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CR24(2024)-FJFZX-WZCG-22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采中心福建分中心就中铁二十四局集团福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龙岩市工业东路延伸段跨铁路立交桥工程项目部(沥青混凝土)物资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龙岩市工业东路延伸段工程位于龙岩市东北部铁山组团范围内。道路里程为K0+515~K0+880,其中K0+720~K0+880段为路面工程,道路规划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40km/h,双向六车道,路面、桥面采用沥青混凝土铺装。桥梁采用左右两幅布置,左幅跨度布置为:(2-70)m 转体T构+(2-35)m预应力砼连续箱梁,右幅跨度布置为:(2-35)m预应力砼连续箱梁+(2-70)m转体T构。分别以转体T构形式上跨漳龙铁路(对应铁路里程为K60+206.7)、龙东铁路(对应铁路里程为K2+350)、煤厂专用线(对应铁路里程为K0+388.6)。
1.2询价内容:详见拟采购物资一览表(包件号:LQT-01)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经营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随时能够提供以上所需材料。
2.2供货能力要求:供货能力应满足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的要求。
2.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及项目施工设计图要求。
2.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报价人;不接受在2023年《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和最新一期《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当事人名单》中的供应商报价。
2.6其他要求:报价人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投标。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包件号:LQT-01)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项目名称 | 交货地址 | 交货日期 |
1 | 细粒式 沥青混凝土 | AC-13C、 SBS改性 | 吨 | 883.6 |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福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龙岩市工业东路延伸段跨铁路立交桥工程项目部 | 龙岩市新罗区东宝综合楼西北50米(G358西) | 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6月30日 |
2 | 中粒式 沥青混凝土 | AC-20C | 吨 | 1297.2 | |||
3 | 粗粒式 沥青混凝土 | AC-25C | 吨 | 601.68 | |||
合计 | 2782.48 |
3.2技术规格书:详见第二章
3.3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3.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采购人不再考虑任何调整因素。
3.3.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3.3、供货地点:工业东路延伸段工地(龙岩市新罗区东宝综合楼西北50米)。
3.3.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3.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3.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3.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3.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验收方式:采用过磅数量为准。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响应报价人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日上午9时00分。报价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 报价一览表-附件1;
2) 授权委托书-附件2(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4) 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响应报价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结算及付款
5.1结算方式
5.1.1本次询价物资沥青混凝土结算单价实行固定单价,即成交价格。
5.1.2供应期规定: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期(结算周期)
5.1.3卖方将买方通知所需材料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后,通过卖方授权的现场材料负责人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签收结果经卖方送货人员复核无误后,现场材料负责人开具收料单据,送货人员签认,卖方送货人员签认应有卖方书面身份确认证明,并交买方作为结算依据。
5.1.4本次采购实行在合同期内固定单价的方式。含税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固定不变,采购人不考虑任何调整因素。响应人必须承诺如若中标,合同约定结算时结算单价按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5.2付款方式
5.2.1买方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进行核实后,作为支付的依据。
5.2.2货款支付比例:每月结算完毕,卖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13%),买方收到当期结算发票后90天内向卖方支付当月物资结算金额的80%,180天内支付剩余物资结算金额的17%。剩余的3%做为质量保证金,时间为2年。在质保期后 1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
5.2.3货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票据,采用半年期票据(银行承兑、铁建银信、云信、建行e信通)结算时,开具的半年期票据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50%,如提前贴现,由卖方承担相关费用。
5.2.4如遇国家财税政策调整,新政策前执行完毕的合同, 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予当月开具完毕。未开具的金额视同新政策的税率进行调整。未执行完毕的合同金额自新政策正式启用之日起,除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外,税率无条件执行新政策税率,含税单价以及合同总额同幅变化。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上发布。
七、现场勘察
本次采购不统一组织响应报价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竞谈人自行踏勘,具体可与采购人联系。
八、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采中心福建分中心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沁园路77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59181133
2.采购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福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龙岩市工业东路延伸段跨铁路立交桥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 龙岩市新罗区东城街道中福宝源2楼
联 系 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18659791218
电子邮件: 195851682@qq.com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