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令鲜花、草坪维护
1.1重点区域鲜花每年更换8次,次重点区域鲜花每年更换6次,层次丰富、色彩鲜艳;木本类鲜花残花要及时修剪,植株要定期整形;鲜花无枯叶、缺株倒伏,无失水、萎蔫现象;及时清理杂草,自然死亡、长势不好的鲜花应及时用同规格、同品种鲜花进行补植;
1.2草坪每季度至少施用肥料一次;每年10—11月份按要求撒播冷季型草籽;定期修剪,保证高度一致、美观,修剪后无残留草屑,剪口无焦枯、撕裂现象;草坪无斑秃、积水、失水萎蔫现象;长势不好、出现枯黄的草皮及时更换;杂草、白色垃圾及时清理。
2、乔灌木、地被植物维护
每年冬、春季节施有机肥料各1次;每年不少于4次病虫害防治;定期进行树干抹芽、树木整形,确保树形美观;及时修剪枯枝、病虫枝、徒长枝等,确保树木良好生长;地被植物及时更新补种老、病死植株,清除杂草。
3、设施维护
花箱完整,无倾倒、破损、歪斜;如遇突发事故造成花箱损坏的,应及时进行更换;花箱外立面定期清洁,确保无污渍、明显积灰,外观干净整洁。
1、日跟踪
服务外包单位每次现场巡查、日常除杂、清理白色垃圾、每次鲜花、绿植更换及补栽、定期修剪、灌溉、施肥、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图片(图片附带水印时间)及时发至“园林绿化服务外包工作”微信工作群。
2、周巡查
维护科成立“绿化服务外包项目”巡查小组。巡查人员每周到服务外包项目现场进行巡查,巡查发现问题以“督查整改通知单”形式(整改期限一般为2-3天),交服务外包项目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并上交整改回复单,巡查人员收到整改回复单后及时核查,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经维护科科长及督查小组同意后,外包服务单位可申请一次延期,并按要求填写延期申请表。
3、月考评
3.1月考核
(1)服务外包单位每月须提交书面的工作小结。
(2)由维护科牵头,双月对该绿化项目内部考核一次。
3.2月通报
维护科牵头每月对所有服务外包单位日常工作进行一次集中通报,通报内容经采购人中心班子会审议通过后,在工作群内发布,并做为每季度专家验收时的评判依据。
3.3双月讲评
每两个月维护科组织召开服务外包单位负责人集中讲评会议,对日常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讲评,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
4、季考核
一般验收以专家组成员为主,每季度集中对该服务外包项目考核一次;简易验收以验收小组成员为主,每季度集中对该服务外包项目考核一次。
5、年总结
每年年底,该服务外包单位须对本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年度工作进行铺排,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应细化到每月具体工作,采购人将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对各服务外包单位日常工作进行督查。
建立月度考核与季度专业验收相结合的考核模式,由中心分管维护的主要领导牵头组织,分别成立月度考核领导小组和季度专业验收小组,月度考核每月集中开展一次,季度专业验收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
服务外包项目两年一招、合同协议书一年一签,外包项目连续两次考核评分不合格、排名靠后的外包单位将不予续签合同,第二年重新招标。
(一)考核机构
1、月度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维护部部长
成员:维护部相关副部长及工作人员
2、季度专业验收小组
组长:分管维护主要领导
成员:专家验收组、绿化维护部、物资保障部、绩效监察室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月度考核
(1)专类绿化项目考核
考核内容见鲜花项目月度考核表(附件5)。
(2)评分标准
考核采取评分制,考核结果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合格,90分及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待整改达到标准后,再由考核领导小组商议是否参加验收。
2、季度专业验收
专类绿化项目月度考核结果作为季度专业验收的依据,季度专业验收以代理公司提供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为准。
(三)处罚标准
1、日常考核
(1)巡查人员每次巡查发现的问题,服务外包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未按期整改到位的,每条扣罚200元,并在月度考核中直接扣3分;申请延期整改后,仍未整改到位的,每条扣罚400元,并在月度考核中直接扣6分,两条及以上依此类推。
(2)被市、区两级数字化采集问题,未按期整改到位成为“超时”、“返工”、“重复”案卷的,每条扣罚1000-2000元,两条及以上依此类推。
(3)市民投诉至“区长信箱”、“市长信箱”、“12345”热线、中心办公室,未及时处理,或市民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后,每一条扣罚1000元,两条及以上依此类推。
(4)扣罚费用直接从每季度季度款中扣除。
2、月度考核
专类绿化项目月度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不参与季度专业验收,视为季度专业验收不合格。
3、季度专业验收
每季度专业验收不合格,则扣除该季度维护费用。(合同条款规定:绿化维护费用支付与绿化维护服务质量验收结果挂钩,具体维护费用以季度质量验收结果为准,按季度支付)
4、负面清单
(1)在上级城管考核及省、市、区各项检查中扣分,每条扣罚1000元。
(2)因工作不力,被新闻媒体进行负面报道,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按事情影响的严重程度,分别扣罚3000、2000、1000元不等。
(3)因工作不力,被省、市、区领导点名批评,按情况严重程度分别扣罚1500、1000、500元不等。
(4)因工作不力,被中心领导点名批评,按情况严重程度分别扣罚1000、500元不等。
(5)扣罚费用直接从每季度季度款中扣除。
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养护工作的质量进行检查、监督、不定期或定期巡查和考核。若服务工作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相应整改。直至达标为止。
(2)乙方投入的设施设备、人员及投标文件所承诺的内容若不满足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内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相应整改,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权不续签或终止合同。
(3)依法保护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正当合法权益。
(4)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5)法律、法规规定的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本路段绿地及园林设施的使用功能。所有改造及标语牌或广告设置必须经采购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2)对需临时占用绿地或因建设需要占用绿地移伐树木,依照原管理权限按程序报经采购人审批。
(3)乙方应按规范要求组织安全生产,维护管理期间的一切事故所造成的人身安全损失、设备损失一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应按照采购人督查科的通知及时完成补栽补种工作,费用自理。
(5)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服务。
(6)乙方在履行服务内容、质量考核达标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甲方承包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7)按标准和方案规定,建立完善的养护班组,制定养护岗位职责以及各岗位规范、操作流程、养护制度。
(8)开展养护工作时,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相关管理规定,文明施工;乙方负责清理外运垃圾,承担清理外运的费用。
(9)乙方必须根据养护工作需要,配备足额的机械设备专业工具。保证设备工具质量良好,并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和发放工作。
(10)乙方应诚信守法,必须及时支付所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依法承担所聘人员的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责任;依法按规定支付应支付给相关单位的各类款项。
(11)乙方必须主动接受甲方的考核、考评及监督和检查。
(12)承担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
7.4若甲方不履行职责,乙方有权向贵方提出合理要求。
附件:1、《鲜花、草坪养护管理细则》
2、《督查整改通知单》
3、《督查整改回复单》
4、《督查问题延期整改申请表》
5、《鲜花项目月度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