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郑州市中原区须水街道办事处-新社区综合用房装修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19/1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磋商-2019-20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丁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0371-5336070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内容文档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社区综合用房装修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磋商-2019-200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9日
四、评审日期:2019年12月10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成交金额 单位
1 本项目预算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各项内容 郑州市中原城乡建筑安装公司 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999号 662660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
王伟、姜红梅、王德明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国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由中标、成交单位承担支付。(不足壹万元按壹万元收取),收费金额:10000元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19年12月10日 至 2019年12月11日
十、其他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十一、联系方式
1. 采购人:郑州市中原区须水街道办事处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新田大道
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方式:0371-67811601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53360703
发布人:吴晓芳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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