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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ztyj-a-wz-2023-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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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津冀区域(国道G230通武公路、顺平市政项目)物资集中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津冀区域(国道G230通武公路、顺平市政项目)物资集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钢材、钢绞线、粉煤灰、河砂、碎石、钢纤维、聚丙烯纤维、陶粒、防水卷材、土工布、土工格栅、环氧树脂混凝土、ALC隔墙板、窗户)
招标编号:ZTYJ-A-WZ-2023-75号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以及业主或工程项目上级单位物资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及要求,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做为招标人对京津冀区域冯营子村城中村改造二期回迁B地块项目、雄安新区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中心项目、畅和东路(运河东大街-兆善大街)道路工程(施工)项目、雄安启动区EA4(NA8-NA11段)市政道路、综合管廊工程施工项目、顺平县城域经济、文化品位及城市基础建设(西显阳村中心区域)EPC项目部、顺平县城域经济、文化品位及城市基础建设(白庙村中心区域)EPC项目部的钢材、ALC隔墙板、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窗户路缘石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公司概况: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即原铁道部第一工程局第二工程处)是1954年1月组建(2000年12月改制),经国家建设部审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拥有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房建总承包及预应力工程贰级资质;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2国道G230通化至武汉公路钳屯弯道至老夏安线段建设工程项目概况:
2.2.1工程名称:国道G230通化至武汉公路钳屯弯道至老夏安线段建设工程;
2.2.2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钳屯镇;
2.2.3建设内容及规模:
国道G230通化至武汉公路钳屯弯道至老夏安线段建设工程起讫里程为:K0+090~K5+424,全长5334m,项目位于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本项目主要包含路基工程全长2453.5m;包含桥梁工程2880.5m(其中:主桥连续钢箱梁280m/1联、变截面连续钢箱梁228.5m/1联、预应力连续箱梁221m/2联、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750片/2151m/17联)。
2.3顺平县城域经济、文化品位及城市基础建设(西显阳村中心区域)EPC项目、顺平县城域经济、文化品位及城市基础建设(白庙村中心区域)EPC项目概况:
2.3.1工程名称:顺平县城域经济、文化品位及城市基础建设(西显阳村中心区域)EPC项目部;顺平县城域经济、文化品位及城市基础建设(白庙村中心区域)EPC项目部;
2.3.2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顺平县白庙村、西显阳村;
2.3.3建设内容及规模:顺平市政综合工程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顺平县。白庙项目北至北环城路、南至白庙村南村界、西至永平路、东至东环路 (以白庙为中心范围)。项目总占地 523.03 亩,其中市政道路及绿化工程用地 197.3 亩,拆迁安置用地面积 80.41 亩。规划范围内建设回迁安置房、配套公建、幼儿园、小区道路、绿化、管网、市政道路等配套(不含外电接入、变压器安装工作内容)。建筑栋数15栋,总建筑面积181800.5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0850.15㎡,地下建筑面积50950.38㎡。绿地率35.2%,集中绿地1659.20㎡,建筑栋数15栋,住宅套(户)数1037套。住宅建筑密度每套121.88㎡,住宅平均层数18层,地上停车位116个,地下停车位1047个,非机动停车位2489㎡。装配式建筑位于5#、7#、10#、11#、12#住宅楼。装配式建筑面积:39856.96㎡,配建比例30.46%,住宅层数为18层建筑。西显阳项目本项目北至木兰东街、南至纬五街、西至迎宾路、东至东经四路(以西显阳村为中心范围),项目总占地约 138.9 亩,其中市政道路及绿化占地 87.74 亩,拆迁安置用地面积 24.61 亩。(不含外电接入、变压器安装工作内容)。建筑栋数5栋,总建筑面积5611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0880.00㎡,地下建筑面积15230.00㎡,建筑栋数5栋,住宅套(户)数359套,绿地率35.2%,地下停车位397个。装配式建筑位于3#住宅楼、4#住宅楼。装配式建筑面积:17244.61㎡,配建比例37.7%,住宅层数为18层建筑。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钢材资格要求适用于包件:GC-01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河钢、敬业、凌钢、鑫达)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及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近两年(2021、2022)的省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1.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两年(2021、2022)至少有三项铁路、公路或房建大中型建设项目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中国中铁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钢绞线资格要求适用于包件:GJX-01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2.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以上,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2.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19-2021年)至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3.2.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最新标准;须提供投标产品2019年以来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须有CMA及CNAS或CAL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提供一份。
3.2.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19年以来投标物资在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两份(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对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3.2.7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招标人及其上级管理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其产品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3.2.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3粉煤灰资格要求适用于包件:FMH-01
3.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一般纳税人条件。
3.3.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30万吨及以上,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
3.3.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本年新注册公司不提供)。
3.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近两年(2020、2021每年均需提供)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各项指标均能满足《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2017、《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751-2018等最新标准的要求。
3.3.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两年(2020、2021)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至少提供一份,本年新注册单位可不提供);
3.3.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同时要求投标人提供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中铁一局及建设单位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3.3.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4河砂资格要求适用于包件:HS-01、HS-02、HS-03
3.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时间不能满足提供二年财务报表的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应提供尽提供)
3.4.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4.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4.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供应物资必须满足招标人的技术质量要求, 所选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公路标准要求,《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建筑用砂》GB/T14684-2011 技术指标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2021)具有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同类物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其他质量合格证明(至少 1 份,注册时间不能满足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应提供尽提供)。
3.4.5.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与本工程类似的业绩提供不少于三项(应附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3.4.6.履约信用要求: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中国中铁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3.4.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5碎石资格要求适用于包件:SS-01、SS-02、SS-03
3.5.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时间不能满足提供二年财务报表的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应提供尽提供)
3.5.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5.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5.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供应物资必须满足招标人的技术质量要求, 所选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公路标准要求,《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建设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11 技术指标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2021)具有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同类物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其他质量合格证明(至少 1 份,注册时间不能满足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应提供尽提供)。
3.5.5.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与本工程类似的业绩提供不少于三项(应附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3.5.6.履约信用要求: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中国中铁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3.5.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6钢纤维、聚丙烯纤维、陶粒资格要求适用于包件:XWTL-01
3.6.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时间不能满足提供二年财务报表的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应提供尽提供)
3.6.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6.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6.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供应物资必须满足招标人的技术质量要求, 所选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公路标准要求,《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钢筋混凝土用碳素钢-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复合钢筋》GB/T39041-2020、《公路水泥混凝土纤维材料 聚丙烯纤维和聚丙烯腈纤维》JT/T525-2004 、《粘土陶粒和陶砂》GB2839-81技术指标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2021)具有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同类物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其他质量合格证明(至少 1 份,注册时间不能满足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应提供尽提供)。
3.6.5.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与本工程类似的业绩提供不少于三项(应附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3.6.6.履约信用要求: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中国中铁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3.6.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7防水卷材资格要求适用于包件:FSJC-01
3.7.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时间不能满足提供二年财务报表的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应提供尽提供)
3.7.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7.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7.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供应物资必须满足招标人的技术质量要求, 所选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公路标准要求,防水卷材需符合《道桥用改性沥青防水卷材》(JC/T974-2005)、《城市桥梁桥面防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39-2010技术指标要求,聚氨酯防水涂料需符合《聚氨酯防水涂料》GB/T 19250-2013技术指标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2021)具有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同类物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其他质量合格证明(至少1 份,注册时间不能满足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应提供尽提供)。
3.7.5.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与本工程类似的业绩提供不少于三项(应附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3.7.6.履约信用要求: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中国中铁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3.7.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8土工布、土工格栅资格要求适用于包件:TGCL-01
3.8.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时间不能满足提供二年财务报表的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应提供尽提供)
3.8.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8.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8.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供应物资必须满足招标人的技术质量要求, 所选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公路标准要求,《交通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土工格栅》(JT/T480-2002)、《玻璃纤维土工格栅》(GB/T21825-2008)技术指标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2021)具有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同类物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其他质量合格证明(至少 1 份,注册时间不能满足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应提供尽提供)。
3.8.5.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与本工程类似的业绩提供不少于三项(应附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3.8.6.履约信用要求: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中国中铁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3.8.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9环氧树脂混凝土资格要求适用于包件:HYSZ-01
3.9.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时间不能满足提供二年财务报表的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应提供尽提供)
3.9.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9.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9.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供应物资必须满足招标人的技术质量要求, 所选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公路标准要求,《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T50082-2009)技术指标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2021)具有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同类物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其他质量合格证明(至少 1 份,注册时间不能满足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应提供尽提供)。自公告之日起一周内,有意向单位参与本次响应后,必须派技术人员前往包件所属项目试验室进行初试配,并在投标文件中附适配证明,根据试配结果进行投标报价;若未派技术员前往进行初试配或试配结果不合格,将取消本次物资投标资格。
3.9.5.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与本工程类似的业绩提供不少于三项(应附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3.9.6.履约信用要求: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中国中铁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3.9.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10.ALC隔墙板资格要求(适用于包件:GQB-01)
3.10.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10.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的相关规定。
3.10.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10.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10.5.供货业绩要求: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10.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3.10.7.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必须有所代理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函等由生产厂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3.11窗户资格要求(适用于包件:CH-01)
3.1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1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的相关规定。
3.1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1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11.5.供货业绩要求: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1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3.11.7.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必须有所代理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函等由生产厂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格式发售;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
4.2.响应: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陆进入“供应商平台”对本次招标拟投物资进行“响应” “开标后自动解锁”(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帐户(见第8条招标人信息)。
4.3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1107日至1112日17时前将投标申请表(附表2)、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招标组织单位邮箱258912403@qq.com,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或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人对标书款提供收据,不提供发票。本次招标购买招标文件款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违者后果自负。
4.5所有投标人需在20231112日 17:00 时前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响应。
4.6所有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商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并根据投标文件报价表在电商平台填报物资报价单,未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或未填报物资报价单造成的废标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方式,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1118900前(即为开标时间)
5.2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线编辑报价并保存,务必要勾选自动解锁,并保存。
5.3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保存的投标总价须与上传 pdf 版本,投标文件投标总价完全一致,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5.4 未按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或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6.开标
①开标时间:20231118日9时00分
②开标地点:中铁鲁班商务网开标大厅 7.发布公告的方式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8.2招标项目:国道G230通化至武汉公路钳屯弯道至老夏安线段建设工程项目、顺平县城域经济、文化品位及城市基础建设(西显阳村中心区域)EPC项目、顺平县城域经济、文化品位及城市基础建设(白庙村中心区域)EPC项目。
招标地址: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前登录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开标大厅”查看线上开标记录,并及时用手机微信扫码横屏签字确认,如未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进行手机微信扫码横屏签字确认的,视为撤回报价。
公司联系人:赵卫强(公司物设部)电话:18631578830
京津冀区域联系人:王东阁 电话:13933391683
项目联系人:吴娟(国道G230通武公路项目)电话:18629202365
项目联系人:孔宵(顺平综合市政项目)电话:19953272678
电子邮箱:258912403@qq.com
标书款打款账户:
户 名: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20110101921005730001
银行帐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注意事项: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应包件号,采用一包一汇,不得合并汇款。汇凭证,在汇款单上注明物资标书款+包件号。
2、用银行电汇方式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开标时出具银行电汇证明。 附件 附件 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附件 2: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预计 总量

招标人名称

收货人名称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钢材

GC-01

t

8867.45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一局集团国道G230通化至武汉公路钳屯弯道至老夏安线段建设工程项目

500

0

钢绞线

GJX-01

t

980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一局集团国道G230通化至武汉公路钳屯弯道至老夏安线段建设工程项目

500

0

粉煤灰

FMH-01

t

5972.54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一局集团国道G230通化至武汉公路钳屯弯道至老夏安线段建设工程项目

500

0

河砂

HS-01

t

16475

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中铁一局集团国道G230通化至武汉公路钳屯弯道至老夏安线段建设工程项目

500

0

河砂

HS-02

t

16475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一局集团国道G230通化至武汉公路钳屯弯道至老夏安线段建设工程项目

500

0

河砂

HS-03

t

16475.34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一局集团国道G230通化至武汉公路钳屯弯道至老夏安线段建设工程项目

500

0

碎石

SS-01

t

20603.4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一局集团国道G230通化至武汉公路钳屯弯道至老夏安线段建设工程项目

500

0

碎石

SS-02

t

20603.4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一局集团国道G230通化至武汉公路钳屯弯道至老夏安线段建设工程项目

500

0

碎石

SS-03

t

20603.4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一局集团国道G230通化至武汉公路钳屯弯道至老夏安线段建设工程项目

500

0

钢纤维、聚丙烯纤维、陶粒

XWTL-01

t

728.47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一局集团国道G230通化至武汉公路钳屯弯道至老夏安线段建设工程项目

500

0

防水卷材

FSJC-01


117515.26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一局集团国道G230通化至武汉公路钳屯弯道至老夏安线段建设工程项目

500

0

土工布、土工格栅

TGCL-01


36293.32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一局集团国道G230通化至武汉公路钳屯弯道至老夏安线段建设工程项目

500

0

环氧树脂混凝土

HYSZ-01

m3

92.50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一局集团国道G230通化至武汉公路钳屯弯道至老夏安线段建设工程项目

500

0

ALC隔墙板

GQB-01

M3

10000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顺平市政综合工程项目部

500

0

窗户

CH-01

M2

8364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顺平市政综合工程项目部

500

0










附件2: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投标人单位名称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
物资名称



包 件 号




联 系 人


手 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邮 编



邮寄地址



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说明:此表购买招标文件申请人需按招标人、物资品种分别填写;同一招标人、同一物资品种可填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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