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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航旅客满意度竞争力分析项目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2/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国航旅客满意度竞争力分析项目谈判公告 | |||||||||||||||||||||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航旅客满意度竞争力分析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国航旅客满意度竞争力分析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PUR-E-202401636 | |||||||||||||||||||||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 |||||||||||||||||||||
(五)项目需求: | |||||||||||||||||||||
为国航提供区域市场民航旅客满意度调查、分析服务: 1、旅客满意度数据调查环节应覆盖旅客出行全链条,包括但不限于:客服热线、票务服务、机上广播、乘务人员服务、机上餐饮、机上娱乐、客舱设施、值机与离港、行李服务、航班不正常保障; 2、旅客满意度数据调查对象为国航等国内主要航空公司旅客; 3、旅客满意度数据调查范围为国航主要基地与航线(国航主要基地:北京、成都双流、成都天府、杭州、重庆、天津、上海虹桥、上海浦东、武汉、乌鲁木齐、广州、大连、呼和浩特;国际主要航线至少包含:东京、首尔、法兰克福、伦敦、温哥华、纽约;港澳台地区至少包含:香港); 4、根据旅客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数据分析,按要求出具分析报告。 |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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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2月19日至2024年02月23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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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陈浩宇 | |||||||||||||||||||||
联系人电话:010-61465937 | |||||||||||||||||||||
联系人电子邮箱:chenhaoyu@airchina.com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1、未在中航集团供应商库中进行准入的供应商,请按要求填写并上传《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已准入供应商无需再次上传上述文件。 2、每份报名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涉及多页的须加盖首页章及骑缝章,并上传复印件(PDF格式)。 3、请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我司将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4、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向项目联系人提出质疑。质疑须实名制,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联系方式,详见公告附件:质疑联系渠道。 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4)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5)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来源渠道说明; (6)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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