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响水经济开发区灌江路南侧、柳溪路西侧10千伏变电站接入工程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0]响水经济开发区灌江路南侧、柳溪路西侧 10千伏变电站接入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9210002000011001 | 项目名称 | 响水经济开发区灌江路南侧、柳溪路西侧 10千伏变电站接入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209210002000011001001 | 标段名称 | 响水经济开发区灌江路南侧、柳溪路西侧 10千伏变电站接入工程 | |||||||||||||||||||||||||||||||||||||||||||||||||||||||||||||||||||||||||||||||
响水经济开发区灌江路南侧、柳溪路西侧 10千伏变电站接入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响水经济开发区灌江路南侧、柳溪路西侧10千伏变电站接入工程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项目编号:E3209210002000011001001标段编号:E320921000200001100100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响水经济开发区灌江路南侧、柳溪路西侧10千伏变电站接入工程 已由响水县行政审批局以响行审投资备[2024]315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苏今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响水经济开发区灌江路南侧、柳溪路西侧10千伏变电站接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响水县县城;2.1.2建设规模:响水经济开发区灌江路南侧、柳溪路西侧10千伏变电站接入工程,(包含但不限于高低压柜、变压器、电缆等采购),项目总投资约 826.1万元,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1.3预算价:约743.15万元;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 08 月 10 日,竣工日期:2024年 09 月 09 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2.2招标范围:包含响水经济开发区灌江路南侧、柳溪路西侧10千伏变电站接入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工程建设所必须的全部生产及辅助建构筑、设备设施、生产系统等的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承担项目厂址红线内所有项目的设备设施采购、工程施工、调试、试运行、验收、移交、性能测试、操作人员培训和维修手册编制等工作,还包括质量保证(保修)期内对上述工作中表现出的任何缺陷进行修复和维护的指导工作;竣工验收合格至最终移交之前的所有检验、检测、检查;配合项目发包人完成项目环保验收、全面验收、最终验收及后评价并完整归整项目档案资料。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及合同约定为准,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进行调整的权利。2.3工程质量:合格。质量目标:一次性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并具备送电条件。2.3.1质量要求:(1)采购:工程所有物资(设施、材料、设备等)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2)施工:各项参数指标及相关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2.4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同时具有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试、修)类均为五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 。3.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③ 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3.2.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4年 4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 1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3.2.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3.2.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3.3投标人必须保证授权委托人(如果有)、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授权委托人)。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响水县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3.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全部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其他要求:3.7.1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上述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投标人有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同一天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只要有一个项目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 条、第22 条废标的,本项目即取消其中标资格。3.8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3.9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4.招标文件的领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49.73.84.193:880/#/login)。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7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其他8.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壹拾肆万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8.2履约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8.3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的3%,缺陷责任期为贰年。8.4工程付款: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8.5投标人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须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响水县政府投资的各类工程招投标活动,两次不参加的列入黑名单,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8.6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响水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12.其他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网上开标大厅”网址:http://49.73.84.130:81/#/login13.联系方式招标人:江苏今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经济开发区工业邻里中心联 系 人: 高先生电 话: 18762510333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叶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响水县银河路北侧恒美路东侧灌18幢商业110室联 系 人:叶众电 话:188619017702024年07月 18 日附件:评标办法一、评标、定标办法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推荐有排序的 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二、评标标准和程序(一)开标(二)招标人评标准备(清标)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否决投标责任自负。招标人在评标准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主动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在招标人审查意见表生成后,评标准备工作一旦结束,评标准备结果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否决投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三)评标入围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以及开标、招标人评标准备、清标过程发现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不再进行后续评标:(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95%。(5)招标文件约定的出席开标会议的人员未到场的;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1.评标入围方法: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20家时,采用全部入围;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20家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两种入围方式中随机抽取一种确定:方法二、低价排序法;方法三、均值入围法;2.评标入围数量(见评标入围方法):其中:方法二中R取值为: 15 ;方法三中R取值为: 15 ,平均值以上 7 家、平均值以下 8 家。 评标入围方法方法一:全部入围。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去除的最高部分报价和最低部分报价的投标人不再参与评标入围。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 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和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去除的最高部分报价和最低部分报价的投标人不再参与评标入围。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取平均值以上的具体数量和以下的具体数量,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取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四)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对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1、初步评审1.1形式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