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城县城投集团集中采购砂石项目运输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金额
394.2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ct2024-wj-zj018
预算金额394.24万元
招标公司石城县万景混凝土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黄先生15390707266
招标代理机构石城县红翔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3
公告正文
石城县城投集团对于恒鑫矿业公司砂石骨料项目至万景混凝土公司砂石项目运输服务采购实行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诚邀有意愿、具备资格条件的潜在谈判响应人参加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谈判项目概况:
采购编号 | 项目名称 | 公里数 | 服务期限 | 预算单价金额 (元/t·km) | 预算总额 (万元) | 数量 (万吨) |
【SCCT2024-WJ-ZJ018】 | 项目运输服务采购 | 25.6km运输服务恒鑫砂石骨料项目至万景混凝土公司 | 1年 | 0.44 | 394.24 | 总量约35万其中碎石20万吨、机制砂15万吨。 |
备注:
1.项目运输情况:25.6km运输服务恒鑫砂石骨料项目至万景混凝土公司。
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通知开始实施运输服务。
3.服务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环保、治超等职能部门的管理要求,按轻量化标载装车出场,因成交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包括因成交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环保、治超等职能部门对采购人的罚款)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表中所列数量和距离为暂定量,仅供参考,不作为合同履行的依据,实际结算以采购人确认的实际运输数量和距离为准,中标人不得以实际运输数量和距离发生变化而提出调整合同核心条款的主张。
5.本次采购确定2名中标人,分别作为主、副供应商,主供应商运输数量为每月需求量的60%,副供应商运输数量为每月需求量的40%。如主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况下,由副供应商优先供应,并承担相应保供责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
(2)具有运输保供承诺书;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所配备的车辆及挂斗具备《车辆营运证》。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布信息
谈判文件发布时间:2024年 9月 30 日。
本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 www.chinabidding.cn/ )
石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cheng.gov.cn/)
石城县城投集团官网(http://www.scctjt.com/)
四、投标文件递交及开启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3 日 15:00 前
投标文件开启时间: 2024 年 10 月 13 日 15:00
投标文件开启地点:石城县红翔物资供应有限公司(石城县人才公寓东侧大门旁)。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响应文件份数要求
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合计贰份。
六、谈判保证金
本次采购项目的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
须在开标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响应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银行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户名:石城县万景混凝土有限公司 账号:148329272000012078 开户行: 江西石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珠支行 ) 缴交,否则响应无效。
采用保函形式:采用银行出具保函的,须为响应供应商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并附有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银行出具的含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两者缺一不可。响应保证金必须足额出具。保函原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到采购机构,逾时不予接受,视为未提供。所有递交的保函原件由采购机构留存,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退回。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形式: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凭证佐证,原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到采购机构,逾时不予接受,视为未提供。
响应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
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谈判结果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解释权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1.本采购文件最终解释权归石城县城投集团集采办
2.采购人:石城县万景混凝土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黄先生 电话:15390707266
温女士 电话:15959791188
3.监督人联系方式:张女士 电话:15970706760
采购代理人:石城县城投集团集采办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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