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JG2024-2448]广州科学城轨道交通产业发展中心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2-440112-04-01-61251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高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天行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4
公告正文
广州科学城轨道交通产业发展中心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12-440112-04-01-612518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科学城轨道交通产业发展中心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科学城轨道交通产业发展中心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标段(包)名称 广州科学城轨道交通产业发展中心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联和街道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以东、天泰二路以西、开泰大道以南、天丰路以北
资金来源 国有或集体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建筑总建筑面积为38135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为26176平方米,不计容面积11959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主要包括:公交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等功能,还包括车库、地下室等配套用房及公用工程系统,并配套建设红线内道路与广场、绿化等设施。
(具体数据以施工图为准,具体名称以有关部门或文件最终确定的名称为准。)
招标内容 广州科学城轨道交通产业发展中心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概算审核,零星招标控制价及施工图预算、施工阶段造价服务、竣工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和审计以及其他被委托的造价咨询服务,每个阶段具体的工作内容详见下表;概预算须经招标人确认后才能最终确定;具体按合同条款约定。(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工期(交货期) 详见招标公告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9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含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2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自2021年1月 1 日至今承接过一项投资额1亿元(含本数)人民币以上造价咨询业绩。
备注:需同时提供造价咨询合同、经业主或委托方确认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等证明资料。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可以是经业主确认的咨询报告、定案表、业主评价意见表等,时间、投资额均以造价咨询合同为准。所提供资料内容须满足评审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5.2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信用档案在册人员。【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网页截图】
3.5.3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4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审查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 1 日至今承接过一项投资额1亿元(含本数)人民币以上造价咨询业绩。
备注:需同时提供造价咨询合同、经业主或委托方确认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等证明资料。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可以是经业主确认的咨询报告、定案表、业主评价意见表等,时间、投资额均以造价咨询合同为准。所提供资料内容须满足评审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5月23日 2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6月14日 10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6月14日 10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开标时间 2024年6月14日 10时0分 开标地点 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穗泰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埔北路87号2栋406房
招标人联系人 高工 联系电话 020-31601153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天行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萝岗敏捷广场D3栋514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 冯工 联系电话 020-31604261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穗泰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0-31601153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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