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2年成都地铁安检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9/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2年成都地铁安检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 |||||||||||||||||||||||||||||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2022年成都地铁安检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已由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以2022年第30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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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2022年第30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本项目实施地点:成都市 2.2 招标范围: 成都地铁6号线、8号线、9号线一期、17号线一期、18号线一二期安检设备及其它附件的维修保养工作。维保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维保范围内设备的预防性维护保养、故障处理、特定日保障、故障配件维修、各类配合及零星工作等。 2.3 项目期限: 6号线项目期限共计23个月零25天,暂定开始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暂定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8号线项目期限共计8个月零16天,暂定开始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暂定结束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9号线一期、17号线一期项目期限共计12个月零13天,暂定开始时间为2022年12月17日,暂定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30日;18号线项目期限共计15个月零4天,暂定开始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暂定结束时间为2024年2月14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合同到期前,合同执行金额到达签约金额时合同提前终止。 2.4 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 1 个标段。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备查。 3.1.2 业绩要求: 近3年(在2019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安检设备维保项目业绩,或 /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业绩。 (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原件备查。) 注:投标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投标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3.1.3 财务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 |||||||||||||||||||||||||||||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9月17日0时0分至 2022年10月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 | |||||||||||||||||||||||||||||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 |||||||||||||||||||||||||||||
4.3./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7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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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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