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江汉分部
代理联系人金超0728-6501759
标书截止时间2021/04/17
投标截止时间2021/05/11
公告正文
国家管网集团华中分公司信息网络安全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家管网集团华中分公司信息网络安全建设工程)已由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江汉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国家管网集团华中分公司信息网络安全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国家管网集团华中分公司信息网络安全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信息安全保密方面的各项标准、规范、指南和管理部分要求,以安全技术保障、安全管理运营、安全监测预警、安全应急响应为核心,新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以增强信息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切实保障华中分公司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
华中分公司现有有调控中心 1 座,调控中心设在武汉江汉区常青路 39 号;分公司下属有站场 31 座,各站场分属不同的管理处:
1)湖北输油管理处:武汉站、孝感站、广水站、156 站、荆门站、荆州站和襄阳站;
2)湖南输油管理处:长岭站、七里山站、汨罗站、长沙站、株洲站、湘潭站、娄底站、衡阳站、耒阳站和郴州站;
3)安徽输油管理处:安庆站、合肥站、淮南站、阜阳站、六安站和蚌埠站;
4)江西输油管理处:九江站、南昌站和樟树站;
5)抚州输油管理处:上饶站、鹰潭站、抚州站、吉安站和赣州站。
武汉调控中心与湖北输油管理处是通过武汉站与调控中心之间自建的一条光缆来实现通信;湖南、安徽、江西和抚州处是通过运营商电路实现与调控中心通信,为保障数据稳定传输,并在管线首末站租用运营商电路做环路保护。
各站场视频监控均为本地存储,调控中心不进行存储。
管网总公司现已对分公司调控中心的对外网出口的边界部署了 2 台防火墙(H3C-F5080、网神 NSG7000-TX65M-Q)、1 台入侵防御(网神 D9000-TZ14-GW)、2 台上网行为管理(卓讯 SC1600-27-24)及 1 台蜜罐(H3C-S6520X-EI-G),目前部署的设备用于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边界防护以及分公司的上网行为管理。
2.4计划服务期:90天。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相关设备和产品的部署和调试工作,投入试运行1个月后进行本项目最终验收。
2.5招标范围:
根据管网集团公司的十四五规划和制定的330建设目标,提供与之对应的信息网络安全整体技术规划、设备采购、实施安装以及售后服务。依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指导规范,对华中分公司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和骨干网络按照等保 2.0 的相关要求进行安全建设规划,实现方案合理、组网简单、扩容灵活、标准统一、经济适用的建设目标。
(1)提供先进的安全技术体系及集成服务能力,通过合规的安全设备和系统建立一套先进的网络信息安全防御体系,着重实现方案合理、组网简单、扩容灵活等特性。所提供的信息网络安全方案需与现有用户网络环境、应用系统等无缝对接。达到国家信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标准并通过验收,通过等级保护测评并取得相应证书。
(2)提供专业的产品知识培训及信息网络安全培训。
(3)提供完整、合理且具备延续性的本地化售后服务,服务期三年。提供重大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现场保障及应急处置服务。
(4)招标范围及要求具体见第六章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3)持有有效期内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一级及以上证书)或《CS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优秀级CS4及以上证书)。
(4)2018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信息网络安全建设项目业绩。
(5)生产厂商资格:防火墙、入侵防御、WAF、态势感知设备、堡垒机、数据库审计以及日志审计系统产品的生产厂商具有《CMMI3》(含以上)的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生产厂商项目授权:持有所投产品的原生产厂商的项目授权文件。
(7)投标产品资格:防火墙、入侵防御系统、数据库审计系统、安全态势感知系统、堡垒机、Web防火墙、漏洞扫描系统、APT高级威胁检测系统、入侵检测系统、网络准入控制系统产品具有原厂的《产品授权证书》、《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业产品销售许可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8)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提供社保证明及身份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国家管网诚信体系管理相关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1年4月12日17时00分至2021年4月17日17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4月17日17时00分。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月11日9时00分。
6.4递交方式: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2021年5月11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发送至招标人邮箱。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5月11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地址:武汉市常青路39号;
邮编:430023;
联系人:罗浪;
电话:027-65798046;
电子邮箱:luolang@pipechina.com.cn。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江汉分部;
地址:湖北省潜江市(广华)安康路T18号(江汉油田图书馆西侧);
邮编:433124;
联系人:金  超;
电话:0728-6501759;
传真:0728-6502287;
电子邮箱:jinchao.jhyt@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江汉分部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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