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3-210000-10485
二 、 项目名称:义县人民法院库存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义县人民法院库存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供应商名称:锦州鑫鑫超越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古塔区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三段21-1号
中标(成交)金额:0.2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义县人民法院库存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C16030200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服务范围:对法院的诉讼卷宗进行电子化加工,主要内容为卷宗材料收集、材料分类扫描、对补充材料进行处理、卷宗资料上传电子卷宗系统、编辑目录等电子卷宗全流程服务内容,待加工纸质档案约250万页
服务要求:达到采购人要求标准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档案数字化加工须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DA/T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档案数字化规范: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电子文件管理标准》。依照最高人民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档案数字化相关管理规范的要求,及国家档案局数字化相关要求及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从事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服务的单位必须是取得《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机构。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法办【2015】161号采用外包方式进行档案数字化加工的,应当按照《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的要求。确保数字化过程中档案实体与信息的安全。对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的,应当按照《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菲菲、徐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义县人民法院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义县义州镇中兴街54号
联系方式: 0416-7781156
名称: 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
地址: 锦州市太和区南庄里南郡天下37-101号
联系方式: 0416-3633666
项目联系人: 刘彦芳
电 话: 0416-3633666
十、附件
采购文件: 2023-042竞争性磋商文件—义县人民法院库存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doc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