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盘锦市大洼区大洼灌区2024年小型农田水利“先建后补项目”(三角洲灌区)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hzc(dwsl)2023-0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盘锦市大洼区水利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杜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志强0427-287533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6
公告正文
盘锦市大洼区大洼灌区2024年小型农田水利“先建后补项目”(三角洲灌区)
(招标编号:LHZC(DWSL)2023-00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
一、招标条件
本盘锦市夫洼区大洼灌区2024年小型农田水利“先望后补项目”(三角洲灌区)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7.827128万元,招标人为盘锦市大
洼区水利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领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盘锦市大洼区大洼灌区2024年小型农田水利“先建后补项目”(三角洲
灌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混江沟岸坡恢复工程及混江沟护岸维修等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盘锦市大洼区大洼灌区2024年小型农田水利“先建后补项目”(三角洲灌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盘锦市大洼区大洼灌区2024年小型农田水利“先建后补项目”(三角洲灌区))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
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4、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需具备下列条件:
1)经年检的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亲自投标)、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投标的,还需提供法人代
表身份复印件及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
6)供应商还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诣歌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8日08时30分到2023年10月23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1、报名及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23日截止(节假日
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30北京时间);2、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到
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名:(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
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4)银行开户许可证
原件及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注: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原件当即返还,复印件留存
备查,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竞谈文件。地点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东跃街裕祥融城小区 5#601):竞谈文件售价:人民币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6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6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盘锦市大洼区水利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大洼区水利服务中心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
联系人:杜先生
电 话:1389873198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东跃街裕祥融城小区 5#601
联系人: 郑志强
电 话: 0427-2875330
电子邮件: 53220720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巛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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