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受佛山市南海区和顺镇企业有限公司委托,定于2020年12月2日上午10时30分在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对佛山市南海区和顺镇企业有限公司里水镇和顺文头岭林场旁原南缘厂生产区租赁进行竞投,本项目采用现场租赁竞投方式进行出租,欢迎有意参加竞租的人士前来报价。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及租赁要求
1、标的物所在位置:里水镇文头岭林场旁。
2、资产类型及规格:土地及厂房;土地占地面积约438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113平方米,空地面积约2624平方米。
3、租赁要求:
①使用用途:作工厂或仓库使用。
②土地、厂房按现状租赁。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现状,包括拆除、改建、新建任何建(构)筑物。水电设施按实际移交使用的为准。
③承租方自觉领取营业执照,并在经营范围内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④出租方或地方政府(镇或镇级以上)需开发使用租赁范围土地、建筑物的,出租方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方,出租方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三个月知会期租金照常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可予以退回。承租方因自身原因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承租方提前三个月通知出租方,三个月知会期租金照常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予以退回。
⑤承租方需按约定的用途使用物业,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不得擅自将租赁物全部或部分转租、分租、转让或转借给他人或与他人互换。
⑥承租方不得在租赁物内生产、经营或存放危化品或易燃、易爆等产品,不得作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工厂场地使用,生产排放的废气、废水、噪音等符合相关环保规定。依据南海区人民政府文件(文件号:南府【2010】1号)精神,承租方不得生产经营文件中规定的重点淘汰类行业,重点淘汰类行业包括废旧塑料回收、废旧棉花加工、废旧皮屑加工、废布碎加工、絮状纤维加工、再生橡胶制造、泡沫塑料及人造革制造、砖瓦及石材制造、海绵发泡、再生海绵加工、喷水机织造等行业及废旧金属分拣行业。若出租方发现承租方存在上述情况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纠正,并在规定期限内清退上述产业及相关物品;若承租方逾期不清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清理租赁物。
⑦本方案未尽事项按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二、物业租赁期限
租赁期5年,按合同约定之日计算。
三、物业交易底价
1、交易底价为人民币22022元/月(租金单价按建筑物6.2元/平方米/月,空地3.4元/平方米/月),租金每期满3年按上年度租金递增10%。
2、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月支付,具体支付时间按合同规定。出租方收取租金开具有效发票。
四、保证金
(一)竞投保证金
竞投保证金为人民币15万元,作为不围标、不串标、不提供虚假资料、不弃标、按时签订合同的保证。竞投意向人需把竞投保证金存入至以下账户中(转账人应与竞投意向人名称一致并从其账户转出,不接受竞投意向人下属单位的转账),并于2020年12月1日下午16:00前到账,否则取消竞投资格。不交纳竞投保证金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竞投。未竞得人的竞投保证金在竞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以支票形式无息返还。
收款人:佛山市南海区和顺镇企业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522001040002617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海和顺支行
(二)合同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8万元,从竞得人的竞投保证金中自动转入。竞投保证金中余下的7万元,在签订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退回。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或期满且出租方确认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并在承租方付清所有费用、如约完好交还租赁物后10个工作日内由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五、报名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六、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1、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报名的,携带资料如下:
①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并复印一份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一份加盖公章。
④报名单位公章(需现场填报报名表并盖公章确认)。
2、自然人报名的,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竞投须知
1、本物业租赁项目采用参照拍卖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叫价或报价,报价人可以多次出价,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凡交纳竞投保证金后,表明竞投人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租赁方案的全部内容,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租赁方案所描述的标的物基本情况),认可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内容并自愿参与竞价招租。若缴交了竞投保证金但中途无故退场的,则出租方有权没收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
3、如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当标的物出现没人应价时,出租方有权在到场并交纳竞投保证金的竞投意向人中,随机抽取一个竞投人,视为该竞投人以底价竞得。交纳竞投保证金的竞投人只有一个的,视为该竞投人以底价竞得。
4、竞得人必须于竞投结果公示期满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如竞得人不按期签订合同或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招租方将没收其竞投保证金,并重新招租。
5、竞投人需了解出租方提供办理营业执照、水电设施报装、环评等手续的相关资料,可到出租方所在办公地点进行咨询或查看(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沿江北路6号六楼)。竞投人不前来咨询或查看的,表明竞投人已了解和认可相关资料的具体情况。
八、报名时间、地点
有意参加竞投的单位可于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携带报名资料到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5号二号楼1楼)。报名时需审查有关资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方能报名竞投,未报名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竞投。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疫情防控工作效率,根据南海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推广实施电子通行证认证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3月12日起须凭电子通行证进入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同时进行体温检测、做好来访登记。来访人员可通过“佛山南海通”(战疫版)微信小程序填写信息申请电子通行证。
九、开标时间
已报名的竞投意向人请于2020年12月2日星期三上午10:30分,携带相关资料到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所进行竞投(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5号二号楼1楼),逾期恕不接受。
1、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竞投的,携带资料如下:
①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④竞投单位公章。
2、自然人报名的,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不接受委托。
3、投标保证金的银行缴款单原件。
十、本次竞投不集中时间察看现场,意向竞投人可自行到标的物现场察看。
十一、在疫情防控期间,到场的竞投人须凭电子通行证进入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不配合交易所工作人员现场防疫工作(人员进出登记等)或竞投人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竞投或取消其竞投资格。
十二、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公有资产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交易信息通过里水镇人民政府(http://www.nanhai.gov.cn/fsnh/wzjyh/ls/ztbxx/)
十四、联系方式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资产开发集团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沿江北路6号原和顺办事处六楼
联 系 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7-85108816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5号行政服务中心二号楼1楼
联 系 人:潘小姐、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682530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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