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安鑫鸿交旅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前锋区老旧排水管网改造及防洪治理项目-得胜路、工业七路排水防涝项目围挡公开竞价邀请公告
金额
82.7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hx2024173
预算金额82.75万元
招标联系人涂老师15708260650
招标代理机构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老师18482182704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1
公告正文

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安鑫鸿交旅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前锋区老旧排水管网改造及防洪治理项目-得胜路、工业七路排水防涝项目围挡进行国内公开竞价,欢迎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前锋区老旧排水管网改造及防洪治理项目-得胜路、工业七路排水防涝项目围挡。

2.招采编号:GXHX2024173。

3.建设地点:广安市前锋区。

4.资金来源:项目资金。

5.项目工期:计划10天,具体以竞价邀请人要求为准。

   6.实施内容:中选单位负责按照《广安市建设工程围挡设置指南》采购安装围挡8500m²,主要包括围挡搭设、公益广告、喷淋设施(包含喷淋水管、喷头、喷淋电机等,且喷淋设施质保期为12个月)、反光标识等交安保通设施,工程量最终以实际完成的数量据实结算

   7.最高控制价:¥8275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贰万柒仟伍佰元整此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安装费、运费、装卸费、拆除费、加工费、税金以及在运输过程中自身的材料耗损及安全等所有费用,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施工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合同、图纸明示或暗示的责任、义务和风险。

8.竞价申请人竞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单项报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

二、竞价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承担和完成本项目的实际履约能力;

3.经营状况良好,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在本公司存在不良记录的不予报名;

5.近三年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条件且竞价申请人或代理商现无诉讼案件;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次竞价。

(二)其他要求

1.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为三证合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件印)。

2.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三、竞价邀请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获取时间:20241115830-202411201800分(北京时间),现场报名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络报名节假日可能会存在延迟确认;

   (二)获取地点: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鑫鸿大楼303室)。

   (三)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现场报名: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购买竞价邀请文件转款凭证;

 2.网络报名:同现场报名资料,报名人员点击此处链接(https://sourl.cn/Gbrz5e),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扫描件,经工作人员确认后即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将发送短信通知,邀请文件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申请人报名所留邮箱。

(四)本项目公开竞价文件有偿获取售价:

1.本项目公开竞价文件人民币200元/份,成本构成包括系统技术维护费、资料打印装订费用、设备损耗折旧、邮寄费用等;

2.竞价申请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公开竞价文件购买费用(不接收现金,公开竞价文件售后不退,竞价资格不能转让),转账时请注明“老旧排水管网围挡资料费”;

   3.公开竞价文件购买费用以采购代理机构到账情况为准,在获取公开竞价文件截止时间未到账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公开竞价文件收款银行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收款账号:7222 0100 0563 8332 6

   联行号:3136 7379 0006

4.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公开竞价文件的申请人,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竞价保证金的缴纳

(一)本项目竞价保证金:¥82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贰佰元整,竞价保证金由竞价申请人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并在20241120180000前到达指定账户(备注栏注明:老旧排水管网围挡竞价保证金)。

(二)竞价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收款账号:7222 0100 0563 8332 6

联行号:3136 7379 0006

(三)竞价保证金退还

未中选人的竞价保证金,将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中选人的竞价保证金,在与竞价邀请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四)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

1.在竞价邀请文件规定的竞价截止时间后撤回申请文件的;

2.在竞价邀请人确定中选人以前放弃中选候选资格的;

3.中选后放弃中选、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选通知书的;

4.由于中选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价邀请文件的规定与竞价邀请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选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价邀请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竞价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竞价有效期内,竞价申请人在整个竞价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五、采购方式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此次竞价方式为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若最低价报价单位有2家及以上,则由竞价邀请人按规定确定中选候选人。

六、履约保证金缴纳及退还

1.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个日历天内,中选人须向竞价邀请人缴纳中选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现金或保函),并与竞价邀请人签订合同,不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中选,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1)合同履约期间,中选单位违反合同义务或保函约定给竞价邀请人造成损失的,竞价邀请人可依法向保函出具单位提出索赔或扣取相应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保函担保金额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覆盖损失的,竞价邀请人可从中选单位工程款中据实扣除差额部分;

(2)合同履约期间未引起索赔的,竞价邀请人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以消防验收通过之日为准)后30日内退还中选单位履约保函原件或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申请文件递交

1.递交方式:为进一步降低投标人成本,提升服务效率,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评审

   2.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11219:30

3.各申请人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点击此处链接(https://sourl.cn/mRc4Eb)提交经压缩软件加密的投标文件压缩包,支持格式:RAR,TAR,ZIP,GZ,7Z,BZ2,Z。

(1)提交《前锋区老旧排水管网改造及防洪治理项目-得胜路、工业七路排水防涝项目围挡公开竞价申请文件》(扫描件)。

(2)扫面件要高清扫描,分辨率建议不低于300dpi,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清晰可辨。

4.报价表递交:申请人在开标前点击此处链接(https://sourl.cn/bEhFiU)进行报价确认,提交加盖单位印章报价表扫描件、报价表excel或者word版本用于唱标,逾期未提交报价表的,按照申请文件报价进行唱标,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开标时间:2024112193000,地点为: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前锋区民生路1号广安市前锋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6.解压密码提交: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申请人可点击此处登记(https://sourl.cn/M4d5bF)提交解压密码,若因申请人未提交密码、密码错误导致无法解压评审的,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八、递交方式: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评审,申请人按照上述流程在线提交申请文件、解压密码、报价表、补充资料、报价修正等资料及开标情况查看,申请人无需到场,也无需提供纸质文件。

九、评审流程

1.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评审,按时在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开标;

2.评审小组组建,资格审查;

   3.评审过程中需要补充完善资料的,申请人点击此处链接(https://sourl.cn/YQMfaH)在线提交加盖单位印章的资料扫描件;

   4.评审过程中需要修正报价的,申请人点击此处链接(https://sourl.cn/bEhFiU)在线提交加盖单位印章的报价修正扫描件;

5.项目开标后,请点击此处链接(https://sourl.cn/eixHvt)进入不见面开标仪表盘查看、操作。

十、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广安鑫鸿集团网站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竞价邀请人:广安鑫鸿交旅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609室

   联系人:涂老师

   联系电话:157 0826 0650

代理机构: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303室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184 8218 2704

十二、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100%取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由中选单位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2.收取方式:中选单位领取中选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至代理机构。

3.代理机构服务费收取账户

账户名称: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收款账号:7222 0100 0563 8332 6

十三、其他

1.代理公司已建立招采信息咨询记录系统,本公告所留联系方式仅用于报名方式、报名文件获取、项目(服务)内容咨询,请勿询问报名情况、保证金缴纳等涉密信息,感谢支持合作。

2.本公告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竞价邀请人及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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