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北沙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达雅路(东方大道—深圳大道)道路及排水工程招标(采购)公告
金额
984.7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6/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zsh-202406sz-001001001
预算金额984.7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文艳容135546199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湖北沙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达雅路(东方大道—深圳大道)道路及排水工程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12 14:49发布单位: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4-07-09项目监管地:沙市区|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达雅路(东方大道—深圳大道)道路及排水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荆州市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9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ZSH-202406SZ-001001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02-2024-00258

3、项目名称:达雅路(东方大道—深圳大道)道路及排水工程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984.797871(万元)

6、最高限价:984.797871(万元)

7、采购需求:

建设地点:荆州市沙市区锣场镇
建设规模:施工内容包含道路、交通、排水、照明工程,项目起于东方大道,止于深圳大道,设计道路全长848.558m,道路红线宽40m,其中车行道宽18m,全线照明。在设计道路两侧距离道路中心线7米处,分别布置管径为d800mm的雨水混凝土管道,埋深约2-3.5m,均铺设于机动车道下。

8、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3年)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 900 万元市政工程施工(施工内容不含改造)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标公告截图、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其它要求:
4.1项目班子配备: ①拟派项目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为本单位职工,须持证上岗且不得相互兼职,提供拟派项目管理班子2024年任意 1 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管理人员:1.施工管理1人,具备市政专业施工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2.质量管理1人,具备市政专业质量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3.安全管理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4.标准员1人,具备标准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5.材料员1人,具备材料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6.机械员1人,具备机械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7.劳务员1人,具备劳务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8.资料员1人,具备资料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9.合同商务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
4.2财务要求:提供 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3其他要求: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号)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相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因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法违规受到相关监管部门不良记录或暂停执业,并在警示或整改期间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4.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6月13日2024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荆州市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至 2024 年 6 月 18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07月09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9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荆州市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荆州市沙市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①“4.招标文件获取”修改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 6 月 13 日至2024年 6 月 18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②“5.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方式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 7 月 9日 8 时 30 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③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沙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即可不签字,也可以法人代表章或法人章替代。
2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5.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3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15272326696。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话:010-86355313、15921121850。
4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荆州市沙市区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
5本项目拟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沙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荆州市沙市区锣场镇集镇

联系方式:186072107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荆州市北湖路荆州智谷2 号楼601

联系方式:13554619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艳容

电   话:13554619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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