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建昌县人民法院“五化”法庭设备采购
金额
60.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9/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000-44671
预算金额60.4万元
招标公司建昌县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鑫0429-75389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7
公告正文
建昌县人民法院“五化”法庭设备采购
发布时间:2023-09-21 03:3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建昌县人民法院"五化"法庭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建昌县人民法院"五化"法庭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000-44671
项目名称:建昌县人民法院"五化"法庭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4,000.00
最高限价(元):604,000
采购需求:满意度评价系统1套、智能融合法庭1个 裁判文书一体机2台(详见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个月内完成供货(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被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录入为被执行人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1日 17时00分至2023年09月26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备份加密文件现场递交至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须登录“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投标企业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诚信廉政承诺书等)→提交审核。
2、开标现场各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也可以自行安排进行远程解密。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等)储存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2、开标现场各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也可以自行安排进行远程解密。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等)储存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建昌县人民法院
地 址: 葫芦岛市建昌县朝阳路一段99号
联系方式: 0429-7759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建昌县馨苑家园35号楼-2号门市
联系方式: 0429-7538999
邮箱地址: BJJYJC999@1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建昌县支行
账户名称: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昌分公司
账号: 0715027009221110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鑫
电 话: 0429-7538999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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