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新区玖号院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湖新区玖号院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杜村乡中心校,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彭杜村乡中心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对滨湖新区玖号院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进行改造,改造建筑面积1239.75平方米。主要包括:装饰装修、电气、给排水、暖通、喷淋系统等配套设施改造等。
(2) 建设地点:衡水市桃城区彭杜村乡。
(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4) 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已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资质要求的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3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按无效投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03月16 日 00:00 至 2024 年 03月21日23:59 期间(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uvbidding.cn) ”下载招标文件。因此涉及到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信息的,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4 年04月10日 09:00,投标人应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uvbidding.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线下开标地点为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五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标方式,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uvbidding.cn)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杜村乡中心校
地 址:衡水市彭杜乡彭杜村
联 系 人:张军逸
电 话:0318-21385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鼎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水市桃城区和平西路266号御园小区1号楼2区
联 系 人:刘晨宇
电 话: 0318-8887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