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京市玄武区新街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清电子肠镜及双摇医用病床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0/1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tmcs-2020h11002
预算金额5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泰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军18688172419
中标公司南京缇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3.3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南京松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6.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南京市玄武区新街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清电子肠镜及双摇医用病床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TMCS-2020H11002
二、项目名称:高清电子肠镜及双摇医用病床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1:高清电子肠镜
供应商名称:南京松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汶溪路128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36.7万元
包2:双摇医用病床
供应商名称:南京缇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泗路19-1号慧港电商创业园B311室、B410室、B418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13.3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包1:高清电子肠镜 名称:高清电子肠镜 品牌(如有):宾得/日本 规格型号:EC38-i10 数量:1条 单价:人民币36.7万元 包2:双摇医用病床 名称:手动病床/床头柜 品牌(如有):永新/江苏 规格型号:YX-D-3(A1)/YXZ-800 数量:50套 单价:人民币0.266万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标专家:辅皋鸣 钱吉生 李之经(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金额的1.5%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即包1:0.5505万元人民币,包2:0.1995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名 称:南京市玄武区新街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杨将军巷21号
联系方式:1585078256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江苏泰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晨光1865科技创意产业园E8栋111室
联系方式:18688172419
3.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军
电 话:18688172419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江苏泰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0日
附件: 南京市玄武区新街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竞磋招标文件.pdf 南京市玄武区新街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竞磋招标文件.pdf
本招标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同意发布!
采购人盖章(封面章、骑缝章):
年 月 日
高清电子肠镜及双摇医用病床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招标项目编号:JSTMCS-2020H11002
采购人:南京市玄武区新街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泰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 年 11 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三章 评标标准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高清电子肠镜及双摇医用病床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
市秦淮区晨光 1865科技创意产业园 E8栋 202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 12 月 8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TMCS-2020H11002
项目名称:高清电子肠镜及双摇医用病床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 万元
最高限价:52 万元
采购需求:
简要技术参 采购预算金额
包号 设备名称 单价 数量
数 (人民币)
详见采购文
1 高清电子肠镜 37 万元 1 条 37 万元
件
详见采购文
2 双摇医用病床 0.3 万元 50 套 15 万元
件
备注:包号 1 接受进口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
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提供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投标人属于医疗
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
印件);
2、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医
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
3、投标货物若为进口设备,投标人须提供代理商证书(复印件)
/制造商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 日,每天上午 9 点
至 11 点 30 分,下午 2 点至 5 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晨光 1865科技创意产业园 E8 栋 202室
方式:投标单位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
件)、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上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8 日 14 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晨光 1865科技创意产业园 E8 栋 111室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每份磋
商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
以正本为准。
五、开启
时间:2020年 12月 8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晨光 1865科技创意产业园 E8 栋 1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
[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
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
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
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 2 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需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
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
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
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
购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的必备材料。
友情提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
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玄武区新街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 南京市玄武区杨将军巷 21号
联系方式:15850782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泰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秦淮区晨光 1865科技创意产业园 E8栋 202
室
联系方式:186881724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8688172419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供应商”是指参加竞争性磋商,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
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货物和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4“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 中小企业政策
(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二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第一条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第一条的规定。
(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
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
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省级以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对于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项目,小型、微型企业
联合体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第六条的规定。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
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5)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
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
(2)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
的,实行强制采购。
(3)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
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详
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
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3 进口产品政策
(1)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
《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
的规定。
(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
(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
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二、磋商响应文件编制
4、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4.1 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
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
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
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4.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报价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
外币之间的汇率;报价单位为“元”。
4.4 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
有供应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
4.5 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 A4 规格幅面
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
任由供应商承担。
4.6 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
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5、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5.1 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
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
5.2 磋商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5.3 本次采购的最小单位是包。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
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
单位投标。
5.4 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
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的要求,包括但
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 响应函;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第一章磋商邀请书中“供应商资格要求”;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等。
5.5 磋商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
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
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服务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
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
效:
1)★货物品牌、型号、主要技术(服务)指标和性能、制造商、生产企业
名称等详细说明;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货物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标准、货物技术资料;
4)项目集成(实施)方案;
5) 服务承诺;
6)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5.6 磋商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价格部分是对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
的话,对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2)报价应包含与磋商项目有关的所用费用,以及技术资料、支付给员工
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供应商应以表格形式详细说明服务的价格构成,以及价格构成各项因
素的单价和总价。供应商系中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并由本企业提供服
务的,须在《报价表》、《分项报价表》中注明。
(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
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5)响应文件所报的投标价格不得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价、限价,超
过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6)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低于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报价的话,除特别
注明外,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5.7 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磋商响应文件需
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组成。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密封和递交
6.1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在磋商文
件中注明须加盖公章、签字的地方加盖公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表签字,如为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必须为原件,
但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文件可采用复印件,采用复印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
组认为需要时,供应商应提供原件供核对。
6.2 磋商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供
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6.3 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
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6.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2)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7、诚实信用
7.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
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7.2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
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四、磋商
8、磋商组织
8.1 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
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8.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
组负责。
9、磋商程序
9.1 磋商小组审阅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凡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
得进入磋商程序。
9.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技
术、商务和价格进行磋商。
9.3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
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
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
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9.4 如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
商小组的要求提交响应(或补充)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
加盖公章。
9.5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
交最后报价。
9.6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2 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
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
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9.7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不满足“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规
定的;
(2)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实质性要求是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
用带星号(“★”)、“须(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
求。)
(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9.8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外,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2 家的。
9.9 磋商有效期为 90 天,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磋商响应
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
10、评分方法和标准
10.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
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
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分方法。
10.2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商务等。
10.3 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
11、确定成交供应商
11.1 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评审得分相
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
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将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1.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
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
书。
11.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
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与磋商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为磋商所发生
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5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
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
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
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1.6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1.7 所有响应文件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12、编写磋商(评审)报告
12.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磋商(评审)报告。
13、签订合同
13.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
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3.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
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13.4 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
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
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五、质疑与投诉
14、质疑
14.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
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4.2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
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
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
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4.3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
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14.4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
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
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
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
14.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
供应商共同提出。
14.6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必须在法定
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4.7 质疑函的主要内容须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质疑函范本(财政部指定中国
政府采购网发布)填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并加盖公章。
14.8 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
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14.9 质疑函应当现场书面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详见竞争性磋商公
告)处,提交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
15、投诉
15.1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投诉。
15.2 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
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5.3 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
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
讼。
15.4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
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15.5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
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捏造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
(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
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15.6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代理机构在招标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
和检举,联系电话:025-86636139(招标代理机构质量管理部门,联系人:陈葵
花)、025-86636860(招标代理机构纪检监察部门,联系人:公凌)。
六、诚实信用
16.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
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6.2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
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在本项目发布媒体上
进行公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
法》有关规定处理。
16.3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
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中心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
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6.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七、磋商费用
17.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7.2 本次采购,成交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
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代理招标收费基准费率计算,在领取中标
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
第三章 评标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以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性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
1 价格分 30
价;磋商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30。
设备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要求的得满分 30分;带★号项为重要
技术参数,如有不满足的每项扣 4 分;其他指标,若有负偏离则
2 技术 30
每项扣 2 分,扣完为止。严重负偏离影响设备性能的经半数以上
评委认定,将视同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根据项目具体的实施情况制定整体实施方案、安装方案、
项目实施
2 进度安排、设备使用维护、验收方案。第一名得 10分,第二名得 10
方案
7 分,第三名得 4分,第四名得 1分,其余或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根据项目具体的实施情况制定售后服务方案。第一名得 10
售后服务
3 分,第二名得 7 分,第三名得 4 分,第四名得 1分,其余或不提 10
方案
供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每提供
4 业绩 10
一份得 2分,满分 10分。
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情况进行评分,文件编制条理清晰,页
投标文件 码完整,整洁美观得 5 分;文件编制条理一般,页码部分缺漏,
5 5
的完整性 基本整洁美观得 2 分;文件编制条理混乱,无页码,目录标注不
一致、不清晰得 0分。
三星级的得 1 分,四星级的得 2 分,五星级的得 3 分;被评为
南京市政
南京市政府采购“重诚信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得 5 分。(投标人需
府采购供
6 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 5
应商诚信
(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
档案
册登记后,打印本公司的信用报告附在投标文件内)
说明:
1、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 5%、5%价格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
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
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
定,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其投标报价
扣除 6%后参与评审。
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投标人、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小微企业证明(企业所
在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开具的小微企业证明),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
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
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3、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政策。
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
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依据。未提供完
整证明材料的,投标报价不予扣减。
6、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 )规定,在政府采购评审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供应商诚信等级三星级的
加 1 分,四星级的加 2 分,五星级的加 3 分,被评为南京市政府采购“重诚信政
府采购供应商”的加 5 分,诚信指数在 40-30 分的扣 2 分,诚信指数在 29-20 分
的扣 3 分,诚信指数在 19-10 分的扣 4 分,诚信指数在 9 分以下的扣 10 分。
第四章 采购需求
包 1、高清电子肠镜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货物名称 数量
高清电子肠镜 1 条
二、技术指标及规范:
高清电子肠镜
CCD 百万像素
观察视野 140°
视野方向 0°直视
★ 观察景深 4-100 mm
先端硬性部外径 11.5 mm
插入部外径 11.6 mm
钳道内径 3.8mm
★ 末端弯曲角上/下 上 180° , 下 180°
★ 末端弯曲角左/右 左 160° , 右 160°
有效长度 1,500mm
总长度 1,816mm
前向式射水 有
柔性插管(IFT) 三级柔性插管设计,使得插入性大大提高。插入管
无变形。
兼容性 激光、高频兼容
三、运输、安装、调试:由中标人负责承担,最终通过用户及有关部门验收交
付使用。
四、验收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五、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
六、付款时间及方式
货到安装调试合格后30天内付货款总额90%,剩余款项质保期结束后一月内
付清
七、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质保要求:
质保期≥1年,自验收报告确认签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
注:标注“★”号的参数为关键性技术参数,未标注“★”号的参数为一般性技术参
数
包 2、双摇医用病床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货物名称 数量
双摇医用病床 50 套
配置要求:
每套双摇医用病床的配置为:床+床垫+床头柜,其中床的要求是:双摇配餐桌和
铝合金护栏加输液杆。
二、技术指标及规范:
(一)床体
★1、整床的外包:长≥2080mm,宽≥960mm,高≥500mm;
2、床头尾: PP 工程塑料整体吹塑成型,表面光滑,易擦拭,清洁更方便;爱心
拥抱型流畅设计,有符合人体工程学结构的把手。床头及床尾架可以拆卸及锁定,
中间配有塑胶贴(颜色可根据病房装饰效果调整),两边有防撞轮;
3、床面:品牌优质冷轧钢板冲压孔床面,透气性好,美观牢固;床面尺寸为:
1900*820*1.0mm(长*宽*厚度)背部床板采用双支撑结构; 床框方管尺寸为:
30*60*1.5mm(长*宽*厚度),腿部床板带床垫挡杆,防止床垫下滑;
4、护栏:六档铝合金护栏,倾倒式折叠在床中间。大铝型材的壁厚为 1.5mm,小
铝型材的壁厚为 1.8mm,上下支架全套铁件模具化,并带有锁件,防夹手装置。
护栏整体高度 420mm。护栏方管两头带有塑料封头。带锁紧螺丝,防止护栏松动。
贴有警示标志。
5、餐桌:采用液压带阻尼装置翻板餐桌,餐桌放下后起缓冲作用,防止压伤手
指;
★6、床脚:125mm 中控刹车轮(双面轮),静音耐磨,使床移用时更灵活,锁止
更可靠并具有坚固耐用的性能;
7、摇手:最新 ABS 固定式,与床头配套;
8、丝杆:采用加长铜罗母,并且有双向打滑限位之功能,内有适量黄油,使丝
杆传动灵活、耐用,全封闭式,无灰尘进入;
9、升降高度范围;背部折起角度 0°-75°;腿部折起角度 0°-45°;
10、配四个点滴杆插座;四个引流袋挂钩,多体位输液引流;
11、床底配金属置物架一个。
(二)床头柜
★1、产品规格:≥480×480×750mm。
2、产品材质:采用全新料 ABS 工程塑料注塑成型,板材厚度≥3mm,柜台面采用
防火耐磨材料。主门带隐形拉手。柜板面承重≥50kg,高强度、坚固耐用、永不
褪色。
3、柜体结构:三层结构上层伸缩餐板,中层抽屉,下层为双层结构柜体。
4、主要配置:隐藏式毛巾架 2 个、隐藏式杂物钩 4 个。
5、整体柜子重量≥12KG
三、运输、安装、调试:由中标人负责承担,最终通过用户及有关部门验收交
付使用。
四、验收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具备质
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五、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
六、付款时间及方式
货到安装调试合格后30天内付货款总额90%,剩余款项质保期结束后一月内
付清
七、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质保要求:
质保期≥1年,自验收报告确认签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质保期内免费
实行三包,终身保证维修。
注:标注“★”号的参数为关键技术参数,未标注“★”号的参数为一般技术参数
第五章 合同基本条款(参考)
一、说明
1.合同基本条款是指设备需方(以下简称需方)和中标方(以下简称供方)应共同
遵守的基本原则,并作为双方签约的依据。对于合同的其它条款,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
精神,在谈判中协商解决。
2.制定“合同基本条款”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二、设备条款
双方应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委员会确认的设备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数量
和交货日期等作为本条款的基础。
三、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4.合同书;
5.采购人在招标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文件;
6.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
7.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送的其它资料;
8.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四、技术资料
1.供方应向需方提供所售设备及配套设备的有关技术资料。
2.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需方提供用于设备安装、调试的有关技术资料,系外
文的译成中文。
五、质量保证
1.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设备性能、质量标准向需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设备。
2. 供方提供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现场安装验收合格之后 个月。如需方不能及时
安装,最长不超过自到货之日起 个月。在保证期内因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
供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使用要求者,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
理:
2.1退货处理:供方应退回需方支付的设备款,同时应承担该设备的直接费用(运
输、保险、检验、安装调试、设备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2更换设备:由供方承担因此所发生的直接费用。
2.3贬值处理。
3.在设备调试阶段,根据需方要求,供方应及时派出现场服务人员,处理现场发生
的有关质量技术问题,免费派人指导安装调试。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质量问题,供方在接
到需方通知后应在 小时内到达需方现场。无故拖延到达维修现场时间,供方应赔偿需
方因停机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培训
1.供方应就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对需方医、技人员和维修技术人员进
行培训。
2.设备验收合格后,供方应提供对需方操作人员的现场培训,直至需方操作人员完全
掌握操作技术为止。
七、验收
1.供方交货前应按合同规定的检验方法,做出全面检测。其记录附在质量证明书
内。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测不应视为最终检测。供方检验的结果和
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证明书中加以说明。
2.对重要关键设备,按合同规定由需方负责,双方共同验收。对一般设备,由需方
验收。设备到货后,需方应在_______天内验收完毕。
八、设备发运、包装及运输
1.供方在交货前将货号、设备名称、数量、等用电报或传真等形式通知需方。
2.设备在运输中因包装不善造成的锈蚀、破损、丢失等均由供方承担责任。包装箱
外应用不褪色的油漆,标明应注意的事项。对无包装的设备应系有金属标签。
3.运杂费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
九、交货期及交货方式
1.交货期: ,运输方式不限;
2.交货地点: 。
十、付款方式
十一、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双方商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至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
延长,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仲裁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提交仲裁,也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五、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需方一份,供方一份。
需 方: 供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项 目 名 称:
供应商名称 :
日 期 :
响应文件主要目录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附件
一、 响应函
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 报价一览表
四、 资格证明文件
五、 分项报价表
六、 技术条款偏离表
七、 商务条款偏离表
八、 项目实施、集成方案(如有)
九、 售后服务方案
十、供应商类似业绩(如有)
十一、产品技术资料等
十二、磋商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如有)
十三、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附件三、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
目录一、响应函格式
响应函
致:江苏泰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JSTMCS-2020H11002(采购项目编号)磋商邀请,
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代表供应商 (供
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
我方声明及承诺如下:
1、我方作为供应商,具备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磋商要求,并向贵方
提供与磋商相关的证明资料。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第 (编号、补充通知)(如有)。我们
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按磋商要求,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4、我方同意从规定的磋商开始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
前均具有约束力。
5、如果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
成服务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7、根据相关规定,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
机构均无联系,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8、若成交,供应商同意按国家计委印发《计价格[2002]1980号》的有关规定,向采购
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函件、通讯请发往:
地址 传 真
电话 电子邮箱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代表 姓名、职务(印
刷体)
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目录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江苏泰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
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JSTMCS-
2020H11002(采购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请剪裁后粘贴于虚线内。
(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面
供应商
名称(盖
章)
(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反面
目录三、报价一览表格式
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JSTMCS-2020H11002
采购人 南京市玄武区新街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小写: 万元人民币整
总报价(初次)
大写: 万 仟 佰 元人民币整
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是 ( ) 否( )
是否为环保节能产品 是 ( ) 否( )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注:在“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是否为环保节能产品”栏后“是”或“否”上打
“√”。属于小微企业及环保节能产品,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
目录四、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的货物若为进口设备,供应商须提供代理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制造商专项
产品代理授权书(原件);
3、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
6、 “信用南京”在线打印的供应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
盖章,原件)。
7、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除法定代表人以外的授权代表必须提供);
9、供应商、产品制造商的小微企业证明(企业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开具的小微企
业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
10、产品主体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主体列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清单在有效期内,显著标识产品主体出处(相关
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
1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12、产品CE、FDA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有效期内)(如有)
1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如有)。
目录五、分项报价表格式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JSTMCS-2020H11002
单价(人民 总价(人民
序号 名称 品牌型号或主要性能指标 数量
币,元) 币,元)
总价小计(人民
币,元):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目录六、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
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JSTMCS-2020H11002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要求规格 响应 偏离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说明:供应商应逐一说明产品和服务响应。
目录七、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JSTMCS-2020H11002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响应 偏离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目录八、项目实施、集成方案
项目实施、集成方案(如有)
供应商名称(盖章):
目录九、服务与承诺
售后服务方案与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目录十、供应商类似业绩(如有,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JSTMCS-2020H11002
招标单位 项目 合同
序号 时间 主要服务内容
名称 名称 金额
注:1、2018年 1月 1日以来完成的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证明;
2、此表可延长。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目录十一、产品技术资料等
主要技术(服务)指标和性能,货物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标准、货物技术资料等
目录十二、磋商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
磋商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如有)
供应商名称(盖章):
目录十三、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JSTMCS-2020H11002
是否响应
资格性审查响应内容 磋商文件中的
序号 (填“是”或者
( 按“磋商邀请”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页码位置
“否”)
1
2
3
..
..
是否响应
磋商文件中的
序号 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 (填“是”或者
页码位置
“否”)
1 响应函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报价一览表
4 资格证明文件
5 技术文件
..
.. 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名称(盖章):
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
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
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
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江苏泰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
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附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格式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江苏泰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 如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如有 )
声明人:(公章)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其他证明材料及文件:(如果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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