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引洋入连工程生态环境评价及2013-2023年丹东鸭绿江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状况变化评估研究报告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4/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600-00862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公司丹东市林业和草原发展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佳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毕崇政0415-669927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7
公告正文
(引洋入连工程生态环境评价及2013-2023年丹东鸭绿江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状况变化评估研究报告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引洋入连工程生态环境评价及2013-2023年丹东鸭绿江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状况变化评估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600-00862
项目名称:引洋入连工程生态环境评价及2013-2023年丹东鸭绿江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状况变化评估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针对保护区内的自然生态系统、物种多样性、人类活动干扰强度开展遥感监测和实地调查,评估保护区 2013-2023年生态状况十年变化情况,分析保护区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主要制约因素,检验保护区2013年范围调整时提出的生态保护修复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为引洋入连工程生态环境评价提供技术支撑。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0月30日前提交成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6时30分至2024年04月2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0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采购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丹东市林业和草原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 中心北路2号
联系方式: 0415-25931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丹东佳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
联系方式: 0415-6699276
邮箱地址: ddjy16177@126.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振兴支行
账户名称: 丹东佳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7782624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毕崇政
电 话: 0415-6699276
项目概况
引洋入连工程生态环境评价及2013-2023年丹东鸭绿江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状况变化评估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600-00862
项目名称:引洋入连工程生态环境评价及2013-2023年丹东鸭绿江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状况变化评估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针对保护区内的自然生态系统、物种多样性、人类活动干扰强度开展遥感监测和实地调查,评估保护区 2013-2023年生态状况十年变化情况,分析保护区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主要制约因素,检验保护区2013年范围调整时提出的生态保护修复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为引洋入连工程生态环境评价提供技术支撑。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0月30日前提交成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6时30分至2024年04月2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0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采购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丹东市林业和草原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 中心北路2号
联系方式: 0415-25931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丹东佳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
联系方式: 0415-6699276
邮箱地址: ddjy16177@126.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振兴支行
账户名称: 丹东佳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7782624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毕崇政
电 话: 0415-6699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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