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2020—202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竞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广西民族师范学院2020—202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项目编号:62023101737037477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唐老师 07717870989
报价起止时间:2023-10-17 08:41 - 2023-10-19 08:41
采购单位: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买家留言:-
附件: -
响应附件要求:按供应商资格要求、响应文件要求上传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崇左市 江州区 石景林街道 佛子路23号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崇德楼405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项目名称:广西民族师范学院2020—202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项目编号:62023101737037477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唐老师 07717870989
报价起止时间:2023-10-17 08:41 - 2023-10-19 08:41
采购单位: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其他专项审计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专项审计; 描述:财务收支审计;财务收支审计:主要包括2020-2022年度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情况、收入支出、资产管理、负债管理、采购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金结余和分配、财务决算等方面的审计,满足招标人的其他需要。; 次要参数要求: | 1项 | 90000.00 | - |
买家留言:-
附件: -
响应附件要求:按供应商资格要求、响应文件要求上传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崇左市 江州区 石景林街道 佛子路23号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崇德楼405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竞标报价 | 供应商必须就所竞的全部内容作完整报价,漏项报价的或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 |
四、付款方式 | 本项目的资金拨付根据项目资金的到帐情况及财政部门的付款流程、付款期限执行,采购人不承担延期付款的责任。专项资金到帐且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开具全额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付至合同价款的100%(无息)。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本次服务采用现场审计,供应商需为本项目组建专门的审计项目组,审计组应配备充足的、高水平的审计人员,审计组人员数≥5人,现场审计中至少需有1名注册会计师和1名中级职称全程进点服务,工作人员必须有符合项目需要的执业资格证书(需提供审计项目组人员名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职位、资格证书、职称、工作年限等,及成员工作证明材料、资格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4.供应商需具有在册注册会计师3名及以上(需提供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对应提供其由供应商缴纳的2023年7-9月社保证明)。 5.供应商需承接过2次及以上高校财务收支审计项目业务,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6.严格遵守相关审计工作纪律,保守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不得接被审计单位的宴请和馈赠; 7.供应商应拥有进行审计的相关设备,具有能按时到达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指定地点的交通能力。 8.供应商必须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投入人员的稳定,如果有需要变更人员需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但由于人员主动离职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不受此条限制。 9.供应商须指派项目组为采购人单位提供服务,项目组应充分调查了解服务项目单位需求和基本情况,并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加强与采购人的沟通和协调,及时向采购人反映咨询服务中的重要信息和成果,及时报告咨询服务情况,如实反映咨询服务中发现的问题。 10.供应商须与采购人签署保密协议,明确规定供应商的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受托咨询服务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必须为采购人保守秘密(包括但不局限于:任何形式的数据或文档材料)。违反保密协议的,采购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规定追究成交供应商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11.供应商应按时按质提交的项目成果;至少应当涵盖但不限于第三点所明确的全部内容。 12.供应商不得将咨询服务项目转交第三方完成。 13.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响应文件要求 | 1)报价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必须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3)供应商依法纳税证明(提供近期供应商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或者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税种不包含社会保险费,如为新成立的供应商请按实际依法缴纳税收月份提供);(必须提供); 4)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近期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必须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 6)信用记录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信用声明函;[必须提供]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
售后服务及要求 | 完成采购签订合同后自进驻之日起,原则上个35工作日内完成审计任务、出具审计报告。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具体以双方协商为准,无故或未协商延长工作时间的按违约条款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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