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7万元
招标联系人谢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2
公告正文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工作坊招标公告如下:
  工程名称: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工作坊
  招标人: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设计管理中心
  项目地址:光明区玉塘街道松白路与光明大道交叉口东南侧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75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684平方米,其中包括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5536平方、配套附属用房388平方米、公益诉讼办案用房300平方米、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用房1300平方米、12309检察服务中心用房2700平方米和地下室8460平方米。
  本次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均为市政府投资(具体以市发改委概算批复为准)。
  招标内容:
  工作坊的工作内容包括招标发布及宣传、资格预审、方案评审、全过程服务及成果汇编、场地及周边城市信息模型等。
  1.招标发布及宣传
  (1)编制、排版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发布公告、相关微信公众号推文宣传等。并在国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网上发布本项目设计招标信息。
  (2)协助甲方与投标单位沟通。
  (3)对项目基地进行调研和现场踏勘,对基地概况整理和航拍,搜集相关资料。
  (4)设计招标过程的跟踪、答疑,协助甲方与投标单位进行沟通。
  2.资格预审
  (1)国内知名专家5名(含专家劳务费、交通费、住宿及相关费用);
  (2)根据通过审批的最终招标方案,推荐并负责邀请与项目匹配的评审专家,协助甲方依法组建预审委员会。
  (3)组织投标成果的接收与整理。
  (4)负责会务工作、速记、摄影、摄像、车辆使用费、会议餐费(含茶歇)、相关资料编制及打印、活动展板、相关劳务费用等。
  (5)负责组织投标单位对项目基地调研和现场踏勘,对基地概况和航拍成果进行展示介绍,策划组织答疑会会议。
  3.方案评审
  (1)国内知名专家6名(含专家劳务费、交通费、住宿及相关费用);
  (2)根据通过审批的最终招标方案,推荐并负责邀请与项目匹配的评审专家,协助甲方依法组建方案委员会;
  (3)协助组织方案可实施论证会务、会议餐费(含茶歇)、会场布置;
  (4)负责会务工作、速记、摄影、摄像、车辆使用费、会议餐费(含茶歇)、相关资料编制及打印、活动展板、相关劳务费用等;
  (5)组织入围单位汇报方案、答辩等;
  (6)协助发布招标结果。
  4.全过程服务及成果汇编
  (1)招标工作报告汇编整理工作。
  (2)上述未包含内容,如全过程沟通、招标配合及其他工作协助,沟通协调等。
  5.场地及周边城市信息模型
  采集项目周边(用地红线外)2公里范围内的城市信息,以倾斜摄影(精度3cm)方式提供,模型格式以obj和fbx为主,用于设计投标单位建立方案设计模型精确定位与参考,模型数据的建立与组织应充分考虑建模单元的范围大小、地形起伏、模型精度等因素,模型格式应适用于SketchUp、Rhino、3DMAX等设计软件。
  备注:
  若招标过程中取消上述的一些过程或评审会议,合同结算价格针对相应的条款的金额作出相应扣减,扣除计算原则如下:
  (1)资格预审:6万元;
  (2)方案评审:10万元;
  (3)组织现场踏勘:2万元;
  (4)场地及周边城市信息模型:8万元。
  招标方式:简易公开招标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程序联系人:谢工                 联系方式:17776109361
  技术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18824675036   
  递交投标资料(截标)时间及地点:
  2024年1月22日16:00 深铁置业大厦908会议室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4年1月22日16:00深铁置业大厦908会议室
  招标人将在开标会上开启投标人递交的文件。参加开标会会议投标员须为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合法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原件),以备核验身份。
  定标方法:一次票决法
  投标上限价:
  37万(所报价格包含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增补缺漏事项等所需的费用,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必需的来往深圳处理事务的差旅费、专家费等一切税费,包含服务单位及人员产生的一切成本和费用、税金等所有费用)
  (投标报价将作为定标因素之一,请投标人理性报价。)
  计价依据:市场询价及同类项目对比测算
  付款方式:
  工作坊不设预付款。在乙方完成资格预审及相关工作并得到甲方的认可,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付款报告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基本酬金的30%;乙方完成设计招标工作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付款报告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基本酬金的80%;完成履约评价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付款报告20个工作日内,支付绩效酬金;完成所有工作并得到甲方的认可,经甲方完成结算、审计手续,支付剩余合同费用。
  结算原则:
  1.总价包干。
  2.本合同最终结算价格以《深圳市财政预算和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报告》的评审结论为准,余款待审计后一次性付清。
  绩效酬金:
  本项目服务费分基本酬金(90%)和绩效酬金(10%)两部分,绩效酬金根据履约评价结果支付。履约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档,对应的绩效酬金支付及结算比例分别为100%、100%、80%、60%、0%。
  投标资料组成:
  一、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报价书(签名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二、业绩文件及其他文件
  1.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3.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及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企业业绩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招标或设计竞赛工作坊;设计招标或设计竞赛策划组织服务业绩(设计招标、设计竞赛须为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提供的业绩数量不超过3项,超过3项的只取前3项。
  (2)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以下两类证明材料):
  ①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封面页、合同签订时间、服务范围及内容、盖章页等)
  ②评标报告公示或者竞赛结果公示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当证明材料中企业名称不一致时,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当证明材料中项目名称不一致时,应提供逻辑清晰能够证明为同一项目的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采信。
  三、投标文件
  1.提交要求纸质文件一式两份,采用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采用密封包装。
  2.电子文件一份(包含可编辑的word文档文件及盖章版PDF扫描件,截标前发送至招标人邮箱:sjglzxzbz@163.com),内容与纸质文件保持一致。
  温馨提示:本次工作坊招标的中标单位及与其具有关联关系的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设计招标的投标;同时根据深建规〔2018〕3号文规定,也不接受工作坊中标单位参加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或监理招标项目的投标。
  格式附件:
  1.投标报价书
  2.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企业业绩情况一览表及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2024年1月16日
文档附件: 附件: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工作坊招标公告格式附件.docx
分享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