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新兴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阳县新兴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设计已由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2024〕17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阳县临港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阳县临港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2794㎡,新建建筑面积 47286㎡,其中地上建筑 33264㎡, 包含保障性租赁住房 31464㎡、邻里中心1209㎡、物业管理用房233㎡、公共文化设施用房 58㎡、养老服务用房300㎡,地下建筑14022㎡,机动车位369辆。项目总投资334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521万元。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工作以及项目报批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施工及设备等招标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配合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并承担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联系单变更方案参考意见、及时出具设计联系单、竣工验收、完成备案后续服务等各项内容。
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完成本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本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工程的建筑设计、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结构(含钢构)设计、人防设计、给排水设计、消防设计(含气体消防)、电气设计、暖通设计、防雷设计、智能化设计、装修设计、概算编制、基坑围护设计、附属工程设计(含室外道路、广场、围墙、景观绿化、各种管网、综合布线等)、外立面设计(含幕墙)、日照分析、节能设计等一切设计内容。设计成果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法规、技术规范要求。
3.设计工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完成后5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不含装修)设计(不包括施工图审查时间);接到业主通知后45日历天内完成装修施工图设计。
4、服务期限:工程设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符合其中之一即可,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且在注册有效期内)。
3.4其他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锁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阳分网(网址为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6969/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未在温州市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证书办理流程》,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41170/index.html)。
5.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 澄清、 修改、 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阳分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6969/index.html)”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时间安排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阳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6969/index.htm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阳分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阳县临港控股有限公司 |
地 址:平阳县滨海新区新阳路66号 |
联系人:白女士 |
电 话:0577-58115531 |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业瑞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埭头小区二幢二单元402 |
联 系 人:叶先生 |
电 话: 13868334448 |
行政监督部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地 址: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嘉园 |
电 话:0577-63193059 |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