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力都置业有限公司力都星悦大厦物业前期介入服务合同公告
金额
49.6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9.6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JKCG-CS-F202211250054-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力都置业有限公司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三鼎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力都星悦大厦物业前期介入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JKCG-F20221125005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力都星悦大厦物业前期介入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496800
 合计金额小写: 4968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玖万陆仟捌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金额:496800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12-14 —— 2023-06-30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物业管理服务费采用薪酬管理标准和制度。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实结算
4.2 收款账户: 湘西长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乾城支行(湖南三鼎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80013553220501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房屋完好率100%;
责任火灾发生率0%;
维修工程(项目)质量合格率100%;
绿化完好率98%以上;
设备保养率100%;
清洁保洁率99%以上;
道路完好率及使用率98%以上;
化粪池、雨水井、污水井完好率98%以上;
排水管、明暗沟完好率98%以上;
照明设备完好率98%以上;
停车场完好率98%以上;
一般设备完好率98%以上,大型及重要机电设备完好率99%以上;
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99%以上;
物业场所完好率100%;
火灾发生率0%;
责任车辆被盗率0%;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采购人根据物业管理考核标准按月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验收,如考核未合格,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合同约定和采购人要求整改,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合同期内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项目考核验收未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立即单方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2)乙方可采取规劝、通报、向甲方报告相关情况等必要措施,制止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行为。(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4)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5)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6)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之内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无偿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和相应的办公家电、家具。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二号综合楼9楼 地址: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世纪大道北延线总部经济服务中心13楼

法定代理人: 姚涛 法定代理人: 聂付军

委托代理人: 周颖 委托代理人: 黄健

电话: 0731-84020075 电话: 0743-8511477

传真: 0731-84020075 传真:


附件列表:
服务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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