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城市管理辅助服务
二、项目预算:880000.00元
二、相关标准:
三、采购服务项目内容及单价上限清单
本次长沙市开福区月湖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辅助服务项目,其城市管理辅助方面包括但不限于:1、数字化案卷、12345、城管110处置;2、广告招牌拆除及拆违控违;3、市容整治;4、蓝天保卫战工作及环境整治;5、园林绿化建设与维护服务要求
序号
名称
单位
年预估数量
上限单价
(元)
总价
(元)
备注
1
人工
工日
1700
200
340000
 
2
电镐
台班
6
300
1800
 
3
氧割设备
台班
8
200
1600
 
4
焊机
台班
8
300
2400
 
5
柴油风炮机
台班
5
800
4000
 
6
手工风炮机
台班
5
200
1000
 
7
打草机
台班
40
150
6000
 
8
割權机
台班
6
500
3000
 
9
发电机
台班
10
300
3000
 
10
工具车
台班
200
480
96000
 
11
12吨吊车
台班
10
1600
16000
含进出场费
12
20吨吊车
台班
5
2000
10000
含进出场费
13
25吨吊车
台班
5
2200
11000
含进出场费
14
35吨吊车
台班
5
2400
12000
 
15
50吨吊车
台班
3
3500
10500
 
16
随车吊
台班
5
1200
6000
 
17
空中吊篮
台班
4
4200
16800
 
18
环卫车(建筑垃圾)
车/次
51
400
20400
 
19
5吨货车
车/次
375
480
180000
 
19
8吨货车
车/次
30
800
24000
 
20
拖车
车/次
6
750
4500
 
21
小13吨挖机
台班
15
1600
24000
 
22
大30吨挖机
台班
5
2600
13000
 
23
小型炮机
小时
6
300
1800
 
24
中型炮机
小时
5
400
2000
含进出场费
25
小3吨铲车
台班
15
1000
15000
含进出场费
26
5吨铲车
台班
8
1500
12000
含进出场费
27
叉车
台班
15
1000
15000
含进出场费
28
云台车(臂长30M)
台班
5
2800
14000
含进出场费
29
云台车(臂长22M)
台班
6
2200
13200
 
30
 
 
 
 
 
 
合计:880000.00元

注:1、本次采购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投标报价必须按上表的单价进行报价,且不可超过上限单价,预估数量不可改动。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市场风险,所报单价一年内均不调整。
三、技术规格: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1、数字化案卷、12345、城管110处置要求:
(1)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人员、设备应当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安排至少一名案卷处置专员,负责审核所有的案卷处置工作。
(2)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要求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按数字化案卷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处理完毕,同时不能返工。处置结果、标准需要达到平台的结案标准。
(3)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在接到“12345”热线投诉、城管110的分配工作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就问题进行处理,同时不能返工。处置结果、标准需要达到平台的结案标准。
2、广告招牌拆除及拆违控违
(1)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组织人员对采购人所确定的违规门店招牌拆除、立面广告拆除、大型楼顶广告拆除、户外广告招牌拆除、小区违法建筑物、违章设置的灯箱等进行清理、拆除及收运。
(2)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组织人员到现场处理,在1日内协同城管工作人员及城管执法中队一起拆除。
3、市容整治
(1)包括公共基础设施日常安装维护服务及道路交通整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派专人到现场对公共设施油漆脱落、锈蚀、倒塌、断裂等安全隐患的进行修补。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开展道路交通整治。
(2)各类井盖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派专人到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措施,不需采取施工性措施的,应在2小时内解决,需采取施工性措施的2日内解决;影响道路通行及安全的,应在1小时内采取临时应急措施。
(3)地锁和隔离墩、护栏: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组织人员到现场对采购人所确定的地锁和隔离墩、护栏的拆除及收运。
(4)道路破损类: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迅速组织人员到现场维修,小规模修补的在5小时内解决,采取工程性措施的应在2日内解决。
(5)各类立杆类: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组织人员到现场处理,不需采取施工性措施的,一般应在12小时内解决,需采取施工性措施的2天内解决,影响道路通行及安全的,应在1小时内采取临时应急措施。
(6)整治行动类: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派人到现场,配合采购人对占用人行道、盲道、行车道乱停、乱放、乱靠的共享单车进行清理整治。对开放式小区占用消防通道,影响居民通行的共享单车及绿化带内乱停放的共享单车进行清理;对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乱搭摊棚、堆物等进行清理整治;对沿街占用人行道开展洗车、维修、电焊加工等作业的进行清理整治。对长期占用小区门厅、楼道、过道,绿化带、架空层、消防通道等公共部位的废旧物品杂物,以及外观残旧破损、轮胎干瘪、失去使用功能的“僵尸车”(含机动车、自行车、电瓶车、三轮车等)进行清理整治;全面清理占道经营,对辖区范围内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沿街洗碗、洗菜、堆放杂物等行为进行清理整治;暴露性垃圾、积存建筑垃圾类;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派人到现场,迅速组织人员清理。对未接到采购人通知情况下,成交供应商工作人不得冒用供应商进行整治,否则由成交供应商担负相应法律责任。
(7)行道树木类: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派专人到现场勘查,迅速组织人员处理。
(8)草地类: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派专人到现场勘查,迅速组织人员对缺失的草皮进行补种(材料由采购人提供,按原样修复),并安排人员进行维护,确保草皮成活且草地的整齐美观,不得有因维护与管理不力而导致草皮枯死等现象。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9)花灌木、乔木类: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派专人到现场勘查,迅速组织人员对缺失的花灌木、乔木进行补种(材料由采购人提供,按原样修复),安排人员进行维护,确保成活,不得出现因养护与管理不力而导致树木主干折枝、冻伤、倾倒、枯死及病虫害等现象。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4、蓝天保卫战工作及环境整治
(1)按相关规定对街道范围内工地扬尘污染、渣土扬尘污染、道路扬尘污染、裸露地块扬尘污染、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污染等进行管控。
(2)服务范围内无杂物堆积,墙壁无灰尘蛛网、牛皮藓广告,地面没有垃圾定期清洗,没有污渍,没有积水。
(3)公共区域内楼梯扶手、休息座椅及其他各种公共设施要求每天进行擦洗,不得有污渍和灰尘。
(4)公共垃圾桶及时进行清理保洁,保持垃圾桶外部清洁卫生,摆放规范,不能有破损、溢满等现象做好垃圾分类。
(5)垃圾收集要求:做到及时清扫、收集;垃圾日产日清、密封存放,无乱堆、乱倒、乱放现象,按要求严格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并负责集中运至垃圾中转站。
(6)按相关规定在环保督察其间,对辖区范围内的受破坏区域进行清场修复及环境整治等工作。
5、园林绿化建设与维护服务要求
(1)草地:按草皮生长速度应不定期进行修整,长期保持草皮的正常生长与草地的整齐美观;
(2)花灌木:应及时进行日常修剪、整形、切边,长期保持花灌木的正常生长与整齐美观;
(3)乔木类:应及时检查与清除病枝、枯枝、伤残枝,同时清理第1个分枝点以下分发蘖芽与内杆多生枝芽;对景区乔木进行科学加固与平衡处理,不得有因由于养护与管理不力而导致树木主干折枝、冻伤、倾倒现象发生。如发生上述情况,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4)浇水、排涝:应及时对景区苗木进行日常浇水与排涝作业,保证景区内所有苗木的水分正常供给,不得有苗木干枯死与涝死现象发生。如发生上述情况,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5)病虫害防治:根据需要对景区内所有绿化苗木进行松毛虫等病虫害的防治,保证景区苗木的正常生长,不得有因病虫害原因,导致死苗、死株现象发生。病虫害防治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等,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6)杂草清除:应及时清除景区内所有绿化带(绿篱)内的杂草,长期保持养护区域内无杂草;
(7)施肥:根据苗木个性灌施肥料,保证苗木的良好生长态势与营养供给,在冬季应保证普施肥料,保证来年苗木生长发育,不得有苗木因缺少养分肥料导致营养不良与死苗、死株的现象发生。施肥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等,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8)清洁卫生工作:应主动及时清理苗木修剪掉落枝叶以及苗木的落叶、掉枝,长期保持绿化区域洁净美观,不得与保洁人员推诿扯皮。
(9)外来入侵物种清理(如加拿大一枝黄花、鳄雀鳝、福寿螺等)。
6、遇到上级重要检查考核、领导巡查、处置上级交办重要问题时,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30分钟以内组织人员,必须无条件配合街道完成相关任务。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五、服务时间、地点
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月湖街道范围内)。
五、服务标准:
六、服务要求:
1、服务基本要求:
(1)成交供应商拥有一支素质良好的施工队伍。有一套完整的施工运作方法和严格的操作规程,制定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质量标准,对突发事件能够派20人以上处突队员,确保30分钟以内赶赴现场,听从采购人指挥,协助做好相关执法行动。
(2)成交供应商所提供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着装统一,整洁,举止文明,动作规范,形象良好。
(3)成交供应商作业时需按照国家规定的作业流程安全规范化操作,提供的相关设备要确保性能良好,作业的人员要确保身心健康能够胜任交办的工作。
(4)成交供应商应该为所属劳务人员购买意外保险,按时交纳规定费用,若发生交通、劳动安全等一切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5)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态度不好,工作能力差的队员。
(6)制定培训方案,不断提高队员的素质,要求经常对队员进行岗位培训,同时对队员的工作进行考核,提高工作质量。
(7)采购人不提供成交供应商施工人员的办公地点住宿地,一切费用开支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8)成交供应商须自负所有施工人员财物与人身安全责任,采购人不负任何法律与经济上的责任。
(9)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不得损害采购人利益,给采购人带来的经济损失,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2、人员配置要求
(1)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供应商应配备2人及以上的施工人员。与本项目相关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需执证上岗。
(2)人员素质要求:
身体条件:年龄18~55岁之间,身体健康。
素质要求: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等。
(3)人员管理要求:
施工人员应服从长沙市开福区月湖街道及成交供应商的双重管理。施工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规章制度,服从根据工作需要做出的统一安排调配,遇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必须积极作为。长沙市开福区月湖街道对施工人员进行管理,对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提出整个意见,屡教不改者,长沙市开福区月湖街道有权随时提出更换施工人员。
3、机械设备要求
1、机械设备由成交供应商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费用;
2、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应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保险、税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3、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发生事故时,由成交供应商担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其他相关费用,采购人不负责任何赔偿及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4、成交供应商需承诺所供设备性能完好,且所供机械设备至少八成新。
5、机械设备保管,如发生偷盗,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负责任何赔偿。
 
六、验收标准:
七、履约验收
1、验收主体:长沙市开福区月湖街道办事处
2、组织形式:本项目由长沙市开福区月湖街道办事处自行组织验收。
3、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4、验收方式:本项目采用分期验收方式实施,每月月末验收一次。
5、验收程序:
(1)启动验收程序:由供应商自查并整改后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办理验收。因合同变更、市场因素、技术因素、配合因素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及时启动履约验收工作的,应当作出书面情况说明报至采购人。
(2)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组长:城管办主任1人;验收小组成员:党政办主任1人、城管专干1人。
(3)确认验收方案(出具确认书签字):验收小组应对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确认。
(4)实施项目验收: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严格按照履约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
(5)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小组根据个人验收意见出具项目总体验收书,经供货商和采购人确认后验收完成。
(6)验收不合格情形的处理:验收小组需要出具书面整改意见,供应商完成整改后(3日内)重新申请验收。
(7)验收资料归档:项目验收完成后,采购单位应当将验收小组成员名单、验收过程资料、验收原始记录、验收结果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
6、验收内容:按服务内容进行逐项验收,①具体内容:数字化案卷、12345、城管110处置;广告招牌拆除及拆违控违;市容整治;蓝天保卫战工作及环境整治;园林绿化建设与维护服务要求。②投标资料核实:在中标后,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投标文件中所提证件资料和合同资料,采购人将对中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证件资料和合同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虚假应标者或与投标文件不符者,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③采购人对每次下达的整治任务进行跟踪监督,每次任务都必须形成签证报告单(报告单内容包含人工和机械的实际使用数量、执法前和执法后的对比照片或实施中照片、整治任务的完成度情况的文字说明、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等内容)
7、验收标准: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四、采购内容及要求”、“六、其他服务及要求”严格执行。
8、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
按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及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进行验收。
9、争议处理:(1)验收结果争议:供应商对项目总体验收意见及评价存在异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处理。(2)合同履约争议:履约验收过程有关合同履行问题、违约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0、涉及到验收费用的支付:由中标人承担项目验收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11、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采购人:(1)采购人对服务内容进行验收。(2)供应商的服务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要求。(3)采购人对供应商提出的履约验收质疑进行答复。(4)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定期结算并支付款项。
供应商:(1)严格按照投标响应文件履行合同义务,服务质量必须符合验收标准。(2)按照采购人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及时整改,整改后申请重新验收。(3)供应商对验收结果存在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七、其他要求:
八、结算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开福区月湖街道办事处(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街道按月根据中标单价和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结算金额不得高于合同金额。
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十、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进行回应及说明。
 
注: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请在可能变动的条款旁予以文字注明,并将磋商文件可能变动的内容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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