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司法检验鉴定(法医病理、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司法检验鉴定、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微量物证鉴定)机构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金额
3000.00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300-02563
预算金额3000.00元
招标公司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可0412-2211900
中标公司鞍山市龙腾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3000.00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司法检验鉴定(法医病理、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司法检验鉴定、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微量物证鉴定)机构服务项目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0300-02563
二、项目名称: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司法检验鉴定(法医病理、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司法检验鉴定、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微量物证鉴定)机构服务项目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医病理的司法检验鉴定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3年11月01日 13时43分27秒
废标情形:有效报价或报价未超过预算供应商不足3家,提交投标文件供应商不足3家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司法检验鉴定
供应商名称:鞍山市龙腾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建设大道1506号
中标(成交)金额:3,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的司法检验鉴定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3年11月01日 13时44分19秒
废标情形:有效报价或报价未超过预算供应商不足3家,提交投标文件供应商不足3家。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微量物证鉴定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3年11月01日 13时44分28秒
废标情形:有效报价或报价未超过预算供应商不足3家,提交投标文件供应商不足3家。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司法检验鉴定
服务类
名称: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司法检验鉴定(法医病理、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司法检验鉴定、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微量物证鉴定)机构服务项目采购(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服务范围:痕迹物证鉴定(限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各品目对应中标价:1、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人车接触部位 ):900元/起 2、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地面接点 ):900元/起 3、机动车性能鉴定(机动车制动):900元/辆 4、机动车性能鉴定(机动车转向性能):800元/辆 5、机动车性能鉴定(机动车灯性能):800元/辆 6、机动车性能鉴定(机动车是否改型):800元/辆 7、机动车性能鉴定(机动车反光标识是否合格):500元/辆 8、车辆速度鉴定:1200元/辆 9、车辆的类型(机动车、非机动车属性鉴定):500元/辆 10、交通行为方式(驾乘关系):900元/起 11、交通行为方式(骑行或者推行):900元/起12、交通行为方式(行人姿态等):900元/起 13、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包含以上1-13项内容、事故形态分析、事故再现) :3000元/起
服务要求:1、除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外 ,我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分包或挂靠本项目。如发现我单位以转包、分包或挂靠的方式谋取中标,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赔偿。2、我单位所做鉴定应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和质量保证体系,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标供应商应对质量保证体系做出说明。3、我单位应了解交通事故检验鉴定流程和技术,掌握常见鉴定对事故现场取证的要求,能够准确出具鉴定意见。4、为解决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专门性问题,我单位能够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理论和成果,依法对有关的痕迹、物品、车辆、道路等,进行检验、出具鉴定意见。5、我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委托书要求的检验项目进行,不得擅自变更检验项目,坚持公正、正确、及时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执行。6、鉴定意见报告中的记录应具体详细,检验意见应精简明确。名词术语必须准确规范,不得使用俗语或外语译音。文书格式应统一按规定的文书格式规范制作并注明签发日期。7、鉴定意见报告须由两名(或以上)具有国家司法鉴定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签名并注明专业技术职称,并附司法鉴定资格证书复印件、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中标供应商印章。报告书一式叁份(电脑打印),一份由我单位存档,两份交采购人备案存档。 8、我单位能够综合运用法庭科学领域痕迹,对交通事故现场各类痕迹物证的特征、对应关系及形成时序进行分析判断,为确定碰撞事实、分析事故形态及再现事故过程等提供科学证据。9、我单位能够采用现场勘查、仪器检验、模拟试验等方法手段,对事故现场各类痕迹物证的位置和相互关系考察分析,结合现场调查获取的其他客观事实,运用科学方法及合理推断,对事故现场人、车、路、环境中各要素的原始位置、相互作用、运动过程以动态方式形象展示。10、我单位在接到采购人委托书后,我单位应按委托要求进行鉴定,在5-7日(工作日)内制作完成鉴定意见报告书并送达采购人,特殊情况下需经采购人同意可延长至30日。11、我单位对鉴定项目涉及在案发后7天内需呈请检察院逮捕的案件,须在2日(工作日)内完成并出具检鉴定意见定报告书。 12、我单位应高效、就近、低价并保证检验鉴定质量。13、按法律要求,司法鉴定人须配合法院进行调查。14、对发生疑难、复杂、较大以上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案件,采购人通知我单位应立即指派具有相关司法鉴定资质的鉴定人(2-3人)员赶赴现场,共同进行现场勘查。15、我单位必须全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对管理不当造成的影响负法律责任,采购人保留追究中标供应商及其服务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16、司法鉴定程序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不得超出本机构国家批准的业务范围。
服务时间:合同期限一年如中标单位在此期间服务良好可续签1~2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标准: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18344-2016《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A/T41-2019《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痕迹物证勘查》GA/T1087-2013《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SF/ZJD0101001-2016《道路交通事故涉案者交通行为方式鉴定》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GB/T5359.1-2008《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GB/T12996-2012《电动轮椅车》 GA802-2019《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B/T 33195-2016《道路交通事故车辆速度鉴定》 GA/T1133-2014《基于视频图像的车辆行驶速度技术鉴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兵、李荣华、张世伟、朱宏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医病理的司法检验鉴定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司法检验鉴定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5,0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的司法检验鉴定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微量物证鉴定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
地址:铁东区明山街298号
联系方式:0412-5500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
联系方式:0412-2211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可
电 话:0412-2211900
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司法检验鉴定(法医病理、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司法检验鉴定、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微量物证鉴定)机构服务项目.doc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司法检验鉴定
供应商名称:鞍山市龙腾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心企业声明函.jpg
一、项目编号:JH23-210300-02563
二、项目名称: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司法检验鉴定(法医病理、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司法检验鉴定、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微量物证鉴定)机构服务项目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医病理的司法检验鉴定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3年11月01日 13时43分27秒
废标情形:有效报价或报价未超过预算供应商不足3家,提交投标文件供应商不足3家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司法检验鉴定
供应商名称:鞍山市龙腾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建设大道1506号
中标(成交)金额:3,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的司法检验鉴定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3年11月01日 13时44分19秒
废标情形:有效报价或报价未超过预算供应商不足3家,提交投标文件供应商不足3家。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微量物证鉴定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3年11月01日 13时44分28秒
废标情形:有效报价或报价未超过预算供应商不足3家,提交投标文件供应商不足3家。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司法检验鉴定
服务类
名称: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司法检验鉴定(法医病理、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司法检验鉴定、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微量物证鉴定)机构服务项目采购(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服务范围:痕迹物证鉴定(限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各品目对应中标价:1、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人车接触部位 ):900元/起 2、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地面接点 ):900元/起 3、机动车性能鉴定(机动车制动):900元/辆 4、机动车性能鉴定(机动车转向性能):800元/辆 5、机动车性能鉴定(机动车灯性能):800元/辆 6、机动车性能鉴定(机动车是否改型):800元/辆 7、机动车性能鉴定(机动车反光标识是否合格):500元/辆 8、车辆速度鉴定:1200元/辆 9、车辆的类型(机动车、非机动车属性鉴定):500元/辆 10、交通行为方式(驾乘关系):900元/起 11、交通行为方式(骑行或者推行):900元/起12、交通行为方式(行人姿态等):900元/起 13、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包含以上1-13项内容、事故形态分析、事故再现) :3000元/起
服务要求:1、除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外 ,我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分包或挂靠本项目。如发现我单位以转包、分包或挂靠的方式谋取中标,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赔偿。2、我单位所做鉴定应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和质量保证体系,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标供应商应对质量保证体系做出说明。3、我单位应了解交通事故检验鉴定流程和技术,掌握常见鉴定对事故现场取证的要求,能够准确出具鉴定意见。4、为解决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专门性问题,我单位能够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理论和成果,依法对有关的痕迹、物品、车辆、道路等,进行检验、出具鉴定意见。5、我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委托书要求的检验项目进行,不得擅自变更检验项目,坚持公正、正确、及时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执行。6、鉴定意见报告中的记录应具体详细,检验意见应精简明确。名词术语必须准确规范,不得使用俗语或外语译音。文书格式应统一按规定的文书格式规范制作并注明签发日期。7、鉴定意见报告须由两名(或以上)具有国家司法鉴定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签名并注明专业技术职称,并附司法鉴定资格证书复印件、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中标供应商印章。报告书一式叁份(电脑打印),一份由我单位存档,两份交采购人备案存档。 8、我单位能够综合运用法庭科学领域痕迹,对交通事故现场各类痕迹物证的特征、对应关系及形成时序进行分析判断,为确定碰撞事实、分析事故形态及再现事故过程等提供科学证据。9、我单位能够采用现场勘查、仪器检验、模拟试验等方法手段,对事故现场各类痕迹物证的位置和相互关系考察分析,结合现场调查获取的其他客观事实,运用科学方法及合理推断,对事故现场人、车、路、环境中各要素的原始位置、相互作用、运动过程以动态方式形象展示。10、我单位在接到采购人委托书后,我单位应按委托要求进行鉴定,在5-7日(工作日)内制作完成鉴定意见报告书并送达采购人,特殊情况下需经采购人同意可延长至30日。11、我单位对鉴定项目涉及在案发后7天内需呈请检察院逮捕的案件,须在2日(工作日)内完成并出具检鉴定意见定报告书。 12、我单位应高效、就近、低价并保证检验鉴定质量。13、按法律要求,司法鉴定人须配合法院进行调查。14、对发生疑难、复杂、较大以上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案件,采购人通知我单位应立即指派具有相关司法鉴定资质的鉴定人(2-3人)员赶赴现场,共同进行现场勘查。15、我单位必须全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对管理不当造成的影响负法律责任,采购人保留追究中标供应商及其服务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16、司法鉴定程序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不得超出本机构国家批准的业务范围。
服务时间:合同期限一年如中标单位在此期间服务良好可续签1~2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标准: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18344-2016《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A/T41-2019《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痕迹物证勘查》GA/T1087-2013《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SF/ZJD0101001-2016《道路交通事故涉案者交通行为方式鉴定》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GB/T5359.1-2008《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GB/T12996-2012《电动轮椅车》 GA802-2019《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B/T 33195-2016《道路交通事故车辆速度鉴定》 GA/T1133-2014《基于视频图像的车辆行驶速度技术鉴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兵、李荣华、张世伟、朱宏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医病理的司法检验鉴定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司法检验鉴定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5,0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的司法检验鉴定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微量物证鉴定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
地址:铁东区明山街298号
联系方式:0412-5500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
联系方式:0412-2211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可
电 话:0412-2211900
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司法检验鉴定(法医病理、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司法检验鉴定、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微量物证鉴定)机构服务项目.doc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司法检验鉴定
供应商名称:鞍山市龙腾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心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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