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兴隆镇东胜至东村截污纳管项目二期初步设计专家评审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ljgcyc200305002024185943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兴隆镇东胜至东村截污纳管项目二期初步设计专家评审服务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服务周期:15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
按照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确定并列明具体评审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最低评标价法。 1、询价小组对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合格的为有效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不合格,按响应无效处理。若项目询价公告中要求潜在供应商仅线上提交报价的,则潜在供应商均被视为已承诺能够满足本项目所有条款及需求,即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及符合性审查表) 2、以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基础,按照询价通知书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例如执行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扣除政策: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等因素折算后响应报价中,得出评标价(评标价仅用于价格评审,成交金额以实际报价为准); 3、询价小组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标价最低的即为成交供应商(最低价相同的情况, 根据供应商的服务方案、保证措施、服务承诺等综合因素由询价小组 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4、评审报告应当由询价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询价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二、项目评审时间等于报名截止时间。无特殊情况,自报名截止时间起24小时内,询价小组应完成评审。 三、采购人应将询价小组签字确认的评审过程文件上传至平台。

竞采最低限制:¥33000

服务实施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兴隆镇东胜至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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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2024-10-20 22:51:57

报名结束时间:2024-10-23 00:00:00

发布时间:2024-10-20 19:51:57

采购编号:HLJGCYC2003050020241859437

采购单位:牡丹江市东安区农业农村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能够独立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工作,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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