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省地下水资源评价二次采购公告
金额
1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6/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hzb0105-2023
预算金额1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孟龙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3
公告正文

辽宁省地下水资源评价二次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RHZB0105-202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省地下水资源评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10万元,招标人为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在全国1-
4级地下水资源分区的基础上,细化分区并确定评价单元,建立水文地质概念模
型,更新评价参数,评价2023年度辽宁省地下水资源,形成省级地下水资源评
价成果。。 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00,000.00元
o 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O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宁省地下水资源评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辽宁省地下水资源评价)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20日08时30分到2023年06月2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
2023年6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地点: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
1号)。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下述相关材料并简装成
册的报名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订书机简装、逐页加盖单
位章、一式一套)购买文件:①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资
格证书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述资料的全
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彩色影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入报名资料;②
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
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
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售价:500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3日 13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
1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3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七、其他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
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24-668593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l,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系人: 张孟龙
电 话: 024-83733447-81
电子邮件: 81828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目负责人):张匀协(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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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炒HG 盖章)
辽宁省地下水资源评价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地下水资源评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3日13点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ZB0105-2023
项目名称:辽宁省地下水资源评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号:001
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00,000.00元
采购需求:在全国1-
4级地下水资源分区的基础上,细化分区并确定评价单元,建立水文地质概念模
型,更新评价参数,评价2023年度辽宁省地下水资源,形成省级地下水资源评价
成果。
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
2023年6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
除外)
地点: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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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下述相关材料并简装成册
的报名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订书机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
一式一套)购买文件:
①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原件)、资质证
书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述资料的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
外)彩色影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入报名资料;
②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
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
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售价:50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 年7月3日13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于当日13:00时至13:30时将响应文件递交至辽宁仁合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
1号)二楼开标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3年7月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
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
门提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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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
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
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
联系方式:024-668593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系方式:024-83733447
邮箱地址:818283@qq.com
开户行:建行辽宁省沈阳融汇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21001370008052518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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