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吉林油田扶余采油厂抽油机配件加工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2/05/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yt-zbzx-2022-jt-086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公司吉林油田扶余采油厂
招标联系人马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马女士04386278307
中标公司松原市吉油机械化工助剂厂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吉林油田扶余采油厂抽油机配件加工 |
项目概况: | 见附件 |
项目单位: | 吉林油田扶余采油厂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见附件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见附件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马先生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04386393175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马女士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386278307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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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强化对投标行为的监督,规范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促进投标人诚信自律,维护集团公司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招标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部门、专业公司和集团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公司成员企业(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招标项目涉及的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
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办法,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境外项目所在国法律、项目协议、公司章程对投标人失信行为有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投标人失信行为,是指投标人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和合同签订等环节,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适用于本办法中关于投标人的规定。
第四条 集团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遵循依法合规、客观公正、诚实守信、信息共享的原则。
第五条 投标人失信行为记录应纳入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的年度评价管理。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六条 集团公司物资装备部(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是集团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的归口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集团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发布管理;
(三)负责处理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四)指导、监督和检查所属企业投标人失信行为的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相应工作。
第七条 所属企业招标管理部门是本企业招标项目投标人失信行为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制定招标项目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
(二)负责招标项目投标人失信行为的核查认定、信息发布以及惩戒等工作;
(三)负责招标项目投标人失信行为异议处理;
(四)指导、监督和检查招标项目投标人失信行为的管理工作;
(五)协调处理招标项目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第八条 集团公司招标中心负责总部授权实施的集中采购项目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
第九条 委托本企业外招标专业机构实施招标的,招标专业机构应协助进行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相关工作。
第三章 失信行为的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
第十条 集团公司对投标人失信行为实施分类分级和量化记分管理。
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将投标人失信行为分为弄虚作假、串通投标、干扰招标、不当异议(投诉)、中标违约和其他失信行为等六类,具体含义分别是:
(一)弄虚作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或空壳公司投标,或者提供、使用虚假资料或信息等行为;
(二)串通投标: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为谋取中标排斥其他投标人或者损害招标人利益等行为;
(三)干扰招标:投标人采用不正当手段或通过行政审批部门违规指定,扰乱、破坏招标工作秩序等行为;
(四)不当异议(投诉):投标人缺乏事实依据而进行的恶意异议(投诉),或者不配合招标人、相关部门在处理异议(投诉)过程中取证等行为;
(五)中标违约: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者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者违法转包、违规分包等行为;
(六)其他失信行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
第十二条 根据投标人失信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从轻到重将失信行为分为较轻、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五个等级。
第十三条 投标人失信行为单次量化记分包括基础分和加重分两部分。
基础分为失信行为等级对应的固定分值,从轻到重分别为1分、2分、4分、8分、10分;加重分是在基础分上视失信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增加的分值,分值区间0~2分(以0.5的倍数记分)。
基础分和加重分之和为该次失信行为的失信记分,有效期三年。
第十四条 同一投标人记分有效期内的所有失信记分累加,为该投标人的失信分。
同一次失信行为涉及多个投标人的,应对涉及的多个投标人分别记分。
同一投标人在同一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不同失信行为分别记分,不同标段(包)的失信行为分别记分。
同一投标人在失信行为记分有效期内再次出现同一种失信行为,基础分应双倍记分。
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详见附录A。
第四章 失信行为的认定与信息发布
第十五条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专业机构应在发现投标人失信行为后的3个工作日内,启动投标人失信行为认定与信息发布程序。
第十六条 投标人失信行为认定、复核与信息发布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失信行为证据及相关信息收集;
(二)对照标准对失信行为进行初步认定并记分;
(三)失信行为审核(审核表见附录B);
(四)失信行为告知(告知函见附录C);
(五)异议处理(如有);
(六)信息发布。
第十七条 投标人对失信行为认定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失信行为告知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据。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专业机构应在收到异议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启动异议处理程序。
第十八条 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专业机构负责在集团公司指定的信息发布平台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
集团公司集中采购项目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由集团公司委托的招标专业机构负责发布。
第十九条 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发布内容包括:失信行为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项目名称、失信行为具体描述、适用的失信行为代码及描述、失信记分、失信记分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发布人等(信息发布记录表见附录D)。
第二十条 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算,有效期满该项失信行为记录自动失效。
第五章 失信行为的惩戒
第二十一条 集团公司对失信行为人的惩戒以失信分为基础,惩戒措施包括失信加价或扣分、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应在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中设置相应评审条款,对失信行为人的投标予以限制、加价或扣分。
第二十三条 失信加价或扣分。未被限制投标的失信行为人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投标,在招标评审时进行加价或扣分。
失信加价,是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时,将失信分折算为失信加价,对投标人报价进行加价,计入评标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失信扣分,是采用综合评估法时,将失信分折算为失信扣分计入商务评审,失信权重不低于商务分值(不含报价分值)的10%。计算公式如下: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第二十四条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
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第二十五条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第二十六条 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投标应受到等同惩戒。
第二十七条 对失信行为人的惩戒名单应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告。
第六章 监督与责任
第二十八条 集团公司物资装备部对所属企业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组织开展年度检查,并将结果予以通报。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并依据集团公司违纪违规行为处分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对于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监察机关处理:
(一)对投标人失信行为隐瞒不报;
(二)违反规定改变失信行为信息;
(三)串通或协助投标人伪造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
(四)更改、销毁或泄漏失信行为重要证据信息;
(五)在失信行为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营私舞弊或收受贿赂;
(六)对失信行为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
(七)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物资装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
2. 投标人失信行为审核表
3. 投标人失信行为告知函
4. 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发布记录表
附件1
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
序号 | 类别 | 失信行为代码 | 失信行为描述 | 等级 | 失信记分 | |
基础分 | 加重分 | |||||
1 | 弄虚 作假 | SX-T-XJ-01-B | 投标人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投标。 | 严重 | 8 | 0~2 |
2 | SX-T-XJ-02-B | 投标人将资格、资质证书等出借、出租、转让他人或为其他单位提供图章、图签。 | 严重 | 8 | 0~2 | |
3 | SX-T-XJ-03-B | 投标人使用伪造、变造的资格、资质证书或者许可证件等。 | 严重 | 8 | 0~2 | |
4 | SX-T-XJ-04-B | 投标人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票据或业绩等。 | 严重 | 8 | 0~2 | |
5 | SX-T-XJ-05-B | 投标人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资格证书、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 | 严重 | 8 | 0~2 | |
6 | SX-T-XJ-06-B | 投标人配合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实施虚假招标。 | 严重 | 8 | 0~2 | |
7 | SX-T-XJ-07-B | 投标人在有关部门处理异议(投诉)、查办案件调查有关情况时,提供虚假情况或者作伪证。 | 严重 | 8 | 0~2 | |
8 | SX-T-XJ-08-B | 投标人存在出资不实(未如数如期缴纳出资设立公司)或抽逃出资(验资后未经法定程序抽回出资)的情形。 | 严重 | 8 | 0~2 | |
9 | SX-T-XJ-XX-X | 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 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 | 0~2 | ||
10 | 串通 投标 | SX-T-CT-01-B |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严重 | 8 | 0~2 |
11 | SX-T-CT-02-B |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约定中标人。 | 严重 | 8 | 0~2 | |
12 | SX-T-CT-03-B |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 严重 | 8 | 0~2 | |
13 | SX-T-CT-04-B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 严重 | 8 | 0~2 | |
14 | SX-T-CT-05-B |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 严重 | 8 | 0~2 | |
15 | SX-T-CT-06-B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 严重 | 8 | 0~2 | |
16 | SX-T-CT-07-B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严重 | 8 | 0~2 | |
17 | SX-T-CT-08-B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 严重 | 8 | 0~2 | |
18 | SX-T-CT-09-B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严重 | 8 | 0~2 | |
19 | SX-T-CT-10-B | 开标前,投标人从招标人处获取其他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关信息。 | 严重 | 8 | 0~2 | |
20 | SX-T-CT-11-B | 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获得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 严重 | 8 | 0~2 | |
21 | SX-T-CT-12-B | 投标人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要求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 严重 | 8 | 0~2 | |
22 | SX-T-CT-13-B | 投标人按招标人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 严重 | 8 | 0~2 | |
23 | SX-T-CT-14-B | 投标人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要求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 严重 | 8 | 0~2 | |
24 | 串通 投标 | SX-T-CT-15-B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开标后不告知招标人,影响公平竞争的。 | 严重 | 8 | 0~2 |
25 | SX-T-CT-16-B | 经信息化数据分析判定投标人之间存在计价锁号相同或MAC地址相同。 | 严重 | 8 | 0~2 | |
26 | SX-T-CT-XX-X |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为谋求中标排斥其他投标人或者损害招标人利益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 严重 | 8 | 0~2 | |
27 | 中标 违约 | SX-T-WY-01-C | 中标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影响其履约能力而不告知招标人。 | 较重 | 4 | 0~2 |
28 | SX-T-WY-02-B | 中标人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严重 | 8 | 0~2 | |
29 | SX-T-WY-03-B |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中标人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 严重 | 8 | 0~2 | |
30 | SX-T-WY-04-B | 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对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分包人;不具备资格条件而接受分包的承包人。 | 严重 | 8 | 0~2 | |
31 | SX-T-WY-XX-X | 投标人发生的其他中标后违约行为。 | 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 | 0~2 | ||
32 | 干扰 招标 | SX-T-GR-01-E | 投标人打听应保密的招标相关信息。 | 较轻 | 1 | 0~2 |
33 | SX-T-GR-02-E | 投标人私自向第三方泄露招标文件中涉及招标人秘密信息。 | 较轻 | 1 | 0~2 | |
34 | SX-T-GR-03-D |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撤销投标文件。 | 一般 | 2 | 0~2 | |
35 | SX-T-GR-04-C | 投标人明显不符合招标公告中公开的资格条件却参加投标,否决其投标后致有效投标不足三家。 | 较重 | 4 | / | |
36 | SX-T-GR-05-C |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的。 | 较重 | 4 | 0~2 | |
37 | SX-T-GR-06-C | 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等重大变化,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不及时告知招标人。 | 较重 | 4 | 0~2 | |
38 | SX-T-GR-07-C | 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等状态不及时告知招标人。 | 较重 | 4 | 0~2 | |
39 | SX-T-GR-08-C | 投标人干扰开标、评标工作正常秩序。 | 较重 | 4 | 0~2 | |
40 | SX-T-GR-09-B | 投标人用威胁、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诋毁、阻止或排挤其他投标人公平竞争。 | 严重 | 8 | 0~2 | |
41 | SX-T-GR-10-B | 投标人用威胁、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诋毁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 | 严重 | 8 | 0~2 | |
42 | SX-T-GR-11-B | 投标人以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谋取中标。 | 严重 | 8 | 0~2 | |
43 | SX-T-GR-12-B | 投标人通过行政审批部门以任何形式指定或变相指定其提供中介服务的情形。 | 严重 | 8 | 2 | |
44 | 干扰 招标 | SX-T-GR-13-B | 投标人存在公职人员在其机构持股分红、占有财物、违规兼职取酬、报销费用,或勾结中介服务机构套取国家资金等情形。 | 严重 | 8 | 2 |
45 | SX-T-GR-XX-X | 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干扰招标工作的失信行为。 | 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 | 0~2 | ||
46 | 不当 异议 (投诉) | SX-T-YT-01-D | 异议人(投诉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主观臆断提出异议(投诉)。 | 一般 | 2 | / |
47 | SX-T-YT-02-C | 投标人对同一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6个月内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累计3次及以上无效异议(投诉)的,包括对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的异议(投诉)。 | 较重 | 4 | / | |
48 | SX-T-YT-03-C | 投标人不按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程序或其它要求提出异议(投诉),受理调查后,异议(投诉)不成立。 | 较重 | 4 | 0~2 | |
49 | SX-T-YT-04-C | 异议(投诉)处理部门在调查有关情况时,投标人不配合调查处理。 | 较重 | 4 | 0~2 | |
50 | SX-T-YT-05-C | 投标人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反复异议(投诉)。 | 较重 | 4 | 0~2 | |
51 | SX-T-YT-06-B | 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诉);投标人假冒他人名义提出异议(投诉)。 | 严重 | 8 | 0~2 | |
52 | SX-T-YT-XX-X | 投标人发生的其他恶意异议(投诉)行为。 | 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 | 0~2 | ||
53 | 其他 | SX-T-QT-XX-X | 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失信行为。 | 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 | 0~2 | |
以上六类失信行为造成以下结果的,直接认定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行为代码最后一位为A | ||||||
54 | / | SX-T-TB-01-A | 给招标人造成100万元及以上经济损失的。 | 特别严重 | 10 | / |
55 | SX-T-TB-02-A | 导致招标项目延期,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 | 特别严重 | 10 | / | |
56 | SX-T-TB-03-A | 给招标人信誉、形象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 特别严重 | 10 | / | |
57 | SX-T-TB-XX-A | 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 特别严重 | 10 | / |
附件2
投标人失信行为审核表
项目名称 | |||||||
提交单位 | |||||||
提交单位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失信行为人情况 | |||||||
失信行为人名称 |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身份证件 类型及号码 | ||||||
委托代理人 | 身份证件 类型及号码 | ||||||
其他自然人 | 身份证件 类型及号码 | ||||||
联系电话 | |||||||
失信行为情况 | |||||||
具体行为 描述及证据描述 | |||||||
基础分 | 加重分 | ||||||
相关证据资料列表 | (有关证据资料需附后) | ||||||
审核部门(单位)意见: 签字:年月日 |
注:所属企业按管理权限自行设置审核流程。
附件3
投标人失信行为告知函
投标人名称:
贵公司(单位)在xx所属企业xx项目招标过程中,具有xx失信行为,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记xx分,并将实施其它相应惩戒。
如对该失信行为认定有异议,请于收到本告知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年月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相关证据,否则不予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视为贵公司(单位)对该失信行为的认定无异议。
特此函告。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专业机构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发布记录表
序号 | 失信行为 人名称①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② |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姓名③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身份证件类型④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身份证件号码⑤ | 项目名称 | 失信行为 具体描述 | 适用的失信 行为代码及 描述 | 失信 记分 | 失信记分 有效期的 起止时间 | 发布人 |
1 | |||||||||||
2 | |||||||||||
3 | |||||||||||
…… |
注:1. 失信行为人为自然人时,发布记录表中第“①”栏为自然人姓名,第“②、③”栏不填写,第“④、⑤”栏
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2. 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因失信行为人的失信行为而被惩戒,其失信行为信息也应发布。参照失信行
为人为自然人的发布记录表。
投标人竞谈(电子化)操作指导手册
一、电脑配置要求:
1.硬件要求:
(1)1GHz的单核处理器以上;
有内置/外接的扬声器及麦克风;
(3)有内置/外接的摄像头或高清摄像头。
2.操作系统:Window XP SP3 以上。
3.网络:有线宽带连接 | Wifi连接 | 移动网络(3G或4G/LTE)
二、下载电脑版客户端
1.下载腾讯会议电脑版
(下载网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download-center.html?from=1001)。
注:下载网站仅供参考。
2.将竟谈响应文件(PDF版)在开标前上传至邮箱(建议使用163、126、新浪邮箱,不允许使用QQ等其他邮箱),便于开标时顺利下载及打开。
三、参加远程开标会议。
1.登录
第一步:打开“腾讯会议”;
第二步:点击“微信”,扫码登录;
2.入会
第三步:点击“加入会议”;
第四步:投标人在“会议号”一栏输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开标会议号”,并在“您的名称”一栏填写“投标人的公司名称”,例如***公司,不要填写个人名称或其他内容,点击“加入会议”;
填写“投标人公司全称”输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开标会议号”
腾讯会议×
某某项目开标
加入会议快速会议VV预定会议
历史会议
暂无会议
第五步(如图):加入会议等待开标,此时您正处于“等候中”,会议开始后招标人将逐一接收入会投标人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请投标人加入会议后不要退出,耐心等待; (请确保加入会议时间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建议提前30分钟),未在开标时间前入会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加入会议X
会议号
8445482935
您的名称
**公司
会议设置
自动连接音频
入会开启摄像头
加入会议
3.递交竞谈响应文件
第六步:配合主持人,进行竟谈响应文件下载,见下图,此时显示为主持人已将您邀请进入会议中;如在屏幕下方“聊天”处显示“1”或其他数字时,表示主持人正在与您进行私聊信息的条数,请点击“聊天”按键进行查看;
腾讯会议
口X
请稍等,主持人即将邀请您入会
会议主题岳的个人会议室
入会开启摄像头入会自动连接音频
测试扬声器和麦克风
离开会议
第七步:投标人代表身份核验;
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按招标人提示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身份证明资料可通过视频直接向主持人展示或通过聊天窗口以图片格式提交,提交时点击下图中聊天窗口右下方标注的按键),
腾讯会议口×
05:46
出宫格视图图
罗斌
(私聊)收到私聊消息百在
②目
D
离开会议
解除静音停止视频共享屏幕邀请成员(2)聊天录制表情更多
一X
5G | 竞谈电子化手册招标人0129.docx·MicrosoftWord | 竞谈电子化手册招标人0129.docx·MicrosoftWord | 竞谈电子化手册招标人0129.docx·MicrosoftWor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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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会议1口×
聊天
罗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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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谈电子化手册· | 竞谈电子化手册· | 制GJQILYTO2072-20竞谈电子化手册写讯会议 | 岳报伟·RTX会话 |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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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9
第八步(如图):身份核验通过后,按主持人要求提供投标人上传竟谈响应文件的邮箱用户名、密码及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相关信息在右下方的聊天对话框内按要求准确提供;
腾讯会议1口×
01:13宫格视图T聊天
09:43
罗斌(私聊)
请提供邮箱密码联系方式
耿奇罗斌
发送至:所有人
②目
目②
离开会议
解除静音停止视频共享屏幕邀请成员(2)聊天录制表情更多发送(S)
第九步:主持人会在屏幕共享的状态下,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邮箱用户名及密码进行在线登录并下载竟谈响应文件;
第十步(如图):按照主持人要求提供竟谈响应文件存储位置后,主持人将与投标人在线确认下载后的竟谈响应文件能否正常打开;(不能打开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
第十一步(如图):在确认您所上传的竟谈响应文件能够正常下载并打开后,主持人会暂时将您移出“会议室”,进入“等候室”,从而对其他投标人进行上述操作,此时请您耐心等待正式的开标会,中途不要退出;
腾讯会议1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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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50800 |
聊天
口M口一
邮路会员买1用
发送至:所有人
某某项目开标的屏幕共享发送(S)
4.开标、唱标
第十二步(如图):在对所有投标人进行完上述操作后,主持人会将处于“等候室”中的所有投标人一起邀请进会议中,然后对各位所递交的竟谈响应文件逐一进行开标、唱标、记录;
腾讯会议口×
请稍等,主持人即将邀请您入会
会议主题红豆先生的个人会议室
启摄像头人会
测试扬声器和麦克风
离开会议
第十三步:唱标结束后,主持人会向所有投标人询问是否对整个开标、唱标的过程存在异议,如有异议请当场提出,如无异议,则此时投标人会宣布此项目开标过程到此结束,请投标人及时自行修改邮箱密码。(如投标人在中途退出,则视为对整个开标过程无异议)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油田分公司
扶余采油厂抽油机配件加工
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竞谈编号:JLYT-ZBZX-2022-JT-086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
2022年05月
目 录
目 录2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3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6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1
1.评标方法11
2.评标程序11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3
第五章 技术要求20
第六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21
目录22
一、投 标 函23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5
三、投标报价26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接受联合体投标)31
五、评分应答表32
六、技术承诺书33
七、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34
八、其他资格条件承诺书35
九、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36
十、基本情况表37
十一、拟投入本工程的设备和设施配套情况表38
十二、拟投入本工程的人员情况表38
十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39
十四、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40
十五、其他资料.............................................................................................................................41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吉林油田扶余采油厂抽油机配件加工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竞谈编号:JLYT-ZBZX-2022-JT-086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竞争性谈判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机构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概况:扶余采油厂抽油机修理所需配件加工一批。该项目经吉林油田公司设备管理处审批,同意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自行选商。资金来源:成本。
2.1.2 本项目预计采购金额30万元(不含增值税),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1.3 建设地点:扶余采油厂;
2.1.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0日;
2.1.5 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6 质量保证期:自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1.7 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2.2竞争性谈判(招标)范围
2.2.1 工作量:扶余采油厂抽油机配件加工一批。
2.2.2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2.2.3中标人数量:拟确定1家中标人;
2.2.4 工作量分配方案或原则:100%;
2.3其他
2.3.1 履约保证金:详见合同条款;
2.3.2其他:中标方需向招标人按项目结算金额的千分之二加税费缴纳服务费。。
3.竞争性谈判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竞争性谈判只限于2022年吉林油田公司常规非标零部件机械加工框架招标中标入围厂家参加。
投标人名称 | 最终得分 | 最终排名 |
松原市吉油机械化工助剂厂 | 85.93 | 1 |
吉林石油装备技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84.62 | 2 |
通化市前进石油机械有限公司 | 76.09 | 3 |
大安市专业油田钻采机械有限公司 | 74.54 | 4 |
松原市义达工贸有限公司 | 73.39 | 5 |
松原市前兴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73.32 | 6 |
吉林格瑞石油装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63.39 | 7 |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采取线上免费发售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2年05月18日至2022年05月21日内可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开标前均可免费获取)
4.2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线下操作。
4.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于投标人异议或招标人原因导致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重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请潜在投标人留意;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日期最晚的版本为准。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
5.1本次竞争性谈判采取远程开标方式,线上递交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不接受现场递交;
5.2远程开标会地点及时间
5.2.1会议地点:腾讯会议软件 会议号:6406892727
5.2.2会议开始时间(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2年 05月25日8时 30分(投标人配合主持人完成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5.2.3开标时间(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 05月25日9时00分(未在本时间前入会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5.3入会准备及注意事项:
5.3.1投标人需在在开标时间前将响应文件(PDF格式)上传至投标人网络邮箱(禁止使用QQ邮箱),开标时间后上传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不被接收。
5.3.2为保障网络稳定及相关功能的使用,请使用电脑版腾讯会议软件,不建议使用手机版。
5.3.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并确保在开标时间前进入腾讯会议指定会议室入会等待。
5.3.4每家投标人只限一名投标代表参会,尽量提前入会并进行谈判响应文件递交,会议过程需保持网络畅通,请勿在会议结束前中途退出。
5.3.5请提前熟悉远程开标相关操作,具体参考《投标人竞谈(电子化)操作指导手册》
5.3.6会议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请联系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
5.3.7竞谈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小于100M,避免文件下载时间过长。
5.3.8投标人竞谈前自建会议室测试好摄像头音频等设备。
6.发布公告的媒体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
7.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438-6278591,6258815,6258554,6258814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扶余采油厂
地 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长宁南街898号
邮 编:138000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438-6393175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锦江大街267号
邮 编:138000
联 系 人:马女士/朱先生
电 话:0438-6278307/6278536
8.其他
疫情期间招标中心原则上不接待投标人来访,有问题通过信息化方式沟通解决。如确需到达现场的,必须佩戴口罩,门卫测温、登记并出示健康码(吉祥码绿码)方可进入。
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竞争性谈判文件不符之处,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公司招标中心
2022年5月 18日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评标办法 | þ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报价方式 | þ下浮比例 □直接报价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见竞争性谈判公告或邀请书 要求中任何一项不响应或实质性偏离,投标将被否决。 |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 þ否 □是,联合体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
投标人不得 存在的情形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为本招标项目的管理公司(PMC);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其他情形。 |
语言文字 | 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附中文翻译。 |
文件异议 |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异议应在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日两日前一次性提出; |
开标异议 |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
评标结果异议(质疑)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第一日内提出。 |
对投标人异议(质疑)的要求 | 质疑应采取书面(邮件)形式,并通知项目负责人。邮箱和联系电话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或邀请书。 质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联系电话等。 (2)质疑事项、主张、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日期。 (3)质疑人签名并盖章。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加盖名章;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被授权人签字的,应同时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质疑证据列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5)其它必要内容。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应不予受理。 (1)质疑事项阐述不清楚的。 (2)未明确提出主张的。 (3)未附带证据,或证据不充分、不清,或证据涉第三者商业秘密而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 (4)对同一事项反复质疑的。 (5)虚假、恶意质疑的。 (6)质疑事项、主张与所提供证据不一致的。 (7)超出质疑有效期的。 (8)其它违背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质疑的。 |
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第二日和第三日内向吉林油田公司企管法规处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联系电话:0438-6278591 |
分包 | þ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偏差 | 本项目不接受商务和技术负偏差 |
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 发出的形式 |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于投标人异议或招标人原因导致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重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请潜在投标人留意。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日期最晚的版本为准。 |
增值税税金的 计算方法 | þ一般计税方法 □其它: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þ有,最高投标限价:见第六章投标报价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之日起30个日历天。 |
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 谈判响应文件组成: 以下谈判响应文件组成中*条款的任何一项不响应或实质性偏离,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函,请按照第六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报价 (1)开标一览表 (2)报价明细表(如有) *4.联合体协议书(如接受联合体投标) *5.响应及偏差表 6.评分应答表(如有) 7.技术承诺书(所有提供配件均为正品配件,如有产品质量问题,质保期内免费更换,该维修配件不予结算) 8.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 9.其他资格条件承诺书 10.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11.基本情况表 12.拟投入本工程的设备和设施配套情况表 13.拟投入本工程的人员情况表 1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5.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6.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谈判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谈判响应文件须用中文编写。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 (2)投标人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制作谈判响应文件,请勿擅自更改格式或者不按照规定填写。 投标人应保证谈判响应文件清晰可辨认,若字体过小导致文件看不清,投标人除了提供整体文件外还应提供重要部分放大后的截图(如财务报表等)。如果谈判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或该评分项不得分。 谈判响应文件的式样及签署: (1)谈判响应文件份数: 1正、2副书面文件。 (2)谈判响应文件的装订: 谈判响应文件采取左侧胶装方式,装订后不得含有活页。 (3)页码编辑要求: 封面为首页,除封面开始插入页码并编制连续页码和目录。 (4)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 投标人应当在谈判文件中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地方签字或盖章。 谈判响应文件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谈判响应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
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 | 投标人所有正本和副本谈判响应文件应密封在一个信封或纸箱中,封套上应注明竞谈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名称和“在开标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
谈判开标程序 | 竞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接收的竞谈响应文件为两家及以上时,将按如下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按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顺序当众开标,并做好记录;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技术专家3人(其中含招标人代表0名),经济等方面专家2人; 技术专业类别为设备维修。 |
评标 |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标委员会登录吉林油田企管法规处主页查询《与吉林油田公司存在诉讼纠纷名单公示》,与吉林油田公司存在诉讼纠纷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网址、政府相关网址和集团公司相关网址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内容进行复核;投标人须承担网络复核不一致的后果(如无效认定、否决投标、不予推荐中标候选人、虚假投标等失信投标认定及其相应的惩戒)。 未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截屏的,不作为否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承担评标现场因网络原因无法查询导致的不利后果。 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网络核查业绩发票,每年至少抽查三张发票,发现不一致的,全部业绩被认定为无效业绩。 项目中涉及投标人资质有效期的,开标日评委评审时必须有效;如果在履约过程中失效,亦或国家、行业取消资质要求的,甲方应要求其提供有效资质或证明,否则应当停止合同履行 |
否决投标 |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
报价修正 |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
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 |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谈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谈判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 人数 | 当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1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当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中标人数量+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 |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 |
履约保证金 |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
签订合同 |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中标人的谈判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对投标人的纪律 |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
踏勘 | ■不组织 □组织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潜在投标人自愿踏勘,请按照踏勘时间要求自行前往指定地点,并与踏勘联系人电话联系。 |
中标候选人考察 | (1)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现场考察的权利。 (2)招标人按照评审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排名次序进行考察。 (3)考察的内容是对投标人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和招标人认为必要的资料进行确认。 |
法律责任 | 投标人应保证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免于被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起诉。如发生该情况,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
保密规定 |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限本次招标使用,投标人不得对外泄露、公开或传播,违法保密规定将承担法律责任,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损失由泄密投标人负责相应赔偿。 |
外汇换算 | 与本项目相关的外汇换算,以开标前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为准;如有具体规定,以实际要求为准。 |
竞争性谈判文件解释权 | 招标人拥有本套竞争性谈判文件最终解释权。 如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部分与本表有矛盾,以本表为准。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以商务评分高的优先;如果仍然相等,按照销售业绩、注册资金次序进行优先排序。
2.评标程序
2.1初步评审及标准
详见第六章响应及偏离表
2.2 详细评审
2.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4 款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进行必要的价格调整。
2.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2.3 详细评审标准
序号条款内容评分标准1商务技术评分标准(40分)见(第六章 评分应答表)2价格评分标准(60分)见第三章附件序号条款内容评分标准1商务技术评分标准(40分)见(第六章 评分应答表)2价格评分标准(60分)见第三章附件
单位意见: | 单位意见: | 二 | 0 | 6 | 8 | 9 | G | c | 心 | ||||||||||||||||||||||||||||||||||||||||||||||||||||||||||||||||||||||||||||||||||||||||||||||||||||||||||
单位意见: | 单位意见: | 二 | 0 | 6 | 8 | 9 | G | c | 心 | ||||||||||||||||||||||||||||||||||||||||||||||||||||||||||||||||||||||||||||||||||||||||||||||||||||||||||
单位意见: | 单位意见: | 编号:05共页第 | 二 | 0 | 6 | 8 | 9 | G | c | 编号:05共页第 | 心 | ||||||||||||||||||||||||||||||||||||||||||||||||||||||||||||||||||||||||||||||||||||||||||||||||||||||||
单位意见: | 单位意见: | 编号:05共页第 | 地脚 | 压杠 | 刹车支座及刹车把总成 | 游梁护栏 | 支架轴U型螺栓 | 尾轴螺栓 | 平衡块固定螺栓 | 支架轴护圈 | 输入轴 | 项目名称:抽油机配单位:扶余采油厂设备 | 编号:05共页第 | ||||||||||||||||||||||||||||||||||||||||||||||||||||||||||||||||||||||||||||||||||||||||||||||||||||||
注:询价多于5家的,填写适用的5家。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地脚 | 压杠 | 刹车支座及刹车把总成 | 游梁护栏 | 支架轴U型螺栓 | 尾轴螺栓 | 平衡块固定螺栓 | 支架轴护圈 | 输入轴 | 编号:05共页第 | 编号:05共页第 |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管理科 | 气服分有限 | 气服分有限 | 地脚 | 压杠 | 刹车支座及刹车把总成 | 游梁护栏 | 支架轴U型螺栓 | 尾轴螺栓 | 平衡块固定螺栓 | 支架轴护圈 | 输入轴 |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气服分有限 | 项目名称 | 气服分有限 | 地脚 | 压杠 | 刹车支座及刹车把总成 | 游梁护栏 | 支架轴U型螺栓 | 尾轴螺栓 | 平衡块固定螺栓 | 支架轴护圈 | 输入轴 |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气服分有限 | 模铁 | 连杆 | 气服分有限 | 输入轴 | 电机滑轨 | 地脚 | 压杠 | 刹车支座及刹车把总成 | 游梁护栏 | 支架轴U型螺栓 | 尾轴螺栓 | 平衡块固定螺栓 | 支架轴护圈 | 输入轴 |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三型 | 气服分有限 | CYJ3-1515 | CYJ3-1.8-6.5HF | CYJ3-1.8-6.5HF | 气服分有限 | CYJ3-1.8-6.5HF | 规格型号 | 1 |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三型 | CYJ3-1515 | CYJ3-1.8-6.5HF | CYJ3-1.8-6.5HF | CYJ3-1.8-6.5HF | 规格型号 | 1 |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三型 | CYJ3-1515 | CYJ3-1515 | CYJ3-1.8-6.5HF | CYJ3-1.8-6.5HF | CYJ3-1515 | CYJ3-1.8-6.5HF | CYJ3-1515 | CYJ3-1515 | CYJ3-1515 | CYJ3-1215 | CYJ3-1515 | CYJ3-151 | 规格型号 | 1 |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三型 | CYJ3-1515 | CYJ3-1515 | CYJ3-1.8-6.5HF | CYJ3-1.8-6.5HF | CYJ3-1515 | CYJ3-1515 | CYJ3-1515 | CYJ3-1515 | CYJ3-1215 | CYJ3-1515 | CYJ3-151 | CYJ3-1.8-6.5HF | 规格型号 | 1 |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三型 | CYJ3-1515 | CYJ3-1515 | CYJ3-1.8-6.5HF | CYJ3-1515 | CYJ3-1515 | CYJ3-1515 | CYJ3-1515 | CYJ3-1215 | CYJ3-1515 | CYJ3-151 | CYJ3-1.8-6.5HF | 规格型号 | 1 |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三型 | CYJ3-1515 | CYJ3-1515 | CYJ3-1.8-6.5HF | CYJ3-1515 | CYJ3-1515 | CYJ3-1515 | CYJ3-1.8-6.5HF | 规格型号 | CYJ3-1515 | CYJ3-151 | 1 |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三型 | CYJ3-1515 | CYJ3-1515 | CYJ3-1515 | CYJ3-1515 | CYJ3-1515 | CYJ3-151 | 规格型号 | 1 |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三型 | 元 | N | 45# | CYJ3-1515 | CYJ3-151 | HT200 | 规格型号 | 1 |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元 | N | 45# | 1 | HT200 |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1 | HT200 |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 | 计量单位 | 1 |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 | # | # | 表单编号: | 计量单位 | 1 |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表单编号: |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表单编号: | 数量 |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2 | 招 | 8 | 132 | 98 | 0 | 60 | 410 |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410 | 询价1 | 2 | 招 | 8 | 132 | 98 | 0 | 60 | 410 | fy2022-jgcl-02 |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19 | 10 | 450 | 2 | 询价2 |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19 | 10 | 9 | 19 | 9 | 450 | 2 | 询价2 |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2 | 610 | 65 | 140 | 200 | 330 | 99 | 18 | 420 | 420 | 询价3 |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8 | 70 | 28 | 240 | 310 | g | 8 | 0 | 470 | 470 | 询价4 |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122 | 9 | 8 | 9 | 16 | 9 | 询价5 |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16 | 408.54 | 176.2 | 268.92 | 45.65 | 22.56 | 59.13 | 19.78 | 340.8 | 340.8 | 260.2 | 公司限价 |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16 | 408.54 | 45.66 | 91.32 | 176.2 | 268.92 | 45.65 | 22.56 | 59.13 | 19.78 | 340.8 | 340.8 | 260.2 | 公司限价 |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主办人:了味会签:田中号:10:5°口领导;石滴天然燃气服份有有 | 9 | 408.54 | 45.66 | 91.32 | 176.2 | 268.92 | 19.78 | 340.8 | 340.8 | 260.2 | 申报限价 | |||||||||||||||||||||||||||||||||||||||||||||||||||||||||||||||||||||||||||||||||||||||||||||||||||||||
9 | 408.54 | 45.66 | 91.32 | 176.2 | 268.92 | 45.6522.56 | 19.78 | 340.8 | 340.8 | 260.2 | 申报限价 | ||||||||||||||||||||||||||||||||||||||||||||||||||||||||||||||||||||||||||||||||||||||||||||||||||||||||
223年X月X | 9 | 408.54 | 176.2 | 268.92 | 45.65 | 340.8 | 340.8 | 260.2 | 审批限价 | 单位:元 | |||||||||||||||||||||||||||||||||||||||||||||||||||||||||||||||||||||||||||||||||||||||||||||||||||||||||
9 | 408.54 | 45.66 | 91.32 | 176.2 | 268.92 | 45.65 | 59.13 | 19.78 | 340.8 | 340.8 | 260.2 | 审批限价 | |||||||||||||||||||||||||||||||||||||||||||||||||||||||||||||||||||||||||||||||||||||||||||||||||||||||
9 | 408.54 | 45.66 | 91.32 | 176.2 | 268.92 | 45.65 | 22.56 | 19.78 | 340.8 | 340.8 | 260.2 | 审批限价 | |||||||||||||||||||||||||||||||||||||||||||||||||||||||||||||||||||||||||||||||||||||||||||||||||||||||
9 | 408.54 | 45.66 | 91.32 | 176.2 | 268.92 | 45.65 | 19.78 | 260.2 | 审批限价 | ||||||||||||||||||||||||||||||||||||||||||||||||||||||||||||||||||||||||||||||||||||||||||||||||||||||||||
备注 | |||||||||||||||||||||||||||||||||||||||||||||||||||||||||||||||||||||||||||||||||||||||||||||||||||||||||||||||||||
备注 | |||||||||||||||||||||||||||||||||||||||||||||||||||||||||||||||||||||||||||||||||||||||||||||||||||||||||||||||||||
2c心
吉林油田公司其他服务/加工承揽限价表(限下)
59.1319.78340.8340.8260.2
附件 价格评分标准
基准价中间值法(报下浮比例):
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 60分 | F: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 2. Di: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采用下浮比例报价); 3. D:评标基准价;等于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3%; 算数平均值的计算方法: 当有效投标人≥7个时,去掉n个最高有效投标人评标价和n个最低有效投标人评标价后,再计算算数平均值;(n值为有效投标人个数的20%,小数点后均舍去取整) 当有效投标人<7个时,直接计算算数平均值。 4. E的取值: Di≥D E=0.5 Di<D E=1 分范围:价格评分满分60分,最低分0分; ②评分结果为小数时,保留四位小数。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JS2022-W-02-CL-
加工承揽合同(标准)
定作人(简称甲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承揽人(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2022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吉林省松原市
1.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抽油机配件 加工定作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2.加工定作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质量标准、数量、单价、金额
加工定作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价款(元) | |
加工定作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各类机加件 | 公司《机械加工管理暂行规定》标准 GBT25376-2010金属切削机床 机械加工通用条件和图纸的技术数据要求. | 件 | 以实际发生为准 | 最高上限300000.00 | ||
合计金额:最高上限¥300000.00元 大写:叁拾万元(不含增值税) |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或另附明细表)
3.材料的提供
3.1材料的提供:采用以下第 ① 种方式,具体见合同附件“材料明细表”。
①包工包料
②包工部分包料
③包工不包料
3.2甲方提供的材料:对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及时进行检验,认为有问题的,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在收到甲方材料后 / 日内未通知甲方的,视为甲方提供材料合格。(具体附件《定作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3.3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选用原材料,向甲方提供所提供材料的进货价格、来源、质量合格证明等详细资料,选用材料必须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具体见附件《承揽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4.技术资料的提供及保密要求
4.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加工定作工作所需的技术要求、图纸、参考数据等资料,乙方应认真核对,有异议的应在 2 日内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符合要求。
4.2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转让、复制、传播技术资料信息或向第三方披露,并于加工定作工作完成后加工定作物交付时向甲方返还。
5.包装
5.1包装要求: / 。
5.2费用承担: / 。
6.加工定作物的交付和验收
6.1交付时间: 2022 年 10 月 30 日。由于甲方原因引起的迟延交付,可顺延工期,双方不负违约责任。
6.2加工定作物采用 ② (①甲方自提; ②乙方送达)的方式进行交付,发生的费用由甲 方负担。
6.3加工定作物交付前发生意外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加工定作物交付后发生意外灭失、毁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但因质量问题甲方拒绝接受的除外。
6.4 验收的地点、标准、方法: 在甲方所在地按照公司《机械加工管理暂行规定》标准 GBT25376-2010金属切削机床 机械加工通用条件和图纸的技术数据要求验收。
6.5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验收通知后 2 日内进行验收。验收中认为有问题的应在 1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 2 日内予以答复,愈期未予答复的以甲方验收结果为准。
6.6双方未就验收结果达成一致的,应提交双方均予认可的权威机构进行鉴定,以该机构出具的鉴定结果作为验收依据,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7.质量保修
7.1质量保修期限:乙方对加工定作物的质量保修期限为 壹 年,从加工定作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7.2质量保修责任: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 8 小时内负责免费返修、重做、更换。质保期内,乙方返修不及时或返修后质量仍然不能达到标准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所发生的全部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合同价款构成及税费
8.1合同价款构成: 价款中含加工工件的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运费、利润等 等加工定作工作所需全部费用,费用来源:厂成本。
8.2本合同价款 ② 税。 ①含;②不含
9.结算
9.1本合同技术服务费用实际结算按照以下 9.1.2 款方式确定:
9.1.1固定价款。
9.1.2可调价款。价款确定原则: 执行《2022抽油机配件加工限价审批表》中的价格。项目完成后以实际认证工作量报价格备案,结算时以投标人承诺的总体下浮数,备案价格报吉油审计部,若审定价款高于合同价款,执行合同价款,若审定价款低于合同审定价款,执行审定价款(合同最高上限价款叁拾万元整,不含税)。
9.2加工定作物验收合格后,按照甲方财务制度支付结算价款(扣除甲供材料)的 90 %;其余 10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9.3支付方式:修理修缮项目验收合格后,按照甲方财务制度支付结算价款(扣除甲供材料)的 90 %;其余 10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9.4扣除质量保证金后,剩余结算价款以 方式支付。
9.4.1银行存款支付方式:按照甲方资金批复计划,挂账次月后支付结算价款30%;挂账期满6个月支付剩余结算款。
9.4.2商票支付方式:按照甲方资金批复计划,挂账次月后全额开立商业承兑汇票,票据期限5个月。
9.4.3其他方式 。
9.5税费:本合同价款 ② 税。 ①含;②不含
9.6乙方应开具 ① (①增值税专用;②增值税普通;③行政事业收费;)发票,税率为:13% 。
9.7 乙方负责开具合法发票。乙方不开具合法发票,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责任。
9.8 乙方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收款人:
开户行:
账号:
9.9其他约定: / 。
10.双方的权利义务
10.1甲方权利
10.1.1对乙方加工制作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或委托第三方对乙方加工制作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乙方工作不符合约定的,有权要求乙方返工、修理或者重作。
10.1.2要求乙方及时更换不符合约定的原材料。
10.1.3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作量。
10.1.4要求乙方提供必要的使用指导。
10.1.5在质量保修期内乙方怠于履行保修义务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修理、重作、更换等保修义务,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10.1.6其它约定: / 。
10.2甲方义务
10.2.1中途变更加工定作物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的,应提前 2 日通知乙方。
10.2.2按约定验收加工定作物。
10.2.3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10.2.4乙方在加工制作过程中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有义务协助。
10.2.5其它约定: / 。
10.3乙方权利
10.3.1要求甲方提供与加工定作物有关的技术资料、数据等。
10.3.2甲方中途变更加工定作物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要求的,有权要求其支付相应价款。
10.3.3要求甲方按合同验收、接收加工定作物。
10.3.4按合同约定收取价款。
10.3.5其它约定: / 。
10.4乙方义务
10.4.1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加工制作。
10.4.2甲方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资料不符合约定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10.4.3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材料及工作成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
10.4.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加工定作物交第三方完成。
10.4.5加工定作期间接受甲方监督检验。
10.4.6按合同约定及时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质量证明。
10.4.7在质量保修期内,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提出的工作要求无偿对加工定作物进行修理、重作、更换,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10.4.8其它约定: / 。
11.违约责任
11.1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并且赔偿对方损失等违约责任。
11.2甲方违约责任
11.2.1未按约定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的,工期相应顺延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1.2.2未按约定接收加工定作物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1 %支付违约金。
11.2.3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迟延部分价款的 1 %支付违约金。
11.2.4其它约定: / 。
11.3.乙方违约责任
11.3.1加工定作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按甲方要求修理、重作、更换,并就不符合质量要求部分价款的 1 %支付违约金。经修理或调换后仍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拒绝支付经修理或调换后不符合约定部分的价款,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1.3.2擅自更换甲方提供材料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 %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11.3.3未按约定包装定作物的,应重新包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1.3.4未按约定期限交付工作成果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交付部分合同金额的 1 %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工作成果达到2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拒付延期部分合同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1.3.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加工定作物交由第三方完成的,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款并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
11.3.6未经甲方同意,将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信息予以留存、转让、复制、传播或向第三方披露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2 %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1.3.7其它约定: / 。
12.保险
12.1.乙方必须对自己的全部设备及人员进行保险,如发生设备、人身伤亡等事故(甲方原因除外),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2.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设备和人员的损害,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只承担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损失,未保险的甲方不予赔偿。
13.不可抗力
13.1.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冰雹、雪灾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2 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 2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3.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14.权利瑕疵担保
因履行本合同需要,合同一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技术有关的设备、材料、工序工艺及其他知识产权,应保障使用方在使用时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业机密等情况。第三方主张权利的,提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此给使用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涉及诉讼的,使用方涉案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15.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15.2 方式解决:
15.1提交 / 仲裁委员会按照 / 仲裁规则在 / 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双方都应执行。
15.2向 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3因关联交易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上级机关协调解决。
14.4中油集团公司内部单位,发生争议在集团公司内部解决。
16.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6.1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应采用书面协议形式。
16.2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16.3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权人可单方解除合同,但应向对方发出书面的合同解除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16.3.1甲方解除合同条件:
16.3.1.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16.3.1.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16.3.1.3乙方擅自将加工定作物交由第三方完成的。
16.3.1.4加工定作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拒绝按甲方要求修理、重作、更换,或经修理、重作、调换后仍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6.3.1.5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16.3.1.6其它约定: / 。
16.3.2乙方解除合同条件:
16.3.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16.3.2.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16.3.2.3甲方拒不支付合同价款,超过 180 日的。
16.3.2.4其它约定: / 。
1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6.4.1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结。
16.4.2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16.4.3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形: / 。
17.其它约定
17.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7.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3本合同一式 6 份,甲方执 5 份,乙方执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附件1 承揽人提供材料明细表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 量 | 质 量 | 提供日期 |
详见《限价审查表》 | 合同签订前两日 |
附件2 定作人提供材料明细表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 量 | 质量 | 提供日期 | 消耗定额 |
无 |
第五章 技术要求
1.技术及质量要求
执行公司《机械加工管理暂行规定》标准 GBT25376-2010金属切削机床 机械加工通用条件和图纸的技术数据要求.
2. HSE相关要求
2.1乙方在甲方现场进行维修施工时,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2.2 乙方在甲方现场施工时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人员指挥,严禁私自乱动甲方流程及相关设备设施,必须在甲方指挥下进行各项操作。
2.3乙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必须穿戴有效的劳动保护用品。
2.4 乙方进入甲方现场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上岗、吸烟、吸毒等违章行为。
2.5 乙方进入甲方现场施工涉及到的特殊作业严格按甲方要求办理相关作业许可和作业票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六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油田分公司
扶余采油厂抽油机配件加工项目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JLYT-ZBZX-2022-JT-086
投 标 人: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投 标 函23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5
三、投标报价26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接受联合体投标)31
五、评分应答表32
六、技术承诺书33
七、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34
八、其他资格条件承诺书35
九、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36
十、基本情况表37
十一、拟投入本工程的设备和设施配套情况表38
十二、拟投入本工程的人员情况表38
十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39
十四、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40
十五、其他资料.............................................................................................................................41
注:文件封皮为首页,按上述目录顺序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准确标注页码。
一、投 标 函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吉林油田扶余采油厂抽油机配件加工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提供招标货物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的谈判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2)其他资料。
谈判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谈判响应文件。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和服务费;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6)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日起30个日历日;
(7)根据竞争性谈判须知规定,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9)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0)投标人同意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要求的《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其他资格条件承诺书》、《技术承诺书》规定的所有内容。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7. 保证诚信投标,若发生失信行为,我方接受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或邀请书附件)等规定进行失信行为惩戒。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吉林油田扶余采油厂抽油机配件加工项目谈判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
三、投标报价
开标一览表(报整体下浮比例)
项目名称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下浮比例,%)备注扶余采油厂抽油机配件加工项目详见附表:最高投标限价表项目名称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下浮比例,%)备注扶余采油厂抽油机配件加工项目详见附表:最高投标限价表
报价要求
1. 本次投标报价采用 1.1 方式进行报价:
1.1 采用报下浮比例(百分比)的方式
1.1.1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报整体下浮比例;
1.1.2 下浮比例≥1%以上(以最高限价为基础),下浮比例必须为1%的整数倍;
1.1.3 各项费用的结算单价=最高投标限价×(1-投标报价);
1.2 采用直接报价的方式
1.2.1投标报价必须为固定值,以元为单位;
1.2.2本次招标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应在最高投标限价以下报价,超出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1.2.3所有行项目必须报价,不允许缺漏项。
1.2.4各项费用的结算单价等于中标单价;
2.其他要求
2.1若无明确说明:各类价格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格;
2.2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并保障在各项安全环保费用不减少的情况下,确定合理的投标报价;安全生产施工保护费为固定费用不参与下浮;
2.3不按上述要求报价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2.4除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招标不接受多个报价和选择性报价;
2.5除另有约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附表:最高投标限价表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采用)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
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 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
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 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
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五、响应及偏差表
序号 | 评议内容 | 评议说明 | 响应/偏差 | 证明材料 在谈判响应文件中页码 |
1 | 形式评审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包括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商务响应及偏差表、分项报价表<如有>近年财务状况、制造商授权书<如有>、技术响应及偏差表等)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截屏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 | |
2 | 响应评审 | 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 | |
3 | 入围资格 | 本次竞争性谈判只限于2022年吉林油田公司常规非标零部件机械加工框架招标中标入围厂家参加。 | 第X页-第X页 | |
4 | 其他 | 谈判文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
…… |
注:
1.投标人对上述内容必须逐条作出响应,对上述内容任何不响应或实质性偏离,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2.制作谈判响应文件时,上述条款的响应证明材料按上述序号顺序放置于此表后逐项编排。
3.如谈判响应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与本表要求提供的响应证明材料重复,不需要重复提供,标明准确的页码即可。
4.表中“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页码”打“/”的条款,可不填写指引页码。
五、评分应答表(占40%)
序号评议内容评议说明 最大值最小值应答说明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页码商务技术得分技术分值直接引用2022年吉林油田公司抽油机配件加工框架招标百分制最终得分乘以40%计入总分。400第X页-第X页序号评议内容评议说明 最大值最小值应答说明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页码商务技术得分技术分值直接引用2022年吉林油田公司抽油机配件加工框架招标百分制最终得分乘以40%计入总分。400第X页-第X页
注:
1.投标人应按评审依据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确保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清晰可辨,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或存在瑕疵或有关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将导致该评分项不得分。
2.投标人应依据“评议内容”的应答情况,在“应答说明”栏中进行定量或定性的描述。投标人填写的“应答说明”仅供评标委员会参考,每项得分以评标委员会的评标认定结论为准。
填写示例:
假如评议内容对“技术人员数量”进行评分,投标人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了5个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那么在该项的“应答说明”栏应填写“5人”;
假如评议内容对“某资质证书”进行评分,那么在该项的“应答说明”栏应填写“有”;
假如投标人不具备或未提供相应评议内容的证明材料,那么在该项的“应答说明”栏应填写“无”。
3.制作谈判响应文件时,上述条款的响应证明材料按上述序号顺序放置于此表后逐项编排。
4.如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与本表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重复,不需要重复提供,标明准确的页码即可。
六、技术承诺书
我方已认真阅读了贵公司本次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我方承诺满足技术要求中全部非*条款要求,所提供的产品完全滿足贵公司规定的技术要求,并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及服务费。
如果中标后我方未能按上述承诺供货,贵公司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人资格,没收我方的履约保证金,对给贵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本项目要求的其他承诺:
我方承诺:中标后,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
七、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
本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切实履行以下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行业准则、商业道德,依法诚信合规开展商务合作及交易活动。
二、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在交易过程中承诺不从事下列行为:
(一)给予或收受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贵重物品、有价证券等;
(二)要求或接受对方为其住房建修、婚丧嫁娶以及出国等提供资助;
(三)介绍亲友从事与双方合作有关的业务活动;
(四)给予或收受回扣;
(五)违规组织甲方人员参加高档娱乐、宴请、健身或旅游活动;
(六)报销应由甲方个人支付的费用;
(七)从事可能影响交易正当履行的其他活动。
三、本单位承诺不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或标志;
(二)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虚假宣传;
(三)侵犯商业秘密;
(四)违反法定情形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
(五)违法有奖销售;
(六)诋毁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七)串通投标;
(八)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本单位近3年未因诚信合规问题涉及诉讼、仲裁程序并被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单位近3年未因诚信合规问题被有关部门公告、公示。
六、本单位从未与吉林油田发生过纠纷。
七、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吉林油田取消准入资格,停止磋商,终止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合同等惩罚措施,并赔偿吉林油田实际经济损失。
八、其他资格条件承诺书
我公司在此郑重承诺,满足以下要求:
1.我公司不是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不再分包;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
4.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重大质量问题及事故;(承诺)
5.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无重大法律纠纷;(承诺)
6.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8.开工前,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相关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缴纳单据或是说明。
9.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需承诺:中标后,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
九、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
我方近年(时间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5.5 项)(填写“发生过”或“未发生过”)败诉的材料(设备)买卖、工程、服务合同的相关情况。
如果发生过,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材料(设备)买卖、工程、服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
十、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员工总数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网址 | 传真 | ||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 已按竞争性谈判公告或邀请书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公司简介: (字数不超500字) | ||||
备注 |
十一、拟投入本工程的设备和设施配套情况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主要参数 | 生产厂家 | 生产日期 | 备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主要参数 | 生产厂家 | 生产日期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 |
十二、拟投入本工程的人员情况表
队伍名称 | 岗位 名称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工伤保险完税凭证在投标文件中页码 | 备注 |
队伍名称 | 岗位 名称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工伤保险完税凭证在投标文件中页码 | 备注 |
...... |
十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 服务 内容 | 发票金额(不含税) | 证明材料1 | 对应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 证明材料2 | 对应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 业主名称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1 | 第xx页-第xx页 | 第xx页-第xx页 | ||||||
2 | ||||||||
… | ||||||||
总计 |
填表说明:
1.有效业绩范围:服务且结算或预结算证明。
2.统计时间范围:详见《响应及偏离表》或《评分应答表》中的要求。
3.业绩下限:详见《响应及偏离表》或《评分应答表》中的要求。
4.其他要求:无。
5.有效证明材料形式:详见《响应及偏离表》或《评分应答表》中的要求。
(1)提供原件扫描件,且必须清晰可辨;
(2)证明材料的指引页码必须准确;
(3)可隐去单价,保留总价;
(4)因公司名称变更,与投标人名称不符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出具工商登记变更等有效证明。
6.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的,评标委员会可能判断为无效业绩。
7.关于发票的要求:
(1)增值税发票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的“发票查验明细”的截屏;
(2)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发现不一致的,全部业绩被认定为无效业绩。
8. 投标人(或投标队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时,须附由曾经服务过的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证明,未提供则业绩无效。(格式如下)
十四、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 服务 内容 | 发票金额(不含税) | 证明材料1 | 对应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 证明材料2 | 对应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 业主名称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其他 |
1 | 第xx页-第xx页 | 第xx页-第xx页 | |||||||
2 | |||||||||
… | |||||||||
总计 |
十五、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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