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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推荐第二批河北省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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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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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0/08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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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3〕68号),我校决定开展遴选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型和数量
(一)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我校向河北省教育厅推荐线上、线下、社会实践、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等四类一流本科课程各1门,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2门。
(二)各教学单位向学校推荐的课程应为已立项建设或通过验收的校级一流课程、示范课程。每个教学单位向学校推荐的五类一流本科课程的数量限1门/类。
(三)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所有省赛获奖团队可以直接依托参赛课程参与本次省一流本科课程学校层面遴选,不受限项限制。
二、推荐范围
申报课程须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
三、申报条件
(一)2023年8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二)此前推荐参加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课程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三)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一流本科课程,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所有省赛获奖团队成员不受此要求限制。
(四)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
(五)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
四、申报原则
申报课程应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
(一)质量为本
鼓励围绕重点领域申报满足人才培养迫切需求的课程,注重健全和完善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严格遴选标准,注重考查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课程经得住检验。
(二)分类推荐
线上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应突出优质、开放、共享等特征,并配合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及社会实践课程,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因课制宜,强调课程内容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并具有一定的示范辐射作用。
(三)注重实效
注重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关注创新教育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情况,以及使用新型教学方式方法取得的学习成效。
(四)广泛参与
鼓励一线教师积极参与一流课程建设,主动对接国家、区域、行业人才培养需求,积极将先进的教育理念、优质的教学资源以及创新性教学方式方法应用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
五、推荐程序
(一)申报课程负责人填写《河北省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1-5),并按照要求准备附件材料。
(二)课程归属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学术性进行把关,严格按照《国家、河北省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办法》对申报课程进行遴选。
(三)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名单,推荐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四)11月10日前,学校按要求向教育厅提交申报材料。
六、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10月23日前,将以下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综合办公楼202室)。
(一)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6,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河北省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和附件材料(按每门课程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说课视频拷入U盘,同纸质版材料一同报送。
(三)提供课程团队成员和课程内容政治审查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党总支公章,提供课程学术评价意见须由全部审查专家签字(不少于3人)并加盖部门公章。
联系人:陈顺通  电话:7523168
 
附件:
1.国家、河北省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办法
2.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线上课程)
3.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线下课程)
4.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5.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
6.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社会实践课程)
7.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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