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融腾光制造基地项目的招标公告
融腾光制造基地EPC工程总承包图纸报批综合协调智能化系统建筑行业工程设计机电设备采购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指导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项目验收设计配合服务厨房设备安装竣工验收合格质量缺陷保修移交竣工备案安全工期造价建设工程主体设计专项设计建筑主体设计建筑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强电弱电智能化工程消防审图人防工程公区装修扩初相关报审报建方案估算编制市政道路室外附属工程室外管线雨污水管道绿化泛光照明顾问管线综合给水雨水回收通信工程市政管线接入接口设计管综方案海绵城市室外市政及景观工程幕墙工程标牌围护BIM建筑信息模型计算模型优化设计方案比选设计总包设计沟通规划招标配合专题报告隐蔽工程专家论证施工图审查燃气电力用户配变电室内标识工程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工程地下工程外立面工程屋面工程防雷接地工程门窗工程楼宇标识电气工程驻地网消防工程电梯工程机电抗震设施施工交通设施环境美化室外综合管网室外照明亮化围墙路灯汽车充电桩装卸保管试运行技术培训服务人防检测擦窗机油水分离器光伏板能耗监测面积测绘专项测量观测试验节能检测空气检测水质检测消防检测竣备必要检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装配式构件基础楼梯相关大样檩条支撑隅撑节点结构图专家审查管理质量进度费用合同外部协调控制缺陷修复报批报建施工审批手续竣工验收归档养护勘察设计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监理
金额
402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6/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柏雪0510-8822630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22
公告正文
[0]融腾光制造基地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WXLX202406011 项目名称 融腾光制造基地项目
标段编号 WXLX202406011-X01 标段名称 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融腾光制造基地项目(项目名称)EPC工程总承包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融腾光制造基地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梁溪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梁行审投备[2024]10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融腾光精密智造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融腾光精密智造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无锡市梁溪区梁东路与智衡路交叉口西北侧 
    2.1.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1.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以裙房加塔楼形式的生产及配套服务设施用房等,总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1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0.9万平方米,建筑高度约97.1米,最大单跨跨度约12米。 
    2.1.3合同估算价:40200.0 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704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08月16日 08:00,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09月25日 08:00,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07月20日 17:00
    2.1.5其他: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同时明确约定各成员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4)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5)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缴纳。注: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2.1.6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其中智能化系统需将公共部位图像信息汇集至梁溪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平台,提供梁溪公安汇集成功证明。(3)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等)、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保修期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1.项目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建设工程主体设计工作(不含专项设计):①负责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强电、弱电、消防、人防、公区装修等全部专业的方案、扩初、施工图全过程设计工作;同时负责方案、扩初、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报审报建工作,含方案估算编制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②负责地块内部道路、附属工程及市政配套管线设计(包含市政道路、道路附属、雨污水管道、绿化、照明等)。(2)专项设计、顾问范围:①室外管线(管线综合、给水、雨水、污水、弱电、通信)以及与市政管线的接口设计,含方案、扩初、施工图全过程设计工作以及红线外各类市政管线接入的管综方案。②负责海绵城市、装配式建筑(如有)全过程设计工作,满足出让条件及相关报审报建要求。③负责景观、泛光照明、幕墙、标识标牌、基坑围护设计、BIM(建筑信息模型及优化设计)、智能化设计全过程设计等工作,并满足相关报审报建要求;各专项方案设计阶段进行方案比选和估算。④满足管综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要求的所有物探。(3)设计总包管理工作:作为建筑主体设计单位,就纳入设计总包管理范围的科目,负责设计沟通和技术协调工作,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所有专项设计内容都纳入报价单位的主体设计合同中。(4)后续服务包括:负责前期规划方案征询,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配合业主做好相关报建及验收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消防审图、施工图审查等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燃气、电力用户接入工程及用户配变电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幕墙、室内、景观绿化、泛光照明、智能化、标识等专项设计方案,需经招标人确定。2.施工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全部工程量:①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含降水工程)、地下工程、建筑结构工程、外立面工程、屋面工程、防雷接地工程、门窗工程、幕墙工程、公区装修工程、标识工程(包括楼宇标识)、人防工程;②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通信工程(包含驻地网)、消防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泛光照明工程;③电梯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含机电抗震设施施工);④室外附属工程、室外市政及景观工程、交通设施、环境美化、室外综合管网(含雨污管网、通信等管线施工)、室外照明亮化工程、海绵城市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围墙、路灯、雨水回收、充电桩)等,本项目红线范围外涉及与市政管线的接口施工(含雨污管网、通信等管线施工)引入到本项目功能房间内的实施费用包含在本项目范围内;⑤BIM建筑信息模型的建立。3.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材料、设备的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以及承包方需要进行的检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竣工验收等)。本项目所涉及的材料及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汽车充电桩、擦窗机、厨房设备、油水分离器、光伏板等。4.(1)项目全过程涉及的各项检测、监测、测绘、测量、观测、试验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桩基检测、人防检测、节能检测、空气检测、水质检测、消防检测、能耗监测、专项测量等竣备必要检测。(2)项目实施期间所涉及的由业主同意的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面积测绘、排水许可工作,涵盖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检测、装配式构件检测;混凝土结构检测内容包括:基础、柱、梁、板、楼梯及相关大样等;钢结构检测内容包括:基础、柱、梁、檩条、支撑、隅撑及相关节点大样等;出具检测报告及与现状吻合的结构图及结构计算模型,相关内容要求满足施工图设计需求,并通过专家审查等。5.总承包管理及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独立分包单位的协调配合及管理,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外部协调等管理和控制。6.项目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7.通过业主和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包括全过程报批报建、施工审批手续、竣工验收归档、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养护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养护责任等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A、B项资质:(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财务要求:2020 至2022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需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业绩的有效期为三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工程总承包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所载金额为准。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所挑选的信息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单项总投资额≥2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业绩的有效期为三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设计业绩单项总投资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或设计合同所载的金额为准。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所挑选的信息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需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业绩的有效期为三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所载金额为准。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挑选的信息为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三年来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需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业绩的有效期为三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工程总承包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所载金额为准。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所挑选的信息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总投资额≥2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业绩的有效期为三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设计业绩单项总投资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或设计合同所载的金额为准。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所挑选的信息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来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需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业绩的有效期为三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所载金额为准。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挑选的信息为准。
        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确。
        7、其他要求:(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资格;(2)若总承包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4)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是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2024年03月~2024年05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6)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近三年来以项目总监身份承担过单项总投资额≥2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需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业绩的有效期为三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单项总投资额以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所载金额为准,如两者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金额为准,如两者均未注明,提供发包人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挑选的信息为准。☑ 自2022年06月20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年06月20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年03月20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0日 17:00 时至2024年06月25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22日 9时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融腾光精密智造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梁溪区扬名街道汇太路33号积高电子2号楼430-A08  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商业广场59-102 
邮编: 214000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陈工  联系人: 柏雪、陆翠芹 
电话: 0510-88985730  电话: 0510-8822630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312606411@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