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临泉县财政局关于临泉县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筛查服务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5/01/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LQ2025FS0002
二、项目名称:临泉县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筛查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1-08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刘斌
地址:无
被投诉人:临泉县教育局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城关街道前进东路302号-1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2025年1月13日向财政部门递交投诉书,经审查,投诉书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第十九条相关规定,即投诉主体应为供应商,投诉人提起投诉前应先依法进行质疑。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投诉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2、处理结果:投诉人提起投诉前未依法进行质疑,本次投诉不予受理。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临泉县财政局
2025年01月15日
二、项目名称:临泉县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筛查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1-08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刘斌
地址:无
被投诉人:临泉县教育局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城关街道前进东路302号-1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2025年1月13日向财政部门递交投诉书,经审查,投诉书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第十九条相关规定,即投诉主体应为供应商,投诉人提起投诉前应先依法进行质疑。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投诉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2、处理结果:投诉人提起投诉前未依法进行质疑,本次投诉不予受理。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临泉县财政局
2025年01月15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