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万元
招标联系人汪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5
公告正文

广安市前锋区龙塘学校
2023年秋—2024年春学校蔬菜及干杂类食材
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基本要求
(一)项目名称:
广安市前锋区龙塘学校2023年秋—2024年春学校蔬菜及干杂类食材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
(二)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三)评审方法
综合评标法。
(四)采购数量
以学校实际使用数量为结算依据。
(五)采购金额
采购项目资金预算约为人民币 5.00万元(伍万圆整),最后以实际使用数量结算为准。
(七)资金来源
服务性收费和学校非税收入。
(八)结算方式
货款支付方式为成交供应商与学校按月结算,结算依据按照学校验收签字盖章的供应商配送给学校的品种数量据实结算。
(九)产品抽检
学校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对投标产品进行抽检,对抽检产品不合格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十)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按预算金额10%缴纳履约保证金到采购人指定账户。
(十一)评标细则
11.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 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投标人的总分。
11.2 综合评分明细表
11.2. 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11.2.2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报价
20%
 
 
 
 
20 分
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有效报价最低 (下浮比例最大) 的为 基准价 (即: 1-最大下浮比例) ,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 (1- 最大下浮比例) ÷ (1- 最终有效下浮率) 】   × 20%×100  (保留两位小数)
注: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按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执行。
 
 
 
 
 
2
 
 
 
 
实施方案 35%
 
 
 
 
35 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 (①货源保证措施、②配送人员配置、③配送方式、④配送时间计划、⑤配送质量保障、⑥配送应急方案、⑦服务承诺) , 以上七项内容完整且符合本项目实际要求的得 35 分,每缺少一项扣 5 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合理或不符合项目实际要求 的扣 3 分。未提供实施方案则不得分。
注:不合理是指方案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套用其它 方案、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 形等情况。
 
 
 
 
 
 
 
 
 
 
 
 
 
3
 
 
 
 
 
 
 
 
 
 
 
 
 
 
 
 
 
 
 
 
 
 
 
 
 
 
 
履约能
力 37%
 
 
 
 
 
 
 
 
 
 
 
 
 
 
 
 
 
 
 
 
 
 
 
37 分
 
 
 
 
 
 
 
 
 
 
 
 
1 、供应商配备有普通厢式运输车辆的得 3 分,应急服务车辆的得3 分,冷藏运输车辆的得   4 分。最多得 10 分。
注:提供车辆有效的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车辆为租 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以上车辆不重 复计分。
2 、供应商具有存储仓库情况:
50m2 <仓库面积<100m2 的,得3分 ;100m2 <仓库面积<150m2 的,得4分 ;面积≥150m2    的 ,得 5 分 ;无存储仓库的,不得分 。最多得 5 分。
注:存储仓库为供应商自有的,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仓库 照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供应商租用的,提供仓库租赁合同复印件 及仓库照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3名服务 (配送) 人员得 1.5 分,每多1名加1.5分,最多得 6 分。
注:(1) 提供以上配备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或者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以上配备人员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具有健康证,若签订合同时不具有,则视为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  (2) 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以上配备人员为供应商在职员工。
4 、供应商承诺签订采购合同前,购买有食品安全责任险且金额
在1000万 (不含) —1500万 (含) 的得 4 分;购买有食品安全责任险且金额 在 1500 万 (不含) —2000万 (含) 的得 6 分;购买有食品安全责任险且金额在 2000万 (不含) 以上的得 8 分。最多得 8 分。
注:提供承诺函原件。
5 、供应商具有自有蔬果种植基地或合作蔬果种植基地的得8分。
注:提供自有蔬果种植基地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合作蔬果种植基地 的合作协议 (合同) 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
 
 
业绩8%
 
8 分
 
供应商自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每具有一个类似本项目业绩的, 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8 分。
注:提供中标 (成交) 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
1 、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 、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质量、信誉、供货服务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没有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5.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商务要求
1.具有从业人员健康证;
2.供应商具有稳定的蔬菜供应来源(提供蔬菜基地土地承包合同或蔬菜生产基地合作协议);
3.具有蔬菜农药残留检测能力(提供检测实验室图片、检测报告复印件等佐证资料);
4.提供针对本次投标保额不低于 1000万元的食品责任险;或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针对本次投标保额不低于 1000 万元的食品责任险(提供保单复印件或承诺书)。
5.具有符合要求的仓储、运输、加工、配送能力和有一定管理能力,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配送货物的车辆配送过程应全程监控,监控保存时间不少于10天,(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必须注册使用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理菜宝”,通过“理菜宝”平台对学校进行食材配送登记。
  四、产品质量
1.蔬菜
蔬菜需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农药残留符合国家标准。
(1)叶菜类:具有货物本身应有的色泽,新鲜,无黄叶、烂叶、无病斑,大小均匀,新鲜且嫩,基本不带泥沙,无夹杂杂草,可食用率达92%以上。
(2)根茎类:具有货品本身应有的色泽、形体完整无裂口,无腐烂变质,无异味,表面光滑,大小均匀,不得有黑心空心现象。根据货品食用特性部分货品需新鲜且嫩。可食用率达90%以上。
(3)瓜果类: 具有货品本身应有的色泽,无腐烂变质,表面光滑无黑斑,大小均匀,不得有黑心空心现象,根据货品食用特性部分货品需新鲜且嫩。可食用率达95%以上。
(4)食用菌:无腐烂、无破损、不潮湿、不粘手,具有货品应有的色泽、有光泽,菌身完整无损、无杂质,新鲜不发蔫,大小基本均匀。可使用率98%及以上。
(5)香辛蔬菜类:无腐烂变质,具有货品应有的色泽及香味,新鲜不发蔫且嫩,根部为水洗不带泥或干根泥沙少,可食用率95%及以上。
(6)鲜豆类:具有货品应有的色泽,嫩气不发黄,无虫眼,货品未常温无发烧现象,大小长短均匀。
(7)豆制品类:清洁卫生,无发酸变质现象,有正常的豆香味,具有该货品应有的色泽。
2.干杂类
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质量、卫生、安全标准或行业质量要求,预包装类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商品的包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具备产品合格证,不变质,不过期。包装无破损,包装上注明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商品使用属性密切相关的内容须有清晰的标示。
五、货物价格
(一)投标供应商所投报价含货物本价、税费、保险、运输、配送、售后服务及完成本项目安全和责任风险等一切不可预见费用。
(二)区教科体局建立学校采购食材询价人员数据库。在数据库中任意抽取两所学校(第一所学校为牵头学校,校长任组长,第二所学校校长任副组长)每月两次到市场参与询价,形成询价价格表报营养中心,局监审股负责监督询价过程;营养中心审核后报局领导审签后予以公布,此价格作为学校采购食材最高限价,学校根据供应商投标的下浮比例下浮,还可以根据供应商配送货物品质、服务态度适当下浮。
(三)供应商按照区教科体局组织的市场询价价格下浮比例报价。
六、配送及售后服务
(一)配送要求
(1)中标供应商必须根据实际需求数量保质、保量、按时、按要求将中标产品送到学校。同时提供规范的销售凭证相关资料。销售凭证应完整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屠宰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并加盖印章或者签字。
(2)供应商确定专车和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专人按要求送货到学校指定的库房,并按存放要求进行堆放。
(3)供应商必须按学校要求,及时生产,及时配送,不得超过保鲜时限,保证新鲜、清洁。
(4)供应商必须按照学校要求供应品种,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不按学校需求供货均视为违约。
(5)供货商将货物送到学校前要提前进行分拣,保证新鲜,无杂质。凡是配送腐败变质、感观异常食材到学校食堂,学校可以联系市场监管部门给予处罚,同时学校第一次扣减供货商履约保证金5000元,第二次扣减供货商履约保证金10000元,第三次取消供货商配送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学校要对配送到校的货物进行分拣后称重,所有配送货物必须是净重,严禁将盛装框、保鲜冰块等物质计入货物重量。
(二)服务承诺
1.投标供应商必须按照学校实际需求数量和时间将产品送到学校,确保学期结束学校无剩余食品。同时,根据学校要求送货到指定的库房按存放要求进行堆放。产品必须由专用车辆冷藏配送,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
2.投标供应商应设有专门的服务电话。如有学生食用中标企业提供的食品后,出现身体不适时,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须立即作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特殊的安全问题需在6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主动做好协调、救援、安抚、善后等工作。因产品质量等问题出现安全事故,中标供应商应立即到现场应急处理。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退还,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货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应保证食品完好无损地到达使用者所在地,须无条件更换生产、配送、搬运过程中变质、不清洁、不卫生的产品。若发现数量巨大的不合格产品,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带来的一切责任和影响由中标供应商全部负责。
4.投标供应商必须对以下售后服务进行承诺,未进行承诺的投标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
(1)因供应商产品本身质量或配送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取消配送资格。
(2)按质、按时、按量、按合同的要求做好配送服务工作,按照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严把质量关。
(3)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宣传、检查食品安全工作。
(4)安排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人员对口衔接学校,专人配送,配送联系人必须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
(5)严格规范地执行产品的检测、留样、出库、入库、运输、搬运等制度,对每批次的产品都要留样备查。
(6)中标后对中标产品投保保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
(7)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区级相关职能部门抽样检验,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档案材料。
七、评价机制
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后勤主任、食堂管理员、教师代表等不少于7人,每学期两次(开学后第二个月和第四个月上旬)对中标供应商的货物质量、数量,配送时效性,服务态度进行评价。第一次评价低于80分,学校对供货商进行约谈;第二次评价低于80分,则取消配送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三年内不得参与学校自主采购食材投标。
广安市前锋区龙塘学校食材供应商评价表
评价单位:(盖章)
供应商名称
指   标
评价描述说明
实得分
备注
送货及时性评价
1、早于预定时间或在约定时间及时送到,得分80-100分;
2、偶尔比约定时间晚,但不会耽误食堂工作,得70-80分;
 3、送货经常不守时,耽误食堂工作,得80分以下。
4、连续三天送货不及时,造成学校无法供餐等重大影响的,不得分。
物资新鲜度及质量评价
1、物资新鲜,质量符合要求得80-100分;
2、偶有送存货或次品来,但都可使用,未变质,影响口感,得70-80分;
3、时常送存货、次品或变质食品,不得分。
物品数量符合评价
1、重量足称,不缺斤少两,得80-100分;
2、偶尔有重量不合格现象,但有证据显示不是有意的,得70-80分;
 3、重量经常不达标,有意缺斤短两者,不得分。
服务态度评价
1、与供应商联系,态度良好、诚恳,有问题及时整改,得80-100分;
2、态度一般,但与之合作基本不影响食堂工作,有问题整改稍有拖延,得70-80分;
3、态度恶劣,有欺诈、怠慢行为,影响食堂工作,有问题严重拖延整改,得70分以下。
综合评价

八、注意事项
(一)投标人按照学校要求的地点、时间报名和投标。
(二)投标文件共三册(其中一册要逐页加盖鲜章,其余两册可以是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分册装订。除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外,投标文件一律打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资料需密封递交。
(三)报价。投标供应商按照公告的规定第一次报出下浮比例,并将报价函作为现场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一并密封递交。磋商后,资格性和符合性均通过的供应商,再独立报出不得更改的下浮比例为最终报价(签章后密封递交)。
(四)所有承诺函均要有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签署承诺日期。
(五)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投标供应商评审结果相同的情况,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六)报名时提交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授权人委托书(法人可不提供),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所有复印件资料需提供原件交由采购单位审查,属实才能签订供货合同。
(七)如后续上级部门有相应的针对此次食堂后勤服务采购的政策文件出现,将执行上级文件。
(八)报名时间和开标时间。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3年8月10日8:30至2023 年8月14日18:00(不含节假日),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1196267544@qq.com。
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8月1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递交的地点:广安市前锋区龙塘学校溯源楼党员活动室。
竞争性磋商时间:2023年8月15日10时40分;
地点:广安市前锋区龙塘学校溯源楼党员活动室;
竞争性磋商人:广安市前锋区龙塘学校。
地 址:广安市前锋区龙塘街道办事处商贸街185号
邮 编: 638019
联 系 人:汪老师    电 话: 13982637411
 
广安市前锋区龙塘学校
                        2023年8月9日
 
本公告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本单位自行负责,广安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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