,其用水包括生活用水、生产用水。 (1)生活用水 ①员工生活用水: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不在厂区内住宿,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版),本项目生活用水按50L/(人·d)计,年工作310天,用水量为1.0m3/d(310m3/a)。 ②厨房用水:本项目就餐人员20人,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版),厨房用水标准按20L/(人·d)计,则厨房用水量为0.4m3/d(124m3/a)。 (2)生产用水 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清洗用水、杀青用水、油炸设备冷却循环用水、蒸汽发生器用水。 ①果蔬表面清洗用水 在生产加工开始前,需先对果蔬原材料进行清洗,主要清洗其表面的污垢,如红薯、土豆等表面带有的泥土。根据业主介绍,此清洗工段用水量约3m3/d。 ②去皮、切片后清洗用水 将果蔬原材料清洗完后,对需要进行去皮的果蔬去皮,需要去核的去核,去皮、去核完毕后再进行切块切片,然后对切好的果蔬再进行清洗。根据业主介绍,此清洗工段用水量约2m3/d。 ③杀青用水 切片清洗后再进入100℃的水中进行杀毒,此工序称为杀青,杀青的主要目的是通过高温破坏和钝化鲜叶中的氧化酶活性,抑制鲜叶中的茶多酚等的酶促氧化,防止烘干过程中变色,同时散发青臭味,促进良好香气的形成。 根据业主介绍,本项目利用蒸汽发生器产生的蒸汽,将杀毒池里的水加热至100℃,来进行杀青,杀青工序用水量约3m3/d。 ④蒸汽发生器用水 本项目采用蒸汽发生器产生的蒸汽,将杀毒池里的水加热,来进行杀青。蒸汽发生器用水量为2m3/d,水加热后全部转化为水蒸气,无废水排放。 ⑤油炸设备冷却循环用水 本项目使用低温真空油炸设备对果蔬原料进行油炸、脱水,该设备油炸温度在80℃左右,设备设置一个冷却水储罐,主要用于冷却低温油炸设备,在油炸设备工作完毕后,将冷却水送至油炸设备周围的水槽内,此部分水为循环使用不外排,用水量约4m3/d,由于水蒸发等原因损耗约10%,补水量约0.4m3/d。 本项目用排水量见表1-7。 表1-7项目用水情况估算表
本项目水平衡图如下: 图1-1 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d) 2、排水 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厨房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清洗废水和杀青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中蔬菜使用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浇水和周边农林灌溉用水。 3、供电 项目用电由当地电网提供。 4、冷库 本项目设置1个冷库,用于冷冻杀青后的果蔬,冷库制冷剂使用液氨,此种制冷剂不破坏臭氧层,无温室效应。 | ||||||||||||||||||||||||||||||||||||||||||||||||||||||||||||||||||||||||||||||||||||||||||||||||||||||||||||||||||||||||||||||||||||||||||||||||||||||||||||||||||||||||||||||||||||||||||||||||||||||||||||||||||||||||||||||||||||||||||||||||||||||||||||||||||||||||||||||||||||||||||||||||||||||||||||||||||||||||||||||||||||||||||||||||||||||||||||||||||||||||||||||||||||||||||||||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选址于泸州市古蔺县双沙镇红光村,为租用古蔺县双沙镇红光村集体土地进行生产。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使用地为空地,不存在拆迁问题,不占用基本农田。经现场勘查,未发现属于重点保护的珍稀动植物资源、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需要重点保护的栖息地以及其他生态敏感点,无重大生态环境制约因素。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存在移民搬迁安置问题,因此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一、地理位置 古蔺县地处四川盆地南缘、云贵高原北麓,地理位置介于北纬27°41′~28。20′,东经105°34′~106°20′之间。南东北三面与贵州省毕节、金沙、仁怀、习 水、赤水等五市(县)相连,西与叙永接壤。全县幅员面积3182平方公里,辖内26个乡镇(其中民族乡3个),269个行政村,2011年,全县年末总户数为 201488户,总人口为849154人。境内居住有汉、苗、彝、回等13个民族,是全省杂散居少数民族人口较多县之一。 本项目位于泸州市古蔺县双沙镇红光村,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 二、地形、地质、地貌 古蔺县属扬子准地台,滇黔川鄂台坳,大娄山褶皱地带北侧西端余脉,境内地层古老,构造复杂,出露的岩层主要为三叠系、二叠系、志留系的砂、页岩 和灰岩和侏罗系紫色砂页岩。山高坡陡河谷深切,中山以上地貌占 85%。海拔 343-1843m,相对高差 1500m。喀斯特地貌普遍发育,岩深、丘陵、峰从、峰林、 漏斗、盆地、槽谷、溶洞、穴泉等分布广泛。 区域地质构造为桑木场背斜西南端北西翼和二郎滩断裂下盘,原始地貌形 态属溶蚀准平原,场地地表高差较大。场地岩土层由近期人工回填土层、第四系坡残积层和志留系下统龙马溪组石灰基岩层组成,为倾斜地层,属于反倾向边坡。场地内无构造断层,基岩层稳定性较好,水文地质条件较简单,未发现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根据《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90)》的划分,区域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 三、气候 古蔺县属亚热带湿润气候—贵州高原气候区(5ⅢA7 区),具有四季分明,雨 热同季,气温差异大,少霜雪,降雨偏少等特点。多年平均气温16.8℃~18.6℃℃,极端高温42.3℃,极端低温-3.0℃,日照时间每年约为900小时,年均降雨量:低山河谷区761.8mm,低山槽谷区956.4mm,中山区1068.7mm,平均相对湿度82~85%,年蒸发量909.4~1167.2mm,有短期积雪和霜冻,年积雪期为15天左右。常年主导风向为东风,频率为11%,次主导风向为西风,年平均风速1.6m/s,静风频率46%。 项目区域内基本气象特征要素见下表: 表2-1 基本气象特征要素表
四、水文特征 1、地表水 与本项目有关的地表水为白沙河,距本项目东侧厂界120m,白沙河为赤水河的主要支流,河长小于150km,河流流域面积小于300平方千米,平均流量小于20立方每秒。白沙河向东南流经18km后汇入赤水河,赤水河为中国长江上游支流,因河流含沙量高、水色赤黄而得名。古有赤虺(hui毁)河、安乐水、大涉水等名称,在川、滇、黔三省接壤地区。发源于云南省镇雄县,上游称鱼洞,东流至川、滇、黔三省交界处的梯子岩,水量增大,经贵州省的毕节市、金沙县与四川省叙永县、古蔺县边界,进入仁怀市、习水县、赤水市,至四川省合江县入长江。全长444.5公里(一说524公里),四分之三流域在大山中。赤水河是国内唯一一条没有被开发的长江支流。河水清澈透底,两岸陡峭、多险滩急流。洪、枯流量变幅大,实测最大流量9890立方米/秒,最小流量为33.2立方米/秒。年平均径流总量101亿立方米,最大年为173.8亿立方米,最小年为61.4亿立方米。水能蕴藏量127万千瓦。白杨坪以下能长年和季节性通航5~165吨船级。 2、饮用水源地: 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泸州市古蔺县双沙镇红光村,项目所在区域最近饮用水源为白沙河新桥水源地,取水口地理坐标:105°44′33.87″E、27°50′30.37″N。其取水口位于本项目东南侧约3.9km处,本项目的建设不在白沙河新桥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 本项目位于古蔺县双沙镇红光村,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地,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不外排至周边地表水体,项目与白沙河新桥水源地相距较远,本项目废水事故排放不会对地表水及饮用水源地造成明显影响。 五、植被及生物多样性 古蔺县县域植被属于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川东盆地偏湿性常绿阔叶林亚带,自然植被以偏湿性常绿阔叶林最为普遍,人工林主要有杉木林、马尾松林、 柏木林、柳杉林、华山松林、楠竹林等。境内生物多样性丰富,植物种类繁多, 高等植物 1700 种,有国家一、二级保护植物的金花茶、桫椤、红豆杉、秃杉、连香树、赶黄草等为主。全县脊椎两栖类10余种,属国家一、二级保护的有豹、 云豹、赤狐、牛羚、穿山甲、猕猴、白鹳等。 项目所在地以粮食生产为主,水旱轮作两熟面积较大,复种指数大,粮食 以稻、麦、玉米为主,经济作物以油菜为主。区域内生物多样性程度低,野生动 植物生存环境受人类影响深远,栖息地遭到破坏,植物主要为人工林和农作物以 及乔木杂草,动物种类主要为养殖户饲养的猪、牛,羊、鸭、兔等,没有需要保护的珍稀动植物。 古蔺县共有 5 个土类(水稻土、潮土、紫色土、黄壤、黑色石灰土、)9个亚类、22个土属,64个土种,43个变种。在河谷、山谷地带及山腰下部,具有分布地形平缓,土层深厚,易保蓄水分、养分;海拔较高的地带,土壤粘、瘦、酸、冷。 项目位于泸州市古蔺县双沙镇红光村,评价区域内无需保护的珍稀、濒危动、植物及古代珍奇树木。 |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四川中斯诺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10月31日对本项目环境空气进行了采样分析,得出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数据。 1、监测布点 共设置1个大气监测点,位于项目下风向。 2、监测项目 SO2、NO2、PM2.5 3、 监测频率 连续3天采样监测。 4、评价标准 SO2、PM2.5、NO2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评价因子标准限值见表3-1。 表3-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单位:mg/Nm3
5、评价方法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采用单项标准指数法进行评价。评价公式: 式中:Ii——i种污染物的单项指数; Ci——i种污染物的实测浓度,mg/Nm3; Si——i种污染物的评价标准,mg/Nm3。 6、监测及评价结果 本次环评大气监测及评价结果如下。 表3-2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 mg/m3
表3-3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结果 (Ii值)
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污染物浓度的单因子指数均小于等于1。因此,该区域的所有监测因子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的要求。总体而言,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二、地表水环境现状 四川中斯诺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对本项目地表水进行了采样分析,得出项目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与本项目有关的地表水体为白沙河。 1、监测断面 本项目在项目受纳水体白沙河设置2个监测断面。监测断面设置情况见表3-4。 表3-4评价区域河流水质监测断面布置
2、监测项目 监测因子为pH、CODCr、BOD5、NH3-N、悬浮物共5项。 3、评价标准 项目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3-5。 表3-5地表水水质评价标准(GB3838-2002)Ⅲ类 单位:mg/L
注:上述标准中,pH无量纲。 4、 评价方法 采用单项评价指数法,对地表水水质现状监测结果进行评价。 单项指数法数学模式如下: 对于一般污染物: 式中:Sij——单项水质参数i在第j点的标准指数; Cij——污染物i在监测点j的浓度(mg/L); Csi——水质参数i的地面水水质标准(mg/L)。 pH: 式中:pHj——监测点j的pH值; pHsd——水质标准pH的下限值; pHsu——水质标准pH的上限值。 5、监测及评价结果 采样时间为1天,监测分析方法按《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中有关规定进行。监测统计结果见表3-6。 表3-6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统计结果 (mg/L)
表3-7评价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指数(Pi值)
地表水各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Ⅲ类水域标准要求。 三、声学环境质量现状 四川宇恒泰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对本项目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情况如下。 1、噪声监测布点 根据本项目周边环境的具体现状,遵循《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的要求,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规定的监测方法,调查评价区域环境噪声。按噪声监测规范要求进行昼间和夜间环境噪声监测。 表3-8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一览表
2、监测时段、内容和条件 监测时段:按照环评技术导则的规定,测定2018年10月15日昼间、夜间连续等效A声级。 监测条件:无雨、风速小于5m/s,并按照按国家环保局颁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噪声部分)》及《声环境质量标准》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监测内容:场界昼间、夜间环境噪声。 3、监测仪器及方法 表3-9噪声监测分析方法及来源
4、评价标准 项目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功能区标准;评价标准详见表3-10。 表3-10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执行标准 单位:dB(A)
5、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采用标准直接比较法,以昼、夜间等效连续 A 声级作为评价量。 6、环境噪声现状评价结论 表3-11噪声监测结果统计及评价表 单位:dB(A)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各监测点的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五、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选址于古蔺县双沙镇红光村,目前区域内生态状态现以农村环境为主要特征,本项目不涉及基本农田。区域内主要为农村生态环境,植物以玉米、小麦、花生、红薯等农作物,区域内常见动物有麻雀、野鸡、野兔、蛇等。总体来看,本区生态环境质量较好,无珍稀植物及名木古树以及其他特殊敏感保护目标。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本项目位于古蔺县双沙镇红光村,根据现场踏勘,距项目东侧场界3m处为农户(3户,约9人),距项目东侧场界43m处为农户(3户,约9人),距项目东侧场界53m处为村民委员会,距项目东侧场界120m处为白沙河,距项目东侧场界27m处为农户(1户,约3人);距项目东北侧场界53-106m处为农户(4户,约12人),距项目东北侧场界200m处为农户(4户,约12人),距项目东北侧场界237m处为古蔺县双沙镇山村小学(约1500人);距项目北侧场界116m处为农户(2户,约6人);距项目西北侧场界218m处为农户(4户,约12人);距项目西侧厂界5m处为扶贫安置房(35户,约105人),距项目西侧场界404m处为农户(4户,约12人);距项目西南侧场界150-200处为农户(10户,约30人),距项目西南侧场界200-360m处为农户(13户,约39人);距项目南侧场界10m处为阳光幼儿园(约59人),距项目南侧场界40-117m处为农户(5户,约15人),距项目南侧场界170m处为农户(6户,约18人),距项目南侧场界130m处为农户(1户,约3人);距项目东南侧场界203-367m处为农户(11户,约33人)。具体见项目外环境关系图附图2。 根据工程性质和污染物排放特征以及所在地区的环境关系,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 1.水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保护区域地表水水质不因本项目发生变化。 2.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周围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3.声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保护级别: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功能区标准。 根据项目周围环境状况和敏感点具体分布,确定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12。 表3-12 环境保护目标名单及敏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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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 根据2018年10月17日古蔺县环境保护局下达的《关于古蔺县超亿丰农副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环境保护标准的函》(古环建函[2018]64号),本项目适用标准如下: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本项目水体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表4-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二、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分,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表4-2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三、声环境质量 本项目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表4-3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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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标准 | 四、废水 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 表4-4 污水排放标准一级标准 单位mg/L,pH无量纲
五、废气 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表4-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相关标准要求。 表4-6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六、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表4-6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表4-7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七、固废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 |||||||||||||||||||||||||||||||||||||||||||||||||||||||||||||
总量控制指标 | 根据国家“十三五”总量控制指标:COD、NH3-H、总磷、VOCS、SO2、NOX,综合考虑本项目的排污特点、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等因素,本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分析如下: (1)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主要是蒸汽发生器废气SO2、NOX,建议对其设置总量控制指标,SO2:0.000054t/a,NOX:0.0096t/a。 (2)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与清洗废水、杀青废水一起经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中蔬菜使用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浇水和周边农林灌溉用水。因此,建议不对其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一、工艺流程 1、施工期工艺流程 图5-1 施工期工艺流程图 2、营运期工艺流程 图5-2 营运期工艺流程图 (1)工艺流程简述: 1)原料检验:选择无公害的原料,按制订的相关标准验收原料,人工挑选出有虫眼、伤疤、腐烂等残次的原料。 2)清洗:果蔬原料经筛选后通过清洗设备将其表面泥土清洗干净。 3)去皮、切片、清洗:清洗好后的果蔬通过输送带输送至去皮机进行去皮,无需去皮的水果运送至切片机进行切片后去核,切片厚度为5.5mm。然后使用常温淡水清洗果蔬残留物质。 4)杀青:清洗好后再进入100℃的水中进行杀毒,利用蒸汽发生器产生的蒸汽,将杀毒池中的水加热进行杀毒。此工序称为杀青,杀青是对果蔬进行高温破坏和钝化鲜叶中的氧化酶活性,抑制鲜叶中的茶多酚等的酶促氧化,防止烘干过程中变色。 5)冷冻:杀青后的果蔬输送至冷却设备进行风冷干燥,然后放置在冷库中进行冷冻,温度为-28度。 6)真空低温油炸脱水:将果蔬从冷库中取出解冻,将处理好的果蔬过秤后,平均分装入2个不锈钢料笼中放入脱水釜进行脱水,时间一般为60分钟,温度应保持在80℃(+10℃,-5℃)。然后关闭电机,开启釜门,取出料笼,放置于工作台上进行下一道工序。 此工序采用低温真空油炸工艺,油温在80℃,是在无氧的真空状态下进行的,因此基本不产生油烟,在负压状态下,以油作为传热媒介,食品内部的水分会急剧蒸发而喷出。真空油炸设备带有油水分离系统以及油过滤系统,油水分离系统可将蒸发的水油冷却分离,蒸发的水通过真空泵抽取出来,用于补充循环冷却水;分离的油经过滤后循环使用,过滤的废油渣外售用作猪饲料,油循环使用,1个月更换1次,交由废油回收公司处理。因此,此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为废油渣。 7)凉制、分选:出釜后的脆片摊放在包装室不锈钢工作台上进行凉制至25℃左右,并进行分选,选出焦糊、不熟或卷曲严重的脆皮,同时筛去碎渣。 8)金属探测:将分选好的脆片通过金属探测机进行检测,一旦报警及时返工处理,重新检测直至合格。 9)充氮包装:将检测合格的脆片按包装要求进行称量,采用充氮包装并进行热合密封。封口后的脆片装入外包装箱内用胶带纸封紧箱口。 10)入库:将成品码入库内,防止挤压,层数≤8层,库温一般保持20℃-25℃。成品库要保持干燥,并做好防火、防尘、防蝇、防鼠等措施。 (2)物料平衡: 本项目以新鲜蔬菜水果为原材料,将其加工成果蔬脆片,根据各蔬菜水果特征,类比同类型项目,根据业主提供资料,以及各成分占原料百分比,核算其物料平衡表见表5-1: 表5-1 物料平衡表 单位t/a
二、主要污染工序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废气、施工废水、施工噪声、施工固体废物等。 (1)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废气。 (2)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 (3)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噪声。 (4)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 2、营运期 本项目营运期的主要产污工序: (1)废气:主要为厨房油烟废气、汽车尾气、蒸汽发生器废气。 (2)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 (3)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 (4)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产固废。 三、污染物排放及治理 1、施工期 (1)废气 1)施工扬尘 本项目工程开挖土石方、车辆运输、装卸建筑材料时将产生扬尘。施工期扬尘污染造成大气中TSP值增高,影响起尘量的因素包括:基础开挖起尘量、施工渣土堆场起尘量、进出车辆泥砂量、水泥搬运量、以及起尘高度、采取的防护措施、空气湿度、风速等。 根据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研究,建筑扬尘排放经验因子为0.292kg/m2,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000m2,据此可估算出本项目施工期建筑扬尘排放量约为0.584t。为降低扬尘产生量,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保护大气环境,建议施工单位需采取以下措施防尘: ①施工现场建设高施工围挡,封闭施工现场,采用密目安全网,以减少结构和装修过程中的粉尘飞扬现象,降低粉尘向大气中的排放;脚手架在拆除前,先将脚手板上的垃圾清理干净,清理时应避免扬尘; ②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洒水1~2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③针对施工任务和施工场地环境状况,制定施工计划,缩短施工周期,减小施工现场的工作面,减轻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④为了减少工程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施工中遇到起风天气,适当洒水,防止扬尘的产生; ⑤施工车辆采取加盖篷布措施,车辆在驶出施工区前,轮胎需作清泥除尘处理,不得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⑥在施工场地上安排专人负责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加盖蓬布或洒水,防止二次扬尘; ⑦建筑垃圾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扬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 为尽量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环评要求:本项目施工工地做到“六必须”(必须湿法作业、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场地、必须设置冲洗设施<设备>、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要加强对建设工地的监督检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措施,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需纳入建筑施工监理合同。 在项目施工期,对扬尘严格采取了上述防治措施后,其浓度可得到有效控制,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2)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废气 施工期间,使用机动车运送原材料、设备和建筑机械设备的运转,均会排放一定量的CO、NOx以及未完全燃烧的HC等,其特点是排放量小,且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由于其这一特点,加之施工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因此对其不加处理也可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在施工期内应多加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使其能够正常的运行,提高设备原料的利用率。 (2)废水 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本项目施工高峰期期施工人员约10人,生活用水量按50L/人·d计算,则用水量为0.5m3/d,排污系数以0.85计,排放量为0.425m3/d,施工工期为12个月,则总排放量为155m3。生活污水通过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2)施工废水 本项目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施工机械跑、冒、漏、滴的污油及露天机械受雨水冲刷后产生的油水,施工场地砂石材料冲洗废水,车辆、机械设备冲洗产生的少量冲洗废水等。施工废水量较小,污水中成分较为简单,一般为SS和少量的石油类,在建筑施工场地修建简易沉淀池,产生的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抑尘。 (3)噪声 本项目施工噪声源主要是施工机械产生的设备噪声,其噪声源强见表5-2: 表5-2施工期噪声源强 单位:dB(A)
为确保施工噪声实现场界噪声达标排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噪声治理及防护: 避免夜间打桩、混凝土浇注和运卸砂石等强噪声作业。凡是噪声达到85dB(A)以上的作业,禁止夜间施工。如果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强噪声施工,应首先征得当地环保、城管等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及时公告周围的居民和单位,以免发生噪声扰民纠纷。只要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并文明施工,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建设方还应制定合理的建设时序和施工方案,合理布置施工平面。 建议通过严格的施工管理,尽可能的使施工场界噪声达到标准限值,以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确保后期建设不对前期建设产生干扰。 ①采用对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加装消声设施、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在场界四周敏感点设置围栏临时声屏障、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减速、禁鸣等措施防止噪声污染,同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午休和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 ②施工总平面布置时,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住户的地方;并严格遵守夜间噪声机具操作规程,控制施工噪声扰民。 ③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现场混凝土搅拌噪声。 ④钢管、模板等构件装卸、搬运应该轻拿轻放,严禁抛掷;木工棚使用前应完全封闭。 ⑤如果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强噪声施工,应首先征得当地环保、城管等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及时公告周围的居民和单位,以免发生噪声扰民纠纷。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弃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1)土石方 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资料,项目施工期基础工程挖土方与回填土方弃土在场内周转,就地平整和用于绿地、道路建设,无外运土。预计土地开挖会产生约1000m3废弃土石方,项目主厂房、办公楼、住宿楼以及道路的平整土地需1000m3土石方,项目区域内土石方基本平衡。 2)建筑垃圾 施工作业中会产生砂石、碎砖瓦、废木料、废金属、废钢筋等杂物,按每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产生的建筑垃圾为550t计算,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约为110t。其中,废金属、废钢筋等回收利用,废建筑材料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进行统一处理。 3)生活垃圾 项目施工高峰期施工人员10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算,垃圾产生量为5.0kg/d,经袋装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再由当地乡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送往城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不可就地填埋,以避免影响项目周边环境。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上述措施后,其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可实现清洁处理和处置,不致造成二次污染。 2、营运期 (1)废气 本项目采用低温真空油炸机对果蔬进行油炸脱水,油温控制在80℃左右,油炸过程在全封闭的真空油炸机中进行,故油炸过程中不产生油烟;油炸过程中果蔬原料脱出的水份通过真空泵抽出,以水蒸气的形式排放至空气中。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厨房油烟废气、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汽车尾气。 1)厨房油烟废气 本项目厨房采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液化石油气为清洁能源,油烟废气主要是厨房烹制含油食物时产生,目前居民人均日食用油用量30g/人?d,本项目厨房每天就餐人数20人,全年工作天数为310天,则耗油量约186kg/a。烹饪油烟挥发率为2.0%,则项目油烟废气产生量为3.72kg/a。本项目就餐人数较少,产生的油烟量较少,通过抽油烟机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 本项目蒸汽发生器采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液化气使用量为8t/a,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本项目燃烧液化石油气产污系数如下,烟尘:4.7g/t-气;NOx:1.2kg/t-气;SO2:0.0068kg/t-气,计算本项目液化石油气燃烧后污染物排放量为,烟尘:0.038kg/a;NOx:9.6kg/a;SO2:0.054kg/d。 在废气排放口上方设置排气筒,燃烧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烟气量为17000标立方米/t-气,本项目年工作310天,蒸汽发生器按每天工作2h计,则本项目烟气量为220m3/h,颗粒物的排放速率为0.000015kg/h,排放浓度为0.068mg/m3;NOx的排放速率为0.0039kg/h,排放浓度为17.7mg/m3;SO2排放速率为0.00002kg/h,排放浓度为0.09mg/m3,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3)汽车尾气 本项目汽车进出厂区时会产生一定量的汽车尾气,主要成分为THC、CO、NOx等,车辆进出时间短,该过程具有随机性,且进出厂区车辆数量较小,废气产生量不大。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 1)生活污水 ①员工生活污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不在厂区内住宿,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版),本项目生活用水按50L/(人·d)计,年工作310天,用水量为1.0m3/d(310m3/a),排污系数按0.85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85m3/d,263.5m3/a。 ②厨房废水 本项目就餐人员20人,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版),厨房用水标准按20L/(人·d)计,则厨房用水量为0.4m3/d(124m3/a),排污系数按0.85计,则厨房废水产生量为0.34m3/d,105.4m3/a。 生活污水总产生量为368.9m3/a,主要污染物为COD:350mg/L、BOD5:150mg/L、NH3-N:30mg/L、SS:200mg/L。 治理措施:本项目厨房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收集处理,然后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中蔬菜使用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浇水和周边农林灌溉用水。 表5-3隔油池及化粪池去除废水水质情况一览表单位mg/L
2)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杀青废水。 ①果蔬表面清洗废水 在生产加工开始前,需先对果蔬原材料进行清洗,主要清洗其表面的污垢,如红薯、土豆等表面带有的泥土。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并类比《郑州市汇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果蔬干制品5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清洗工段用水量约3m3/d,排污系数按0.85计,清洗废水产生量为2.55m3/d,废水中主要含有泥土等,清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中蔬菜使用标准后后,用于厂区绿化浇水和周边农林灌溉用水。 ②去皮、切片后清洗废水 将果蔬原材料清洗完后,对需要进行去皮的果蔬去皮,需要去核的去核,去皮、去核完毕后再进行切块切片,然后对切好的果蔬再进行清洗。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并类比《郑州市汇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果蔬干制品5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此清洗工段用水量约2m3/d,排污系数按0.85计,清洗废水产生量为1.7m3/d,清洗后的废水中含有淀粉,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中蔬菜使用标准后后,用于厂区绿化浇水和周边农林灌溉用水。 ③杀青废水 切片清洗后再进入100℃的水中进入杀毒,此工序称为杀青,杀青的主要目的是通过高温破坏和钝化鲜叶中的氧化酶活性,抑制鲜叶中的茶多酚等的酶促氧化,防止烘干过程中变色,同时散发青臭味,促进良好香气的形成。 根据业主介绍,本项目利用蒸汽发生器产生的蒸汽,将杀毒池里的水加热至100℃,来进行杀青,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并类比《郑州市汇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果蔬干制品5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杀青工序用水量约3m3/d,排污系数按0.85计,杀青废水产生量为2.55m3/d,杀青废水经冷却降温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中蔬菜使用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浇水和周边农林灌溉用水。 项目生产废水包括清洗废水和杀青废水,废水中所含成分主要有少量的果皮、菜叶、果肉残渣、泥土等,经类比同类型建设项目,生产废水污染物浓度为COD:1500mg/L,BOD5:750mg/L,NH3-N:30mg/L,SS:850mg/L。 表5-4项目废水污染物产生情况统计表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工艺如下: 本项目废水处理工艺采用好氧加厌氧结合的方式处理产生的废水,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为10m3/d。气浮是在水中形成高度分散的微小气泡,粘附废水中疏水基的固体或液体颗粒,形成水-气-颗粒三相混合体系,颗粒粘附气泡后,形成表观密度小于水的絮体而上浮到水面,形成浮渣层被刮除,从而实现固液或者液液分离的过程。厌氧罐是一种高效的多级内循环厌氧反应罐,它具有占地少、有机负荷高、抗冲击能力更强,性能更稳当、操作管理更坚定的特点,厌氧罐COD去除效率达70~90%。曝气池是利用活性污泥法进行污水处理的构筑物,池内提供一定的污水停留时间,满足好氧微生物所需要的氧量以及污水与活性污泥充分接触的混合条件,曝气是使空气与水强烈接触的一种手段,其目的在于将空气中的氧溶解于水中,或者将水中不需要的气体和挥发性物质放逐到空气中,曝气池COD处理效率可达75~90%。 表5-5本项目废水处理效果及出水水质情况一览表单位mg/L
项目排水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由于项目废水要作为灌溉水综合利用,废水需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中蔬菜使用标准,由上表可知,经处理后的废水可用作厂区绿化浇水和周边农林灌溉用水。 ④蒸汽发生器废水 本项目采用蒸汽发生器产生的蒸汽,将杀毒池里的水加热,来进行杀青。蒸汽发生器用水量为2m3/d,水加热后全部转化为水蒸气,无废水排放。 ⑤油炸设备冷却循环废水 本项目使用低温真空油炸设备对果蔬原料进行油炸、脱水,该设备油炸温度在80℃左右,设备设置一个冷却水储罐,主要用于冷却低温油炸设备,在油炸设备工作完毕后,将冷却水送至油炸设备周围的水槽内,此部分水为循环使用不外排,用水量约4.0m3/d,由于水蒸发等原因损耗约10%,补水量约0.4m3/d,补水来源为果蔬经油炸后,使用真空泵抽取的水份。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级均为距声源1m处的测量值,数据来源于同类项目的同类设备噪声值。其噪声等级及环保措施见表5-6。 表5-6设备噪声等级、治理措施一览表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厂界均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其采取的噪声防护措施切实可行。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产固废。 1)生活垃圾: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数据,垃圾产生量以0.5kg/人·d计,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0kg/d,全年工作310天,则运营期生活垃圾总产生量为3.1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本项目使用的原材料主要为红薯、秋葵、胡萝卜、南瓜、土豆、香菇、猕猴桃、香蕉、苹果、芒果、板栗、李子,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各种固体废弃物,具体固废如下: ①果蔬次品:项目在原料检验工序会产生果蔬次品,产生量约为61t/a,外售用作猪饲料; ②废果皮、核:部分蔬果会进行去皮、去核、去壳等,产生的废物主要包括红薯皮、秋葵根蒂、南瓜皮、南瓜瓤、土豆皮、猕猴桃皮、香蕉皮、苹果核、芒果皮、芒果核、板栗核等,产生量约为289t/a,外售用作猪饲料; ③淀粉:土豆、马铃薯在切片清洗后,会产生淀粉,产生量约为20t/a,外售用作猪饲料; 3)废棕榈油:根据业主介绍,在对果蔬进行低温油炸后,油炸后的棕榈油含有油渣,真空油炸设备带有过滤系统,棕榈油经过滤,将油渣去除,去除油渣后的油重新用于油炸工序,油炸使用的棕榈油每个月更换一次,更换后的废棕榈油外售给废油回收单位,产生量约为16t/a。 4)废油渣:低温真空油炸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渣约为2.0t/a,同果蔬次品和废果皮一起外售用作猪饲料。 5)废包装材料:项目产品包装材料包括塑料包装袋、包装盒及纸箱包装箱等,产生量约为0.5t/a,定期收集后外售。 本项目中主要固体废物排放及处理方法见表5-7。 表5-7项目固体废弃物排放量及处置方法
(5)地下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项目属于Ⅳ类项目。 (1)地下水防渗原则 根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坚持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重点突出饮用水源水质安全”的原则。 1)源头控制 ①项目应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加强环境管理,采取防治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漏、滴、漏的措施。正常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巡检及时处理污染物跑、冒、漏、滴、漏。同时应加强对防渗工程检查,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 ②对工艺、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控制措施,防治污染物跑、冒、漏、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污染事故降至最低限度。 2)分区防治措施 一般情况下,应以水平防渗为主,防控措施应满足一下要求: 表5-8 地下水污染物防渗分区参照表
根据地下水分区防控和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的分区防渗情况如下: 简单防渗区:加工区、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 一般防渗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区域。 |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 产生量(单位) | 处理后排放浓度及 排放量(单位) |
废气 | 施工期 | 施工扬尘 | 0.584t | 少量 |
营运期 | 厨房油烟废气 | 3.72kg/a | 少量 | |
汽车尾气 | 少量 | 少量 | ||
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 | 颗粒物:0.038kg/a NOx:9.6kg/a SO2:0.054kg/a | 颗粒物:0.0068mg/m3 NOx:17.7mg/m3 SO2:0.09mg/m3 | ||
废水 | 施工期 | 生活污水 | 0.425m3/d | 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
生产废水 | 少量 | 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抑尘 | ||
营运期 | 废水 COD BOD5 氨氮 SS | 废水量:2476.9m3/a 1321mg/L,3.272t/a 658mg/L,1.631t/a 29mg/L,0.073t/a 744mg/L,1.844t/a |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经处理达标后用作厂区绿化浇水和周边农林灌溉 | |
固废 | 施工期 | 建筑垃圾 | 110t | 0 |
生活垃圾 | 5kg/d | 0 | ||
营运期 | 生活垃圾 | 3.1t/a | 0 | |
果蔬次品 | 61t/a | 0 | ||
废果皮、核 | 289t/a | 0 | ||
淀粉 | 20t/a | 0 | ||
废棕榈油 | 16t/a | 0 | ||
废油渣 | 2t/a | 0 | ||
废包装材料 | 0.5t/a | 0 | ||
噪声 | 施工期 | 施工机械噪声 | 83dB(A)~106dB(A) | 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 |
营运期 | 设备运行噪声 | 60dB(A)~85dB(A)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 |
主要生态影响: 项目施工期场地平整过程中,会出现大量裸露的土坡面,在暴雨时节将产生较严重的水土流失,故应尽可能安排在暴雨时节前或之后进行土地平整工程。而挖出的土石在没有搬运前形成土堆在大雨时节由于结构疏松也会产生水域流失。因此,施工过程一定要采取临时防治措施,在施工场地周围设临时导水沟,在地势较低的地方应修建临时的挡土墙,防止泥沙等随雨水进入。另外,对一些土建筑材料(如沙、石等)堆放场要加盖防水雨布等。尤其是在雨季施工时,一定要注意做好水土流失防护工作。 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生态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但这种影响是短暂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工程行为对生态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将会逐渐减弱或消除。同时施工期应加强管理,施工完毕后及时覆土绿化,把项目的不利生态影响降至最低。 |
环境影响分析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土石方挖掘、回填,建筑材料的现场搬运及堆放扬尘,运输车辆来往造成的道路扬尘,各类扬尘源均属于瞬时源,产生的高度较低,粉尘颗粒较大,污染源扩散距离较短,其影响主要在施工区域外100m左右的范围内。 车辆运输时洒落的尘土有一次性扬尘污染和二次扬尘污染,扬尘产生量与车辆运输方式、路面状况、天气条件等因素有关,采取措施后可减少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在完全干燥情况下,可按经验公式计算: 式中:Q——汽车行驶的扬尘,kg/km·辆; v——汽车速度,km/h; W——汽车载重量,t; P——道路表面粉尘量,kg/m2。 表7-1为一辆10吨卡车通过一段长度为10km的路面时,不同路面清洁程度,不同行驶速度情况下的扬尘量。由此可见,扬尘的产生量与车辆的行驶速度以及路面情况有关。在同样的路面清洁程度条件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而在同样车速情况下,路面越脏,则扬尘量越大。因而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的清洁,并且对路面定期洒水,可有效抑制扬尘的产生。 表7-1 在不同车速和地面清洁程度的汽车扬尘
抑制扬尘的一个简洁有效的措施是洒水,根据类比调查,对裸露地面、现场道路、废土等易起尘场所进行适量的洒水抑尘,可减少约70%的扬尘产生量,类比监测结果见表7-2: 表7-2 洒水抑尘作用类比监测数据表
一般情况下,施工期扬尘的产生量在有风、旱季、晴天一般多于无风和雨季,在风速大于四级时应停止挖、填方等工程作业;开挖出来的泥土应及时处理好,不宜堆积时间过长和堆积过高,因为临时堆积,易被风刮起尘土;对临时堆放的泥土、易引起扬尘的露天堆放的原材料应采取覆盖措施,并且对工地的运输车辆清洗车轮。 在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废气 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在运行中将产生废气,主要含有CO、NOx等污染物。废气排放局限于施工场内和运输沿线,为非连续性的污染源,且施工场地、运输路线地势开阔,易于通风。环评要求建设单位规划好施工车辆的运行路线,尽量避开生活区和人流密集的交通要道,避免交通堵塞及注意车辆维修保养,以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废水。 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区内食宿,其生活废水排放量为0.425m3/d,通过旱厕收集后用作农肥。 本项目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施工机械跑、冒、漏、滴的污油及露天机械受雨水冲刷后产生的油水,施工场地砂石材料冲洗废水,车辆、机械设备冲洗产生的少量冲洗废水等。其悬浮物浓度较高,pH值呈弱碱性,如不经治理直接排放,将会对当地地表水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影响,因此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建筑施工现场修建简易沉淀池,使施工废水经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抑尘。 (2)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 为防治施工期间的水环境污染,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①加强施工期管理,针对施工期污水产生过程不连续、废水种类较单一等特点,可采取相应措施有效控制污水中污染物的产生量; ②水泥、黄沙、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建筑材料; ③避免施工机械燃料用油跑、冒、漏、滴现象的发生; ④定时清洁建筑施工机械表面不必要的润滑油及其它油污,尽量减小建筑施工机械设备与水体的直接接触。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有效控制施工废水污染,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1)噪声源强 工程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为:工程开完、混凝土工程、构(建)筑物砌筑等使用施工机械的固定声源噪声和运输车辆的流动声源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工程开挖施工、材料搬运和切割、运输车辆等,经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噪声强度类比调查分析,确定拟建工程的噪声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现场的固定声源噪声,施工个阶段的主要噪声源强见表7-3: 表7-3施工期噪声源强 单位:dB(A)
(2)预测模式 本次评价采用下列公示计算距离施工机械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 LP(r)=LP(r0)-20log(r/r0) 式中,LP(r)——距声源r处的A声级; LP(r0)——参考位置r0处的A声级。 多个机械同时作业时的总等效连续A声级计算公式为: 式中,Leqi——第i个声源对某预测点的等效声级。 (3)预测结果 预测单台机械设备的噪声衰减情况见表7-4: 表7-4单台机械设备的噪声预测值 单位:dB(A)
现场施工时具体投入多少台设备很难预测,本次评价假设有5台设备同时使用,合成声源源强约为106.6dB,则噪声叠加后的噪声预测值见表7-5: 表7-5多台机械设备同时运转的噪声预测值 单位:dB(A)
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场界噪声排放限值为昼间70dB(A),夜间55dB(A)。在不考虑屏蔽、隔声、吸声的情况下,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施工过程中设备噪声昼间对100m范围内,夜间对400m范围内的居民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为了减轻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和声敏感点的影响,建议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1)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临时围墙; 2)采取减震措施,减少推土机、挖土机、气锤等设备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严格执行相关施工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设备数量,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影响居民休息; 4)夜间禁止施工,如需夜间施工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避免产生高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5)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减少设备噪声; 6)优化施工平面布置,将产生高噪声源的作业布置在场地中部或远离敏感点的位置。 通过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可有效降低项目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且施工期的影响是短暂的,施工噪声会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弃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资料,项目施工期基础工程挖土方与回填土方弃土在场内周转,就地平整和用于绿地、道路建设,无外运土。预计山体开挖会产生约1000m3废弃土石方,项目区域道路的平整土地需1000m3土石方,项目区域内土石方基本平衡。 施工作业中会产生砂石、碎砖瓦、废木料、废金属、废钢筋等杂物,按每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产生的建筑垃圾为550t计算,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约为110t。其中,废金属、废钢筋等回收利用,废建筑材料及时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进行统一处理,项目内不设弃土和建筑垃圾堆场。通过加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地的水土保持和管理,废建筑垃圾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 项目施工高峰期施工人员10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算,垃圾产生量为5.0kg/d,经袋装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再由当地乡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送往城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不可就地填埋,以避免影响项目周边环境。 根据2005年6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9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第十三条要求“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经营业务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资质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方可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纳入统一管理,从事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到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按一车一证办理《建筑垃圾准运证》,并签订防止车辆运输洒漏责任书,对从事建筑渣土运输的车辆进行规范管理,严格实行密闭运输,对从事建筑渣土运输的车辆集中进行改装,达到密闭运输要求,符合标准的予以换发《机动车行驶证》和《渣土准运证》。对建筑工地周边道路洒漏的渣土及时进行湿法清扫。项目建设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将建筑垃圾全部清除,并报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验收。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均能得到有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场内弃土因结构松散,易被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场地的平整、道路和土方的开挖及弃石堆置都将改变原地形地貌,破坏生态环境。 为了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防治水土流失,建设方应采取比要的措施对裸露面等进行绿化,以便恢复土地功能。 ①在项目区中部空地上设置临时中转渣场,暂时用于堆放开挖出来的表土(用于绿化回填),临时中转渣场采用干块石防护; ②施工期应及时绿化,补偿受损植被; ③各种防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以预防雨季路面径流直接冲刷坡面而造成水土流失。若遇下雨,可用沙袋或草席压住裸露的地面进行暂时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 总体来说,项目会工期在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且施工污染随工程施工的结束而结束。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影响分析 本项目采用低温真空油炸机对果蔬进行油炸脱水,油温控制在80℃左右,油炸过程在全封闭的真空油炸机中进行,故油炸过程中不产生油烟;油炸过程中果蔬原料脱出的水份通过真空泵抽出,以水蒸气的形式排放至空气中。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厨房油烟废气、汽车尾气、蒸汽发生器废气。 1)厨房油烟废气 本项目厨房采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液化石油气为清洁能源,油烟废气主要是厨房烹制含油食物时产生,项目油烟废气产生量为3.72kg/a。本项目就餐人数较少,产生的油烟量较少,通过抽油烟机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汽车尾气 本项目汽车进出厂区时会产生一定量的汽车尾气,主要成分为THC、CO、NOx等,车辆进出时间短,该过程具有随机性,且进出厂区车辆数量较小,废气产生量不大。 3)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 本项目蒸汽发生器采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在废气排放口上方设置排气筒,燃烧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的排放速率为0.000015kg/h,排放浓度为0.068mg/m3;NOx的排放速率为0.0039kg/h,排放浓度为17.7mg/m3;SO2排放速率为0.00002kg/h,排放浓度为0.09mg/m3,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2)预测分析 ①预测因子 根据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确定预测因子为颗粒物、NOx和SO2。 ②预测内容 采用估算模式预测排气筒内污染物下风向评价范围落地浓度,根据预测结果分析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③评价标准 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相关要求,本次预测的SO2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SO2小时平均值为0.5mg/m3;NOx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NO2小时平均值0.2mg/m3;颗粒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TSP的24小时均值的3倍为0.9 mg/m3。 ④预测模式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SCREEN3进行影响预测。 ⑤预测参数 根据统计,本项目有组织排放源排放情况见表7-6。 表7-6项目有组织废气预测参数表
⑥预测结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影响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对项目无组织排放影响程度进行估算。 表7-7本项目有组织废气影响预测结果
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运营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的颗粒物、SO2、NOx的最大落地浓度均未出现超标现象,且远远小于评价标准,贡献值很小,不会改变评价范围内的大气环境功能,对评价范围内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 1)生活污水 ①员工生活污水: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不在厂区内住宿,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版),本项目生活用水按50L/(人·d)计,年工作310天,用水量为1.0m3/d(310m3/a),排污系数按0.85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85m3/d,263.5m3/a。 ②厨房废水:本项目就餐人员20人,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版),厨房用水标准按20L/(人·d)计,则厨房用水量为0.4m3/d(124m3/a),排污系数按0.85计,则厨房废水产生量为0.34m3/d,105.4m3/a。 生活污水总产生量为1.19m3/d,368.9m3/a,主要污染物为COD:350mg/L、BOD5:150mg/L、NH3-N:30mg/L、SS:200mg/L。 本项目厨房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收集处理,然后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经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中蔬菜使用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浇水和周边农林灌溉用水。 2)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杀青废水。 ①果蔬表面清洗废水 在生产加工开始前,需先对果蔬原材料进行清洗,主要清洗其表面的污垢,如红薯、土豆等表面带有的泥土。根据业主介绍,此清洗工段用水量约3m3/d,排污系数按0.85计,清洗废水产生量为2.55m3/d,废水中主要含有泥土等,清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中蔬菜使用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浇水和周边农林灌溉用水。 ②去皮、切片后清洗废水 将果蔬原材料清洗完后,对需要进行去皮的果蔬去皮,需要去核的去核,去皮、去核完毕后再进行切块切片,然后对切好的果蔬再进行清洗。根据业主介绍,此清洗工段用水量约2m3/d,排污系数按0.85计,清洗废水产生量为1.7m3/d,清洗后的废水中含有淀粉等,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中蔬菜使用标准后后,用于厂区绿化浇水和周边农林灌溉用水。 ③杀青废水 切片清洗后再进入100℃的水中进入杀毒,此工序称为杀青,杀青的主要目的是通过高温破坏和钝化鲜叶中的氧化酶活性,抑制鲜叶中的茶多酚等的酶促氧化,防止烘干过程中变色,同时散发青臭味,促进良好香气的形成。 根据业主介绍,本项目利用蒸汽发生器产生的蒸汽,将杀毒池里的水加热至100℃,来进行杀青,杀青工序用水量约3m3/d,排污系数按0.85计,杀青废水产生量为2.55m3/d,,杀青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中蔬菜使用标准后后,用于厂区绿化浇水和周边农林灌溉用水。 农灌可行性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的清洗废水以及杀青废水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与《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中蔬菜使用标准,经处理后的废水可用作厂区绿化浇水和周边农林灌溉用水。 根据业主与古蔺县敖翔生态专业合作社签订的废水回收浇灌合同,由本项目企业安装浇灌管道,厂区附近有20余亩果园,根据四川省用水定额(DB51/T 2138-2016),本项目果园灌溉定额值为145m3/亩?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总量为2476.9m3/a,可供17亩果园的灌溉,企业厂区内绿化面积为200m2,能满足本项目废水的消纳。本项目废水不向周边地表水体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④蒸汽发生器废水 本项目采用蒸汽发生器产生的蒸汽,将杀毒池里的水加热,来进行杀青。蒸汽发生器用水量为2m3/d,水加热后全部转化为水蒸气,无废水排放。 ⑤油炸设备冷却循环废水 本项目使用低温真空油炸设备对果蔬原料进行油炸、脱水,该设备油炸温度在80℃左右,设备设置一个冷却水储罐,主要用于冷却低温油炸设备,在油炸设备工作完毕后,将冷却水送至油炸设备周围的水槽内,此部分水为循环使用不外排,用水量约4.0m3/d,由于水蒸发等原因损耗约10%,补水量约0.4m3/d。 因此,项目产生的所有废水均能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1)噪声源强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布局;设置独立房间放置高噪声设备,墙体增设隔音材料;安装基础减震设施、消声器等措施,能综合降噪约10dB(A)。项目营运期噪声情况一览表见表7-8。 表7-8主要生产设备噪声源情况一览表
(2)预测方法及模式 本次环评根据噪声计算公式,预测噪声影响。噪声预测模式如下: 预测公式如下: 点声源影响预测公式 多源叠加公式 上述式中:L(r)—距离噪声源r处的等效A声级值,dB(A); L(r0)—距离噪声源r0处的等效A声级值,dB(A); r—预测点距噪声源距离,(m); r0—源强外1m处; L—总等效A声级值,dB(A); Li—第i个声源的等效A声压级值,dB(A); △L—其它各种因素引起的附加衰减量(包括遮挡物、空气吸收、地面效应等引起的衰减量),dB(A); n—声源数量。 (3)预测结果 本次噪声影响预测,主要是对主厂房内主要生产设备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进行预测,项目噪声预测取源强最大值,其预测值见下表: 表7-9厂房噪声预测结果表
注:本项目夜间不运营,只对昼间噪声进行预测。 由上表看出,在考虑建筑物遮挡的情况下预测,本项目运营后各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距项目南侧10m处为阳光幼儿园,项目南侧厂界预测噪声值达标,但为了避免项目运营对幼儿园的影响,本评价要求企业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北侧远离南侧幼儿园,并对南侧车间窗户进行密封处理,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对幼儿园的影响;同时在南侧厂界周围加强绿化工作,设置立体绿化带,有效减小噪声向外传播。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噪声对南侧幼儿园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产固废。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排放及处理方法见表7-10。 表7-10项目固体废弃物排放量及处置方法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影响,对环境影响小。 5、环境风险分析 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露,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环境风险评价重点是事故对厂(场)界外人群的伤害、环境质量的恶化和对生态系统影响的防护。 (1)环境风险识别 本项目拟建设冷库,使用制冷剂为液氨,此种制冷剂不破坏臭氧层,无温室效应,沸点: -33.42℃,熔点: -77.7℃,自燃点: 651.11℃。液氨,又称为无水氨,是一种无色液体,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氨作为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为运输及储存便利,通常将气态的氨气通过加压或冷却得到液态氨。液氨易溶于水,溶于水后形成铵根离子NH4+、氢氧根离子OH-,溶液呈碱性。液氨多储于耐压钢瓶或钢槽中,且不能与乙醛、丙烯醛、硼等物质共存。液氨在工业上应用广泛,具有腐蚀性且容易挥发,所以其化学事故发生率很高。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的相关规定,氨的临界量为10t,本项目液氨储量为1t,故本项目所储存的液氨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本项目油炸机使用棕榈油对果蔬原料进行油炸脱水,棕榈油作为食用油,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但由于棕榈油遇明火会燃烧,因此在储存棕榈油时应注意,防止其泄漏。 (2)事故类型分析 本项目原料不属于风险物质,生产工艺简单,加工不存在风险环节。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存在的环境风险:污水管网破裂、断裂以及堵塞造成的事故;污水泵站由于长时间停电或污水水泵损坏,排水不畅时易引起污水漫流,造成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周边水体,造成事故污染。 本项目使用制冷剂液氨,可能出现风险的环节为: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引发液氨泄漏,违反操作规程引发液氨泄漏,设备出现问题引发液氨泄漏。 本项目棕榈油储罐出现泄漏,遇明火燃烧。 (3)环境风险应急措施: 建设单位在日常的生产过程中应做好设施的维护工作,保证设施正常工作,杜绝事故发生。在污水处理设施渗漏不能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应立即停产对其进行事故原因排查及维修,待其恢复正常后再投入使用,确保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水不会出现事故排放。 (4)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针对本项目可能出现的事故,本环评建议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1)污水处理设施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①对生产区进行简单防渗,对沉淀池、污水处理设施区域进行一般防渗处理,防止沉淀池渗漏污染地下水环境; ②定期清掏沉淀池沉泥,保证回用水质;定期检查污水处理设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③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待检修完毕设备正常运行后方可投入生产。本环评要求企业修建应急事故池1座,以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能暂存至事故应急池内,不外排。 ④定期检修污水管道,当污水管道发生跑、冒、漏、滴等情况时,应立即关闭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排水口,启用事故应急池,并对污水管道进行及时修理,恢复正常使用。 2)液氨泄漏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①氨是乙类易燃气体,在适当压力液化成液氨,一般储存于钢瓶或储罐中,在液氨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应当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防止发生泄漏爆炸事故。钢瓶应放在阴凉通风的库棚内,远离火种、热源,防止日光直射。在搬运时应轻拿轻放,防止钢瓶受损。 ②如液氨发生泄漏事故时应根据现场情况划分警戒区,处置车辆和人员一般停靠在较高地势和上风向;处置人员应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穿着隔绝式防化服,直接接触液氨时,应穿着防寒服装;迅速清除泄漏区的所有火源和易燃物,并加强通风;对泄漏的液氨应使用雾状水、开花水流驱散,处置时应尽量防止泄漏物进入水流、下水道或一些控制区;事故发生后应积极对事故排放废水进行堵截回收,严防排入外环境。 ③提高员工素质,增强安全意识,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杜绝违章动火、吸烟等现象,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经常性地向员工进行安全和健康防护方面的教育。 3)棕榈油储罐泄漏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使用储罐储存棕榈油,储罐应置于阴凉干燥的地方,确保通风。如发生泄漏,应做好隔离防止扩散,并避免接触火源,避免泄漏物进入下水道、排水沟和流动水域等限制性空间。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系统水喷雾系统按照15L/s,本项目如发生火灾,灭火时间按0.5h计,所需消防事故废水池容积为27m3。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应急池容积应按项目一天产生的污水量(5.6m3/d)计算,其容积应不低于6m3。因此本项目应设置1座容积为40m3的事故应急池。 (5)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建设单位应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并设置专门从事环境管理的机构,配备环保人员,负责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环保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6)风险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无重大危险源,项目存在的风险主要为环保设备故障污染,但发生风险概率较小,通过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同时加强风险管理,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6、清洁生产 可持续发展是我国两大发展战略之一,环境保护既是我国基本国策,又是政府行为。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是人类面临的唯一选择,而推行清洁生产是保护环境的根本途径之一。拟建项目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积极履行清洁生产要求。拟建项目采取以下措施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1)清洁生产工艺分析 A、拟建项目采用的生产设备自动化程度较高,技术含量较高,减少了能耗,有效节约了人力资源及提高了产品的良好率。 B、采用能耗低、噪音小的设备进行加工生产,减少能源损失及噪声的影响。 (2)污染物排放指标 拟建项目生活污水、去皮后清洗废水、杀青废水经二级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浇水和周边农林灌溉用水,不外排至周边地表水体,果蔬表面清洗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均通过有效的处理措施,对外环境的影响很小。该项目与同行业相比,其清洁生产水平是较先进的。 (3)资源综合利用 本项目采用蔬菜、水果作为原料加工。 (4)节能、节水技术 本车间在设计中从工艺原则的制定,到设备的选用,都充分注意了节能效果。在车间布置上尽量使路线顺畅,减少迂回运输;简化物流,减少物料运输环节,节省运输量的能耗。尽量考虑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以提高产品的质量,减少废品,提高产品寿命,从而减少了因废品率高所消耗的能源,也为节材创造间接节能效果。 (5)实施持续清洁生产建议 清洁生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相对原工艺使用能源或产品使用过程中只要能减少污染排放。因此,推行清洁生产是一个不间断的过程。为减轻项目环境污染,本评价建议企业环境管理机构在生产运营中,进一步制定相应的预防污染计划,根据工程情况有组织、有计划的安排与协调,有序地推行清洁生产。 A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职工清洁生产意识。 B、加强外部联系,积极与地方环保部门协调确定合理的管理目标。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采用了先进的生产工艺,先进的生产设备,有效降低了能耗物耗,降低了污染物的排放,因此拟建项目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 7、环境保护管理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项目日益增多,对环境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为了保护环境不受侵害,必须加强环境管理。环境管理是通过各种法规、制度的实施来实现的,其中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即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管理也在不断深化,从局部环境扩大到区域环境管理,从分散控制到区域控制,从单一浓度控制发展到浓度与总量相结合的控制,从注重末端控制到提倡清洁工艺的源头控制,从单一的污染型环境管理发展到同时注重非污染型(生态、水土流失、景观等)环境管理。 (1)环境管理机构 本项目设立专门的环保机构和专职负责人,配备环保人员1~2 人,负责项目区的环境管理工作。为了缓解建设项目生产运行期对环境构成的不良影响,在采取环保治理工程措施解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同时,必须制定全面的企业环境管理计划,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环保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企业排污发生重大变化、污染治理设施改变或生产运行计划改变等都必须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污染治理设施和管理必须与生产经营活动一起纳入企业的日常管理中,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制定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台账。 1)施工期的环境管理 ①负责办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委托编制和审批。 ②在设计阶段,本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应列入设计之中,并落实资金,上报环保部门审查。 ③加强施工期环境工程监理与施工队伍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建立环境管理制度,环保实施计划应有专门记录,并设立运行台账(包括废水农灌方式、次数),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2)运营期环境管理 在环保主管直接领导下,生产技术管理部实施环保管理和环保目标考核工作,生产技术管理部环保科设置1~2 名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具体落实企业的各项环保工作。 环保科环境管理基本职责 ①负责在内部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环境保护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环保标准、条例和办法等;制定和推行环保考核制度和办法; ②按照IS0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进行环境管理:制定公司环境方针,确定目标指标,制定年度环境管理方案,监督落实,实现持续改进; ③推行清洁生产工作,对各工序进行清洁生产企业内部审核,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④推广使用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⑤进行环保宣传、环保培训及总结交流经验; ⑥环保设施的运行监督管理,定期向当地环保局汇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和监视性监测结果。建立污染事故报告制度,当污染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向当地环保局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并向古蔺县环保局备案。 (2)监测计划 1)环境监控计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通过对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的监控,就能准确无误地了解工程在开采期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的程度和范围。通过对环境监测或调查数据的统计分析,可以了解建设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源对环境的影响是否能够符合国家或地方的有关标准的要求,做到达标排放。同时也是对废气、废水和噪声污染治理设施的检验,使我们能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改造和完善,从而保证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2)监控计划 ①检测机构及设备 具体的监测工作可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 ②监测工作的内容 项目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项目环境监测。各监测点、监测项目、监测频次见表7-11,若有超标排放时应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及领导反映,并及时采取措施,杜绝超标排放。 表7-11环境监测机构定期计划建议
3)监测设施和成果的管理 该项目试运行三个月至半年中应委托监测机构进行一次污染源的全面监测。并对除尘设备、污水处理设施以及噪声控制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验收。主要验证污染物排放是否达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的规定以确定有无达到本报告表的要求,并将结果上报当地环保部门。 工程验收合格后,可委托有合格监测资质的单位根据监测计划,定期对污染源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在监测结束后一个月内上报当地环保主管部门。 监测数据应由企业和当地环境监测站分别建立数据库统一存档,作为编制环境质量报告表和监测年鉴的原始材料。监测数据应长期保存,并定期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的考核。 三、环保竣工验收 本项目所有环保设施均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即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由企业自主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验收通过后,建设单位方可正式投入运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及要求见表7-12。 表7-12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一览表
四、项目环保措施及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环保投资14.3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2%。其环保措施及投资额基本合理。项目环保投资及其建设内容见表7-13。 表7-13工程环保设施(措施)及投资估算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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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大 气 污 染 物 | 施工期 | 施工场地 | 施工扬尘 | 限速行驶、定时清扫道路、保持路面清洁,车辆加盖篷布,并适当洒水; | 达标排放 |
燃油废气 | 车辆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平时做好车辆的保养和维护 | ||||
营运期 | 厨房油烟废气 | 油烟 | 经抽油烟机处理后排放 | ||
蒸汽发生器废气 | 燃烧废气 | 在废气排放口上方设置排气筒,燃烧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
水 污 染 物 | 施工期 | 生活污水 | COD、BOD5、SS、氨氮 | 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 达标排放 |
生产废水 | SS | 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抑尘 | |||
营运期 | 生活污水 | COD、BOD5、SS、氨氮 |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浇水和周边农林灌溉用水 | ||
生产废水 | COD、BOD5、SS、氨氮 | ||||
固 体 废 物 | 施工期 | 建筑垃圾 | 进行分类堆放,集中处理,分类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 | 合理处置 | |
生活垃圾 | 集中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转运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
营运期 | 生活垃圾 | 集中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转运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合理处置 | ||
果蔬次品 | 外售用作猪饲料 | ||||
废果皮、核 | |||||
淀粉 | |||||
废棕榈油 | 外售给废油回收单位 | ||||
废油渣 | 外售用作猪饲料 | ||||
废包装材料 | 定期收集后外售 | ||||
噪 声 | 施工期 | 施工机械噪声 | 严格遵守环保局的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和调整好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 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 | |
营运期 | 设备运行噪声 | 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布局;设置独立房间放置高噪声设备,墙体增设隔音材料;安装基础减震设施、消声器等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 ||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项目区内绿化是主要的生态保护措施,同时也是一种生态建设,科学合理的绿化,能达到较好的生态效果,是防止水土流失的根本措施,同时对厂区内生态环境也会产生有利影响。通过加强厂区内及周围的绿化,尽量提高厂区及四周的绿化覆盖率,可使对生态的影响降至最小。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及环评要求进行生产,施工中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运营期加强管理,控制污染物排放,在采取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措施之后,基本不会造成生态影响。 |
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古蔺县超亿丰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拟在红光村易地移民搬迁积聚点创建一个农副产品加工厂,企业租赁红光村集体土地2000平方米,修建生产车间、原材料储藏间、成品储藏间、综合办公用房等,加工红薯、秋葵、胡萝卜、南瓜、土豆、香菇、猕猴桃、香蕉、苹果、芒果、板栗、李子等农副产品为果蔬脆片,年产量约400吨。 一、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蔬菜、水果加工项目,行业代码是C1371蔬菜加工、C1373水果和坚果加工。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视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导向,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根据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相关文件,已准予该项目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018-510525-05-03-296674】FGQB-0173号,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 因此,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项目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租用红光村集体土地2000m2进行农副产品加工厂的建设,建设单位已与古蔺县双沙镇红光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根据双沙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说明本项目用地不在场镇规划区范围内,项目的建设与当地规划不冲突。根据双沙镇国土资源所出具的证明,说明本项目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规划。 三、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古蔺县双沙镇红光村,项目周边主要为村民住户,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周边的村民住户,其建设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风景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用地,不涉及名胜古迹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不外排,废气、噪声在采取本环评报告提出的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其运营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本项目的选址合理,其建设将不会对周边产生明显影响,与外环境相容。 四、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区域地表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 声环境质量现状:区域的环境噪声现状质量能够达到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严格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影响。 (2)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生产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抑尘,不外排,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3)噪声治理措施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采取基础减振降噪的措施,可实现噪声达标排放,治理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间建筑垃圾通过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处理;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以上治理措施可行,可实现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厨房油烟废气、汽车尾气、蒸汽发生器废气。 ①厨房油烟废气 本项目厨房采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就餐人数较少,油烟产生量较少,经抽油烟机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②汽车尾气 本项目汽车进出厂区时会产生一定量的汽车尾气,主要成分为THC、CO、NOx等,车辆进出时间短,该过程具有随机性,且进出厂区车辆数量较小,废气产生量不大。 ③蒸汽发生器废气 本项目蒸汽发生器采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在废气排放口上方设置排气筒,燃烧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的排放速率为0.000015kg/h,排放浓度为0.068mg/m3;NOx的排放速率为0.0039kg/h,排放浓度为17.7mg/m3;SO2排放速率为0.00002kg/h,排放浓度为0.09mg/m3,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2)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 本项目厨房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收集处理,然后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同杀青废水、清洗废水一起经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中蔬菜使用标准用于厂区绿化浇水和周边农林灌溉用水。 综上所述,在采取本评价提出的建议措施后,本项目的营运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通过采取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布局;设置独立房间放置高噪声设备,墙体增设隔音材料;安装基础减震设施、消声器等措施,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因此,本项目营运期噪声通过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果蔬次品,废果皮、壳和淀粉外售用作猪饲料;废棕榈油外售给废油回收公司;废油渣同果蔬次品和废果皮一起外售用作猪饲料;废包装材料定期收集后外售。 因此,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可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六、环境风险分析 通过风险识别,针对提出了危险防范措施,并以预防为主指定风险应急措施。建立和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认真落实工程拟采取的安全措施及本评价提出的安全设施和安全对策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七、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国家“十三五”总量控制指标:COD、NH3-H、总磷、VOCS、SO2、NOX,综合考虑本项目的排污特点、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等因素,本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分析如下: (1)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主要是蒸汽发生器废气SO2、NOX,建议对其设置总量控制指标,SO2:0.000054t/a,NOX:0.0096t/a。 (2)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与清洗废水、杀青废水一起经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浇水和周边农林灌溉用水。因此,不建议对其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评价建议与要求 1.在施工期,为尽可能减少施工噪声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施工单位应将安排好施工时间段,未经批准严禁夜间施工作业,以避免噪声扰民纠纷。 2.落实环保资金,多植高大树木,以实施治污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3.对厂区产生的固体废物要妥善收集、保管,严禁乱丢乱放。对该类废弃物的暂存场地采取防雨、防火及防渗漏措施,严防其二次污染。 4.企业应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各项环保法规和要求,明确厂内环保机构的主要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5.加强管理,使污染物尽量消除在源头。 6.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综上所述,古蔺县超亿丰农副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属于清洁生产工艺,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靠。项目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通过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所采用的环保措施技术经济合理可行,项目实施后不会对地表水、环境空气、声环境和生态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无危险化学品和危险源,风险可控。项目建设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本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注 释 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外环境关系图 附图3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4 大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图 附件5 声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图 附图6 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图 附图7 项目现场照片 附件: 附件1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 附件2土地租赁合同 附件3村建中心证明 附件4 国土所证明 附件5营业执照 附件6 执行标准 附件7监测报告 附件8 废水灌溉协议 附件9 蔬果皮回收再利用协议 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3、生态影响专项评价 4、声环境专项评价 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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