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省温州市中心医院新冠核酸提取扩增试剂及配套设备租赁的公开比选公告
金额
1000.00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3/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zjj-20220323
预算金额1000.00元
招标联系人金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0577-88988856
标书截止时间2022/04/07
投标截止时间2022/04/07
公告正文

浙江省温州市中心医院新冠核酸提取扩增试剂及配套设备租赁的公开比选公告

所属项目:

温州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中心医院委托,现就新冠核酸提取扩增试剂及配套设备租赁进行公开比选,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WZJJ-20220323

二、项目名称:新冠核酸提取扩增试剂及配套设备租赁

三、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四、项目概况: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技术

要求、用途

备注

1

新冠核酸提取扩增试剂及配套设备租赁

1

租赁费预算0.1 万元/年、

耗材预算 40 万元/

提取时间≤20min/96样本

不允许进口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不得借用母公司或子公司的资质和案例投标。

5、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的医疗器械经营审核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所投为国产产品,产品制造厂家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所投设备按国家规定必须具备,则须提供)。(4)货物制造商或其它有销售资格(提供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出具的授权书(适用于投标人是进口货物代理商的情形)。

六、比选文件的获取:

1、比选文件获取期限和时间:20220325日至20220407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若邮件获取,请将获取比选文件所需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邮箱:386331422@qq.com,联系方式:0577-88988856。)

3、现场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2405

4、比选文件的售价:400

5、获取比选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①供应商投标登记表请下载打印填写,加盖公章,见附件

②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下同);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1)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的医疗器械经营审核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所投为国产产品,产品制造厂家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所投设备按国家规定必须具备,则须提供)。(4)货物制造商或其它有销售资格(提供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出具的授权书(适用于投标人是进口货物代理商的情形)。

提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非依法获取比选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20407 09:30:00

九、投标地点:温州市中心医院8号楼214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220407 09:30:00

十一、开标地点:温州市中心医院8号楼214会议室

十二、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比选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公告发布范围:温州市中心医院官网

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温州市中心医院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百里东路252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 0577-88070068

2、采购代理机构:温州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牛山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2405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98885615868708229

邮箱:386331422@qq.com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金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070209

温州市中心医院

温州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0325

附件一:投标报名登记表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www.hzqx.cc/InfoManage/NewDetail-373031353635-59-3730313536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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