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隆昌市隆祥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隆桥驿森林康养建设项目-恒星湖项目过控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6/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叶老师0832-3914666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28-6150100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隆桥驿森林康养建设项目-恒星湖项目过控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隆桥驿森林康养建设项目-恒星湖项目过控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业主为隆昌市隆祥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现拟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本次采购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该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行业标准规范化实施,采购人将明确验收程序并组织专家组对项目严格按照程序制定验收方案,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文件要求进行验收,严厉打击服务不及时、履约质量差、降低采购标的标准的不诚信行为。
建设地点:隆昌市古湖街道红卫村、恒星村。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为102977平方米(约154亩)其中酒店主入口区域占地约15421平方米,新建疏林草地、人工湖、生态绿道及其它配套等。
投资额:计划恒星湖投资6079万元。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二、技术、服务部分
1.服务目标
根据桥驿森林康养建设项目-恒星湖项目的总体技术规范、要求,承包人受采购人委托,代表采购人方的利益,依法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进行造价控制管理。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和采购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开展相关工作。
★2.服务原则
2.1结合实际,合理计划,科学统筹;
2.2充分准备,精心组织,规范实施;
2.3周密部署,衔接有序,限时完成。
3.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
(1)跟踪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过程,分析概算的合理性;
(2)列席设计方案、专项技术措施论证会,关注技术标准执行与概算分解合理性;
(3)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及建议;
(4)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申请,并出具付款建议;
(5)参与重大变更审查,审核签证及索赔报告,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6)参与材料、设备的询价、定价,提供核价报告;
(7)见证隐蔽工程验收管理;
(8)项目动态造价分析;
(9)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2)服务成果文件
(1)《概算分析报告》;
(2)《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报告》;
(3)《工程计量与支付审核报告》(预付款、进度款);
(4)《变更测算或签证、索赔审核报告》;
(5)《项目造价动态分析报告》;
(6)《材料、设备核价报告》
(7)《过程控制服务总结报告书》(可包括以下附件):
a.施工阶段全过程咨询实施方案;
b.施工过程中相关造价会议纪要;
c.施工过程中出具的相关造价工作报告。
(3)服务质量
(1)符合《建筑法》、《招投标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2)咨询服务符合《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 4)中施工阶段的有关规定;
(3)咨询意见应坚持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
(4)建立满足咨询合同要求的过程控制服务台账、日志;
(5)成果文件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的相关要求。
(4)现场服务要求
(1)投标人须确定1名固定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参与项目的日常事务联系,并协调、督促具体项目组工作;固定2名及以上造价专业人员驻项目现场。
(2)工作组织
a.投标人应完全服从采购人的管理,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定。
b.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原则,依法独立、公正的执行业务,遵守职业道德及保密原则。
c.投标人从事受托项目咨询的专业技术人员与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事先声明, 实行回避。
d.投标人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委托于其他任何单位。
e.采购人对投标人违反规定发生违纪行为或出现严重差错或故意提供不实、内容虚假的成果文件,产生的相应后果,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f.投标人及其审核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采购人的管理,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并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
(5)履约要求
(一)服务能力
1.1拟投入项目人员配置及专业知识准备(团队组成、分工协作、专业知识准备等)。
1.2项目实施所需的设施设备(与本项目完成有关的软硬件配置,提供设施设备清单)。
1.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务实可行的增值服务措施或有利于采购人的服务承诺等。
(二)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应包含(1.质量控制措施、2.运行服务管理制度、3.风险控制方案、4.标准管理体系、5.保证工作进度的服务保障措施、6.公司内部考核及管理制度、7.优化建议)等内容。
注:①供应商应当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客观的履约能力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若提交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③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编制,能具体量化,具有可行性及便于监督考核,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夸大其词和空口许诺。
三、商务部分
1.实施现场要求
本项目实施地现场情况由供应商自行踏勘充分了解实施位置、情况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实施情况而导致的索赔将不被批准,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成交人如未踏勘,视为已了解现场情况。
★2.安全要求
本项目自成交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实施完成验收合格之日止,成交人将负责实施过程中所有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人事纠纷等,因实施过程中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责任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成交人须采取严密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该项目安全实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 后期服务要求
供应商的后期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磋商文件中提出的后期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其基本后期服务要求如下:
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提供优质、高效、规范的后期服务。
4.服务周期及地点
4.1服务周期:同步工程施工工期。
4.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履约验收
本项目服务期限结束后,由采购人组织专业人员会同成交人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本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按照合同及资金管理规定办理资金结算手续;验收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2、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磋商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6. 资金结算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过控单位进场后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每三个月支付合同总价的10%,施工期间直至付至合同总价的 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95%,余款在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过程造价控制单位对地勘、设计、施工单位对提出的工程变更方案合理性、经济性未严格审查,经政府投资监管领导小组会议审查未通过的变更事项拟增加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价10%以上15%以下的,不支付剩余30%的过控费;经政府投资监管领导小组会议审查未通过的变更事项拟增加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价15%及以上的,不支付该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费,并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工程未发生实质性变更,项目结算金额超过财政评审价的,不支付剩余30%的过控费;工程未发生实质性变更,项目结算金额超过财政评审价15%以上,不支付该项目过控费,并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其他部分
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第七章评标细则及标准提供相关材料,要求深入实地勘察调研,各项措施均须结合实地情况且逐项响应。
注:
1.其他未尽事宜在磋商或合同中约定。
2.以上打★号的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3.若本章要求中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等均不作为采购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3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2日 至 2023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
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1: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2:网上获取响应文件时,经办人通过邮箱(2945487300@qq.com)提交以下资料(扫描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经审查合格后、将填写的报名表格扫描件传至邮箱(2945487300@qq.com)(报名资料原件开标时自行带上)。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隆昌市隆祥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隆昌市龙华路4号
联系方式:叶老师:0832-3914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
联系方式:张先生:028-61501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电 话: 0832-3914666
隆桥驿森林康养建设项目-恒星湖项目过控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隆桥驿森林康养建设项目-恒星湖项目过控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业主为隆昌市隆祥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现拟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本次采购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该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行业标准规范化实施,采购人将明确验收程序并组织专家组对项目严格按照程序制定验收方案,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文件要求进行验收,严厉打击服务不及时、履约质量差、降低采购标的标准的不诚信行为。
建设地点:隆昌市古湖街道红卫村、恒星村。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为102977平方米(约154亩)其中酒店主入口区域占地约15421平方米,新建疏林草地、人工湖、生态绿道及其它配套等。
投资额:计划恒星湖投资6079万元。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二、技术、服务部分
1.服务目标
根据桥驿森林康养建设项目-恒星湖项目的总体技术规范、要求,承包人受采购人委托,代表采购人方的利益,依法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进行造价控制管理。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和采购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开展相关工作。
★2.服务原则
2.1结合实际,合理计划,科学统筹;
2.2充分准备,精心组织,规范实施;
2.3周密部署,衔接有序,限时完成。
3.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
(1)跟踪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过程,分析概算的合理性;
(2)列席设计方案、专项技术措施论证会,关注技术标准执行与概算分解合理性;
(3)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及建议;
(4)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申请,并出具付款建议;
(5)参与重大变更审查,审核签证及索赔报告,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6)参与材料、设备的询价、定价,提供核价报告;
(7)见证隐蔽工程验收管理;
(8)项目动态造价分析;
(9)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2)服务成果文件
(1)《概算分析报告》;
(2)《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报告》;
(3)《工程计量与支付审核报告》(预付款、进度款);
(4)《变更测算或签证、索赔审核报告》;
(5)《项目造价动态分析报告》;
(6)《材料、设备核价报告》
(7)《过程控制服务总结报告书》(可包括以下附件):
a.施工阶段全过程咨询实施方案;
b.施工过程中相关造价会议纪要;
c.施工过程中出具的相关造价工作报告。
(3)服务质量
(1)符合《建筑法》、《招投标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2)咨询服务符合《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 4)中施工阶段的有关规定;
(3)咨询意见应坚持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
(4)建立满足咨询合同要求的过程控制服务台账、日志;
(5)成果文件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的相关要求。
(4)现场服务要求
(1)投标人须确定1名固定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参与项目的日常事务联系,并协调、督促具体项目组工作;固定2名及以上造价专业人员驻项目现场。
(2)工作组织
a.投标人应完全服从采购人的管理,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定。
b.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原则,依法独立、公正的执行业务,遵守职业道德及保密原则。
c.投标人从事受托项目咨询的专业技术人员与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事先声明, 实行回避。
d.投标人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委托于其他任何单位。
e.采购人对投标人违反规定发生违纪行为或出现严重差错或故意提供不实、内容虚假的成果文件,产生的相应后果,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f.投标人及其审核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采购人的管理,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并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
(5)履约要求
(一)服务能力
1.1拟投入项目人员配置及专业知识准备(团队组成、分工协作、专业知识准备等)。
1.2项目实施所需的设施设备(与本项目完成有关的软硬件配置,提供设施设备清单)。
1.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务实可行的增值服务措施或有利于采购人的服务承诺等。
(二)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应包含(1.质量控制措施、2.运行服务管理制度、3.风险控制方案、4.标准管理体系、5.保证工作进度的服务保障措施、6.公司内部考核及管理制度、7.优化建议)等内容。
注:①供应商应当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客观的履约能力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若提交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③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编制,能具体量化,具有可行性及便于监督考核,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夸大其词和空口许诺。
三、商务部分
1.实施现场要求
本项目实施地现场情况由供应商自行踏勘充分了解实施位置、情况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实施情况而导致的索赔将不被批准,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成交人如未踏勘,视为已了解现场情况。
★2.安全要求
本项目自成交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实施完成验收合格之日止,成交人将负责实施过程中所有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人事纠纷等,因实施过程中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责任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成交人须采取严密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该项目安全实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 后期服务要求
供应商的后期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磋商文件中提出的后期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其基本后期服务要求如下:
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提供优质、高效、规范的后期服务。
4.服务周期及地点
4.1服务周期:同步工程施工工期。
4.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履约验收
本项目服务期限结束后,由采购人组织专业人员会同成交人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本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按照合同及资金管理规定办理资金结算手续;验收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2、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磋商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6. 资金结算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过控单位进场后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每三个月支付合同总价的10%,施工期间直至付至合同总价的 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95%,余款在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过程造价控制单位对地勘、设计、施工单位对提出的工程变更方案合理性、经济性未严格审查,经政府投资监管领导小组会议审查未通过的变更事项拟增加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价10%以上15%以下的,不支付剩余30%的过控费;经政府投资监管领导小组会议审查未通过的变更事项拟增加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价15%及以上的,不支付该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费,并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工程未发生实质性变更,项目结算金额超过财政评审价的,不支付剩余30%的过控费;工程未发生实质性变更,项目结算金额超过财政评审价15%以上,不支付该项目过控费,并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其他部分
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第七章评标细则及标准提供相关材料,要求深入实地勘察调研,各项措施均须结合实地情况且逐项响应。
注:
1.其他未尽事宜在磋商或合同中约定。
2.以上打★号的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3.若本章要求中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等均不作为采购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3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2日 至 2023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
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1: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2:网上获取响应文件时,经办人通过邮箱(2945487300@qq.com)提交以下资料(扫描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经审查合格后、将填写的报名表格扫描件传至邮箱(2945487300@qq.com)(报名资料原件开标时自行带上)。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隆昌市隆祥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隆昌市龙华路4号
联系方式:叶老师:0832-3914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
联系方式:张先生:028-61501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电 话: 0832-391466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